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士兵 (第2/2页)
只是毕聪骏不知道,在他毕业的那一天,学校里的领导和老师们高兴的放了一整夜的烟花,炙热的烟火浪浪不灭,烧红了整个浩渺天空。
庄生蝴蝶,毕枫看着眼前沉稳的毕聪骏,在军装的包裹里英姿坚挺,着实不相信他会和以前那个人人唾弃的轻狂少年扯上任何关系,一切像在梦境中让人恍惚迷离。
毕枫记得毕聪骏初中毕业后便勇弃学术界去外地打工了,后来两人便再也没有联系过。今天看到了穿着庄严军装,与从前比,脱胎换骨的毕聪骏,他好奇心顿生,满脑子里面皆是疑问。
毕枫盯着毕聪骏,问道:“看你穿着军装,是去当兵了吗?”
毕聪骏灿笑点头,眼眸里闪着自豪而又略显得意的光亮。他抑扬顿挫,道:“在部队里磨练了两年,现在刚刚退伍。这不是坐这辆车回家,没想到在这辆车上遇到了你。”
这更让毕枫感到意外,他没有想到毕聪骏都已经当兵有两年了。他接着问道:“你初中毕业后,不是去外地打工了,怎么又去当兵了呢?”
毕枫突然感觉毕聪骏的目光似乎是有意的看了欧阳钰一眼,像鹰看到了猎物时高深莫测,难以琢磨。
毕聪骏危险的眼神瞬间产生,又瞬间消失,因此毕枫也没有放在心上去细加揣测。
毕聪骏两眼笑成了线,道:“这个说起来还真有点精彩了!我毕业后离开咱们村到上海找了份苦力活,哪知道我跟的那个老板是个黑心的主,每天都让我工作十几个小时不说,到我工资的时候还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拖欠。有一天,又到了工资的日子,那个老板又找借口不给我钱,我怒火中烧,忍无可忍,随手操起了一块砖头,直接拍在他头上,顿时他那肥头大脑袋鲜血直流。我一看当时那情况闹的有点大了,害怕警察抓我,便连夜坐车跑到了吉林那边。可巧,那边正在招募入伍人员,我闲来无事,便报名了,没想到还真通过了检验,成了一名军人。从这以后我经常会想,我走上参军这条路是不是命中注定的事情?你看我名字叫毕聪骏,念起来不正是必从军,必定从军的意思吗?”
毕枫现在十九岁,而毕聪骏比他大一岁,现在二十,那么算起来毕聪骏正是十八岁入伍参军。看着毕聪骏灿笑的面容,毕枫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能把生活中的艰辛和磨难说的那么云淡风轻。
毕枫和欧阳钰听到后都笑了,毕枫道:“这和名字有什么关系,那你说我叫毕枫,那毕枫念起来是必疯,岂不是说我必定会疯的意思!”
欧阳钰笑靥微展,拍着毕枫的肩膀道:“你倒提醒我了,你的名字还可以这么念。必疯同学。”
三个人都笑了。
毕枫接着问道:“那你现在怎么变得那么瘦了,是不是在部队里锻炼的?”
毕聪骏又笑了,很温暖,像邻家的大男孩。他道:“你想想,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每天都要干十几个小时的苦力活,还吃不饱,能不瘦下来吗?如果我没瘦下来,按我当时的那个肥胖程度,也不会符合参军的标准。这或许便是人们常说的因祸得福吧!后来我到了部队后,也没再胖起来,但把身体锻炼的像钢筋一样结实!”
毕聪骏说着,抬手做了一个展示臂部肌肉的动作。毕枫看到,心里感叹确实不能用瘦这个词来形容毕聪骏,人家那不是瘦,是童叟不欺,地地道道的壮实!
破风前行的火车依然在疾驰,毕枫和毕聪骏两人在互相绘声绘色着各自的生活,旁边的欧阳钰偶尔也来个第三者插足,谈笑风生一番。突然,一个男人浑厚的喝骂声把他们三人的目光同时给拉扯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