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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你还在,我还爱(大结局) (第2/2页)

沈钦君,你欠我的永远也还不清——你不许死啊!

“我……还给等等吧。让我去天上照顾她……姚夕,我看到她了,她在笑呢。你听……她……会叫爸爸了。”

————————

我昏迷了整整三天,醒来后看到韩千洛坐在我床边。黑西装白衬衫,像个企鹅。

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用问了。

他现在很听话的,我叫他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都记得很牢。

这身肃穆庄严的纯黑色羊绒西装,我曾吐槽过太厚重了,除非参加葬礼,否则就别拿出来了……

“他走了?”我轻声说。

“恩,今早刚刚结束的葬礼。”

我闭上眼睛不说话,只是认真地确认着身上得每一处伤有没有给我带来功能性的障碍。

“姚夕,不是因为你……”韩千洛小心翼翼地扶着我得肩膀让我靠起来:“那颗子弹穿过你的肩膀,同时打中了他的腹部……他本来就已经不行了。”

我哦了一声,无所谓真假了。就当是韩千洛为了不让我那么难受,故意骗骗我的吧。

然后他突然就抱住我哭,也不顾我浑身上下的千疮百孔。

我拥着他的脊背,表情木然又平静:“我不是还活着么?哭什么啊……”

我越说他越哭,我疼得冷汗直冒,只能把他推开。

“再哭我就去死一会儿……还有几句话,想跟沈钦君说呢。”我闭上眼睛跌回枕头上,我看到韩千洛背对着我,身子好像挺拔了许多。

我从来没有正面见到过他的泪颜,他哭的时候都是不给我看脸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是心疼且好奇,真想知道那双美丽的蓝眼睛里噙满泪水的时候是不是会美得让人心醉啊。

出院后我被韩千洛接回家疗养,他们都说我得了抑郁症,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放松过心绪。

姚瑶死了,沈钦君死了,孩子死了。所有让我与过去的一切有牵绊和瓜葛的东西都不在了,我开始像个小孩子一样对着太阳公公也能呆,对着窗外的雪会有本能的亲近。

那天俞成瑾来找我,他说他这些年一直在帮沈钦君办理各种委托,着实没想过这么早就要给他做遗产律师。

他把他名下的财产分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我的,一部分是林萍的。

我说我那部分我不要了,你帮我捐出去。给儿童福利院也好,给儿童救助基金会也好。

我觉得他和等等在天上一定会愿意看到我这么做的。

我又让程风雨帮忙,不管用什么办法,随便按个罪名也好,把蒋怀秀送监狱里去吧。并非是因为恨她,我只是觉得,她太可怜了。

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晚景比狗都不如,还不如送到监狱里有吃有住有人照顾。

代维来看我的时候说,今年的t-sho大赛又要筹备了,让我回去工作吧。有点事做,能让心情开朗起来。

我笑笑说不用了,我的手臂伤的不轻,虽然不至于残废,但就像声带受损影响声乐一样,总还是有点影响技术的。

画画图还行,要夜以继日的赶工怕是有困难了。

韩千洛为公司招了新的co,但总是不能完全放心。又要忙公司的事又要照顾我,我觉得他整天的生活节奏就像是哔了狗了——

因为我一点都不好照顾。

我开始忘记很多事情,有时候做饭做着做就把锅端到洗手间里了。

有时想要出门喝个咖啡,最后却在超市买了双拖鞋回来。

我脾气也没有以前那么好了,有次好像因为七婶动了我的剪裁工具,我就对她了一通的火。

韩千洛正好回来,把七婶劝出去,然后拉着我坐下。

“姚夕,我们是不是该谈谈了。”他很严肃地对我说,我也很严肃地点头。

然而突然之间,我就失控地大哭:“韩千洛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可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自己。

沈钦君死了……就在我面前,流尽了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他说他让我永远也不要比较爱的程度深浅,他说他替我去照顾等等。

我知道我应该放下所有,投到你的怀抱里。已经死了那么多人,我们两个的幸福多么的不容易!

韩千洛,可是我做不到啊!”

