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回首往事 (第2/2页)
况且,报案还需要身份证件和户口薄,而这些东西都是在申家人手里。就算是亲生母亲,案报的都是名不正言不顺。
警察让申家提供我的身份证明,然而申和通母子不仅不配合,反而一口咬定我跟婆婆吵嘴后跟野男人私奔跑了。
申母更是死不要脸的要求警察局给判离婚!
警察局又不是法院,判个屁离婚。见撇清关系不成,申母又要求把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改成申和通一个人的,说是我犯了“七出”罪,家里的财产没有我的份。
母亲简直就要气疯了,俩个女人在警察局当场就撕了起来!
母亲一口咬定我是被申家人藏起来,申母则百般抵赖,要母亲拿出证据。贼喊捉贼的说诬陷人是犯法的!
证据自然没有,但是妈妈不甘心。
从那以后,母亲无心其他,三天二头的就去申家闹。去了两次后小区就进不去了,然后就守在小区门口,期盼有一天我能突然回去。
等着盼着过了三个月,一直到去年到申和通公司闹,被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推倒磕破头。我搂着她大声的让人打120,感觉我的气息好熟悉,并且确定这就是她的女儿。
但是她却没想到我能整容成别人的样子这么狗血,母亲想的更狗血!
她居然认为我是鬼魂附身在洛思萍身上的!
而在抢救室里醒过来就一定要见到我,这时候陈光奕出现在她面前。隐晦的把我的身份提了一下,并且说如果身份暴露的话,我就会有生命危险。
母亲这才知道我不是鬼魂附体,而真正就是她的女儿!
只要女儿活着,只要是她的女儿。那么相不相认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对这件事情闭嘴不提,甚至连父亲都没有告诉,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直到有一天陈光奕又找到她说,最好能搬去一个谁也找不见的地方,因为联系了几次,已经有人对您女儿的身份产生怀疑。
陈光奕明确的说出我的身份,这给了母亲希望。和我一样,母亲也选择相信这个人。她说一个人的眼睛最能看出内心,从目光中就能判定这个人没有恶意。
但是说服父亲的过程有点曲折,母亲没有详细说具体是怎么劝说父亲同意,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把茶叶生意全部交给哥哥,而哥嫂去了国外把国粹扬光大。
这就是陈光奕说的“威胁”全部过程,全程没有一点胁迫,全部都是心甘情愿的!
而当我告诉母亲曾经几次偷偷去那个村子看过他们时,被掐了好几把,还挺疼。
掐完后又给我揉,不无埋怨却又理解的语气:“哪怕把车窗摇下来让我看我一眼呢?”
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撒娇:“您看,您看。让您看个够。”
不知不觉,窗外已经蒙蒙亮了。又是一个不眠夜,却十分的美好。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三天弹指一挥间,很快就过去了。这天早上,刚起床就听见门铃被按响。
还以为又是哪个热心好奇的邻居,须臾就听见父亲喊我:“晓馨,你朋友来找你。”
啊,我反应过来了。今天是第三天,灵儿来了!
简单洗漱一下素面朝天的来到客厅,果然是灵儿。
这家伙笑魇如花,正跟我父母聊的热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