“我明白。”他抱着我,任由我在他怀里放纵地哭泣:“我都明白。所以我……才是你最后的枷锁。

姚夕,我已经给不了你快乐了。是不是?从我自飞机上走下来,看到你扑在他的遗体上,怎么拉都拉不开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姚夕,已经死了。

等等出事的时候我并没有那么害怕过,我以为我们还有机会,我还能为你做什么。

可是我知道……沈钦君的死是你一生都弥补不了的遗憾。我怕我救不了你了。

再多的爱和温暖也带不回你随着他一起走失的那颗心……”

我摇头,拼命地摇头。我说不是这样的!我爱你,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照顾你,守着你,我想给你生孩子。

我想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只是需要时间,我想要好好抱抱我自己,想一想我到底要什么,我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方式。

韩千洛,现在的我真的连一个笑容都没办法给你,我连一句有趣的话都说不出口。每天晚上我躺在你身边,都不敢入睡。我怕我会突然被噩梦惊醒吓坏你。

我想拥抱着你,靠近着你,像以前一样跟你无话不谈,每天吐槽你今晚想吃什么。

可是我现在做什么都没有兴趣,对着你的时候……好像有千言万语,却又什么都不想说了。

韩千洛,我是不是已经疯了!

“姚夕,你没有疯,你只是累了。”韩千洛捧着我的脸:“其实你只想一个人呆一会儿,或者呆一段时间。可是你不愿意离开我……

因为你答应过我,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抛弃我。对么?

所以这一次,我先说吧。”

他拉开抽屉,将之前的那两份离婚协议摆在我面前。我记得他说过,他没有签字。

所以我不知道,那漂亮的花体中文名究竟是什么时候落上去的。也不知道名字旁边的那一点水渍,到底是不是他的眼泪。

“韩千洛,你真的……放我走么?”

“恩,走吧。”他捧着我的脸,浅吻我的额头:“出去走一走,看一看。认识一些新的人,欣赏一些新的风景。

不要再有承诺和压力,去做真正的你自己。”

“那你呢?”

“我也需要想一想,我们都想一想。当初是为什么而在一起,现在又是为什么而分开,将来……还会不会为什么而重逢。

我想我们之间,从一开始就割裂了真实的理智。

八年的空窗期里,阿珏的事让我失去了恋爱的能力。直到你像一道光一样进入我本来无坚不摧的意识里,我对你的爱,是近乎夸张而变态的。

姚夕,我不得不承认,那不是健康的关系。

而你,在十年来无因无果的暗恋里,在无尽的阴谋摧残后遇到了我。你对我的爱,同样是带着恐惧和紧张,若即若离而又歇斯底里的。

其实我们都没有在最正确的时机遇到对方,都没准备好……”

是啊,我们都没准备好。

你急功近利,我亦步亦趋。浪漫而激烈的邂逅只能在腥风血雨中爱的你死我活,却回归不了最初最平静的心境。

我们需要的已经不是彼此,而是时间……

当晚我们在一起了——

昏暗的灯光下,我不知道滴落在我脸上的是他的汗水还是泪水。咸咸的湿湿的,沿着我的眼角落到枕头里。

贴的那么紧,心跳却走不到同一个频率。我放肆的呼喊,任由泪水铺满淋漓。

他说:“姚夕……我真舍不得你…”

我说:”我也……舍不得你。”

可是我们都要生活下去。毕竟,有时候的爱情已经不再是生命中最美的痕迹。

我走的那天,s市下了今年春天的第一场雨。

韩千洛送我去机场,跟我温馨地抱别:“替我向汤缘问好,告诉她,我很抱歉,真的很抱歉。”

我说没关系,我替她原谅你了。她生了个儿子,瘦瘦的,很像陈勉。

他说他会帮我照看着我妈妈的,我说有空的时候也去看看林萍吧。

沈钦君死后,林萍的状况非常的糟糕,她自杀了好几次,我甚至都在想——要么,就别再救她了。

韩千洛说让我不要再有牵挂了,二十几年里,我从来没有过今天这样孑然一身的好机会。

我应该学着去享受一下以自我最大的人生履历。

我见到汤缘的时候,现她过得很好。能吃能睡的,又长胖了好几斤。

可惜她一看到我就哭,简直比婴儿床里的孩子还给力。

“夕夕你怎么瘦成这样啊!”

我说我这是心病,韩千洛是没办法养胖我了,所以我自己出来觅食。

“真的就这样分开么?”她幽幽叹了口气:“不会是因为我吧?陈勉的事不是他的错……我现在有儿子了,早就想开了。”

我说跟你有毛线关系啊,你男人死了我还不过日子了啊?真是的。

我说我和韩千洛之间的问题一开始就有了,不是因为我们两个人不合适,而是时机和动机不合适。

人人都说只要有爱就够,但真相处下来其实还真就不是那么回事。

人生那么长,不怕拿出点时间好好梳理一下。

我说我这前半生都交代给姚瑶和沈钦君了,现在他们删除了,我总需要点时间来格式化一下吧。

汤缘问我,沈钦君的死到底对我有多重的打击。

我的解释是,就好像看着橱窗里心仪的杯子被人家预定了,天天走过路过也不属于自己。后来店里来了更好的杯子,我赶紧买了下来。然后店长告诉我,原来那只杯子人家不要了,干脆也打折送给你吧。

我反而觉得有点麻烦,因为两只杯子不好拿,容易碎。但还是挺贪心的,都想拿回去,然后一不小心手一抖,他真的摔碎了……

“那你……另一只杯子也不要了?”

我说是啊,玻璃杯好麻烦的,我改用保温杯喝水了。

汤缘白了我一眼,说连比喻都用杯具,难怪你的人生这么悲剧。

这时候有个男人敲门进来,腼腆地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去抱孩子了。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吓了一跳,我说汤缘你是不是去征婚了,条件是长得像陈勉的男士就可以!

因为这个男人,真的和陈勉长得好像啊!

汤缘捶了我一拳:“废话,本来就是他表弟啊,能不像么!”

我说什么表弟?

“忘了啊,就你陪我相亲那个。”汤缘摆了个手势,大概有‘这么粗’的腰!

我恍然大悟,就那个胖大海啊?

汤缘说不许歧视胖子,胖子瘦下来会化成一道闪电亮瞎你的双眼。

陈安告诉我说,他本来就跟他表哥一样瘦嘛,之前是生了场病打激素打的。陈勉出事的时候他在国外,后来打听到了汤缘的状况,就来到k国想‘看看孩子’。

我暧昧地看了看他俩:“真的只是看看孩子么?”

我在汤缘这里住了一个月,临走得时候陈安送我。

我说挺不好意思的,当初我们那么以貌取人,没想到你还愿意照顾她们母子……

陈安说那次相亲的时候他就一眼爱上的汤缘,只不过以自己两百多斤的体重来讲,本来就是强人所难嘛。

后来陈勉跟他说,汤缘是你嫂子,你要是敢打她主意除非我死了。

“我誓,我真的没诅咒过我哥……”

我笑着笑着就哭了,我说这都是天意啊。我以为缘缘这辈子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你有这个信心么?

陈安说他有最大的优势,那就是这世上可能再也找不出一个男人能把这个孩子当亲生儿子待,但是他却可以视如己出。毕竟,孩子身上也有他的血脉。

我说我求你了,只要你好好待缘缘,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离开k国后我没有再回s市,而是带着我的不少家当直接来到了一座靠近热带的小岛上。

小岛的机场很小,一天也只有这么一个航班。这段时间我坐飞机坐多了,有点晕机。下来就开始吐。

吐完了以后我想了想,话说……我好像有两个月没来例假了。

周北棋开着他拉风的跑车过来接我,我要带我去参观他的工作室。

我说能找个医院先么?我好像又怀孕了。

然后他漂亮的眼睛眨了眨,一脸茫然地看着我说:“这回又是谁的。”

我说在冰天雪地里求生那天,如果沈钦君没有趁着我伤重昏迷的时候强暴我的话……那应该是韩千洛的了……

周北棋说,你的肚子真忙,我得排到什么时候才能排上!

我说你滚,我跟你之间……不可能的好不好!

他笑笑说,我知道,开玩笑的嘛。

我在这里买了一个二层小楼,房价只有s市的四分之一。

一楼做店铺,二楼简单地装潢起来,又温馨又整洁。

我开了一家小小的成衣铺,专门做童装。

理念很新奇,只要爸妈们带着孩子来给我看看,我就会按照孩子的相貌性格喜好什么的,专门为你量身定制。

天下独一无二的,每一针每一线都倾尽了我的心血。

我脑子里装着等等,肚子里还装着个不造什么玩意的。

每天都过得充实而快乐。

我的店小有名气,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做工速度很慢。我左肩受过伤,不能长时间劳作。后来收了个勤快的小姑娘做学徒,十九岁的岛上原住民。名叫杜小莲,没有父母,只和奶奶相依为命。

我一眼看着就喜欢这姑娘,又清纯又可爱,人如其名。小莲笑脸,一张漂亮的脸蛋上总是挂着笑的。

周北棋的摄影工作室就在我对面楼,这小子也挺能吃苦的,当了一辈子阔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如今一个人跟着朋友创业,也不说找个保姆家政来帮帮忙。

不会洗的衣服就那么晾在对面,水都没拧干。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用竹竿子给勾过来帮他洗洗。害得小镇上很快就流传出来一个故事,说有个女流氓总是半夜偷帅哥内衣裤……

后来我不偷了,就是偷了也不自己洗,交给小莲帮忙洗。

洗呀洗的,就洗出问题来了。在我儿子过周岁生日的时候,我现北棋骑着摩托车带着小莲去许愿礁上给我采贝壳。结果回来的时候一人手上带着一串手链,情侣款的。

我跟周北棋说,你看,这世上的好姑娘有的是,你该早点抓住了。

北棋说:“我是觉得她跟你很像……但是又不是很一样。说实话,我觉得小莲比你……更好相处一些呢。”

我说废话,我都快三十岁了。你搞不动我的,小孩子家家赶紧谈正经恋爱去,别让姐整天跟你操心。

我生了个男孩,取名叫韩念,念谁我也不知道,反正在我短短的前半生里值得怀念的东西很多,但需要被忘却的东西更多。

我对孩子的教育很奇葩,一点也不像对等等那么宝贝。

我总觉得这是个儿子,得像他父亲一样强悍才行。

有时候嘛,小孩子没病没痛的哭着撒娇求抱,我就不抱!该干嘛干嘛去。

后来他也就条件反射,很少哭闹了。

小东西长得挺健壮的,有次我抱着他,脸上落一蚊子,腾不出手来赶。然后这小混蛋抡起个巴掌直接就帮我把蚊子拍了。

我心说这么不按套路出牌的男婴,也只能是继承了韩千洛的基因了!

我再也没有韩千洛的消息,也不知道他现在还在s市,还是已经回国了。

代维倒是了个邮件过来给我,我看到他带着韩千珏站在瑞士的雪山下,才知道他们去参加了今年的欧洲时装节。

韩千珏在他的搀扶下能站起来了,虽然还不能脱离轮椅的支撑,但就如代维之前跟我说的——有希望就不能绝望。

三年后,这座小岛的旅游业随着蒸蒸日上的知名度,荣登了国家地理上的一页纸。

关于风土人情的介绍里,有这样一段描述。

说岛上有家很有个性的裁缝店,老板娘是个单身母亲。她所做的童装每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完成以后就把图纸烧掉。神秘兮兮的,就像中世纪的女巫。

但慕名而来的游客一点不少,旺季预定要排两三个月呢。

我指着杂志对周北棋说,你看,我这也是给你们家的岛创造gdp呢。

小念开始学话的时候,我教他的第一个词就是爸爸。虽然他两岁多了还没见过爸爸呢。

我想翻一张照片给他看,才现我根本就没有韩千洛的照片。

他问我爸爸是什么样子的。

我说就是……我也忘了。

就只记得他的眼睛比你的还要蓝,皮肤比你还要白。我说对不起,小念你本来也应该是个欧系帅哥的,可惜妈妈这幅长相拉低了平均数。

小东西用手抓抓我的脸:“才不会,妈妈是大美女!”

“死小子,嘴这么甜,估计将来又是个大祸害……唉。”我在他的小屁股上掐了一下,结果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我觉得孩子的教育有些是先天的,有些真的是他爹送他进来的时候就没把好质量关!

生活没有总是一帆风顺的,躲到哪里都会有阳光也有风雨。

那天小念在外面玩,一不小心磕秋千架上了,小脑袋血流如的,吓得我魂飞魄散。

总算是缝了两针没大碍,他还安慰我说,没关系,你看北棋叔叔眉毛上也有疤,但还是那么帅不影响他泡妞。

我听了这话后,跑到洗手间里哭得昏天暗地的。原来单身妈妈的辛苦,根本就不像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我害怕孩子出事,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没能守他守到让韩千洛见见他。

我不知道韩千洛在哪,也许他已经忘记我了,也许他已经有的新的人。

就像他给我讲的那个童话一样——骑士用九十九天证明爱,用一天证明尊严。

我终究还是狠着心又抛弃了他一次,虽然离婚不是我提的,但却是我用无辜的抓狂逼他的。

他说他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再放手,他也就放手了。

韩千洛是那么骄傲的男人,他能这样选择,一定是……已经尽过深思熟虑了。

连日的骄阳吹海风,好久没有下那么大的雨了。

雨停了以后又是燥热,我的心情一如既往得平淡如水,赶着那些漂亮的小衣服,数着虽然不多却足够我和儿子生计的收入。

也有人会追求我,什么年龄段的男人都有。他们都说我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特别适合娶回家。

我只能沉默着笑笑。

这一生,我的心已经被那两个男人占得满满,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所以,如果收到告白,我会笑着委婉拒绝。如果收到玫瑰花,我就轻轻把它们洒落在院子里。如果收到礼物,我会原地址退回去。

如果收到韩千洛——

“你……还好么?”

我停下手里的咖啡壶,转身看着门口站得笔挺的男人。一时间,平静得心底涟漪骤起。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看起来也就是实际年龄。没有更多的岁月痕迹,也没有减龄的轮廓和必杀技。

三十五岁是男人最美好最有魅力的年纪,我觉得他现在看起来反而更像欧洲人一些。

“领带和衬衫的颜色不搭,禁止入内。”我笑了笑,递上一杯特调咖啡。

“你更漂亮了,姚夕。”

是么?

我常年穿着黑色的衣服,无论是上衣外套还是裙子,全是黑色的。

我又续了长,一直挽着韩式髻,把白皙的脖颈露出来,会让人显得精神很多。

我很注意营养和保养,那些年受的伤病并没有留下后遗症,只是寒流来了的时候枪伤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三十岁了,用漂亮形容稍微有点浮夸。

“你没什么变化呢。”我坐在他对面,笑容很随意:“这些年,过得好么?”

“挺好的,代维和阿珏领养个一个四岁的小姑娘,欧洲人,长得像洋娃娃一样。

阿蕊研究生毕业了,我逼程风雨向她求婚。结果订婚宴上喝多了,戒指被小偷偷去了。真是,身为侦探怎么可以这么乌龙?

我也想找我的幸福,无意中看了旅行杂志才现了这个岛,对这里的神秘老板娘很好奇。”韩千洛把一本书摊开在我面前:“全世界的男人都想找这样一个女人结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单手拄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故意学着电视里拜金女的样子问:“房子多少平啊?车子买了没?”

“我什么都没有。”韩千洛说:“只有一双手,给你撑一个家。只有一个后背,驮着你去哪都行。”

我笑骂他,然后转身就上楼:“滚,屌丝还来相亲~”

“姚夕,你想我么……”他突然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来晚了么?”

我埋着头,泪水滴在他手上:“韩千洛,你来晚了。我已经学会没有男人的生活了。

真的挺感谢你最后的放手,这三年来,我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所以我好羡慕你。能让我也加入你的生活么……”

我摒了摒呼吸:“先买把枪去吧,你的情敌很多,排队要排到东海岸呢。”

“好,我最不害怕的就是跟情敌决斗了。请你让三十五岁的我,再做一次十五岁的事好么?

第一个是谁,周北棋是不是?我这就去烧了他的房子——”

“韩千洛!”我一把扳住他的肩膀,顺势就被他压在了墙上。

“姚夕,我用了三年的时间,也想不明白我到底有多爱你。

我只知道,我宁愿跟你争吵一辈子,也不愿意去爱别人。

人生半世已过,我做不到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了。我给你的豁免权,今天起收回。

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说我不缺男人了,缺男佣。包吃包住,没有薪水。搬砖砌墙修马桶,你干么?

我说我还有个儿子,比牛魔王转世都皮实,不造他爹是谁,你接受么?

“妈妈,别端着了,再端着就掉价了……”死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面爬了出来,穿着小睡衣睡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咬牙切齿,滚回去睡觉,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生出来就是给人家当儿子的,为什么不能选个帅点的爹!”

我一把夹起死孩子的腰,拎着他的小屁股就往楼上走。

“爸爸,救我啊!”

我一下子怔住了,回头往下看了看。

楼梯转角的地方,我现韩千洛站在原地,一动也没动。只是那双碧海蓝天一样的眼睛里,终于噙满了泪水——就像风吹出来的海浪一样,一层层的,真漂亮。

我哽着声音说:“白痴么你,儿子的蚊帐掉了,你过来给组装一下!”

“哦,好。”

我听到他追上来的脚步声,踩在质感十足的楼梯上,就像我们彼此都不愿意为对方停止的心跳一样,那么有节奏,那么有故事。

还好,你还在。

还好,我还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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