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亲事端倪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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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芳菲,芍药与牡丹竞相绽放,争奇斗艳,堂皇富丽,香飘长安城。转眼间,丽人们鸦堆叠的鬓边就插戴起了色彩缤纷的牡丹或芍药,平添几分好颜色,越妍丽妩媚。轻薄的春衫也换成了轻纱夏衫,半臂披帛,裙裾飞扬,更显婀娜多姿。
李徽捧着白玉盘,徐徐穿过弘文馆前。白玉盘中盛满新剪下来的牡丹芍药,花瓣上犹自滚动着水珠,似坠非坠,鲜艳动人。他隐约听见里头李泰的大笑之声,忽地停下步子,对前头拿着花剪的长宁郡主道:“悦娘,弘文馆阶前的芍药生得好,不如去剪几朵?”
“真的?阿兄,我们去瞧瞧。”长宁郡主今日剪花的兴致极高,已经辣手摧了许多花,自然不愿意放过弘文馆。她笑嘻嘻地走在前头,果然在馆舍阶前现数从芍药,开得极盛。于是,她回冲着李徽粲然一笑,继续剪花。
馆舍内,隐约能听见李泰评书论画的声音,断断续续,听得并不算清楚。然而,不过是寥寥几句,却引来诸多人纷纷附和称赞。李徽想起这些时日以来,自家阿爷的兴致莫名高昂,成日里早出晚归,心里不禁轻轻一叹。
大世父一家回到长安后,并不得祖父祖母欢喜。侍疾的大世母与堂兄日日入宫,大世父却几乎足不出户。京中众高官世族也仿佛将他遗忘,没有任何人提起这位废太子。两厢对比,阿爷自觉过得十分惬意,顿时郁色尽去。如今他在弘文馆中如鱼得水,成日兴高采烈,应当算是件好事。不过,令他觉得担忧的是,过不得几日,大概连弘文馆的诗赋唱和、书画评鉴也已经无法令阿爷满足了。
需要如何做方能让阿爷知晓,如今早已并非从前,绝不是他能频频举行文会,结交士子、博取盛名的时候。在太子叔父心中,只有安安静静、满足现状的兄长,才是他能容忍的好兄长。否则,他此刻的所作所为,与当年夺嫡之时有何区别?
“阿兄,玉盘都盛不下了。”长宁郡主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朵芍药放在花堆之上,“咱们这便回立政殿去,给祖母挑花簪戴罢!世母姑母们、姊姊妹妹们也都能挑。阿兄想不想簪一朵戴戴?我觉得,阿兄戴着一定很好看!”
“你戴着才漂亮。”李徽挑出两朵单瓣芍药,给她簪在双丫髻上。小家伙抿了抿菱唇,拢了拢鬓角,笑得越灿烂,牵着他的手便往回走。
兄妹二人回到立政殿之后,便将满满一盘花献给了秦皇后。秦皇后看着鲜妍的花朵,难得露出了笑意:“悦娘,阿徽,替祖母选两朵花簪戴如何?”
长宁公主挑了一朵火红的重瓣牡丹,李徽便斟酌着挑了一朵稍小些的茜红重瓣芍药。杜氏与阎氏亲自给秦皇后簪戴起来,不仅一大一小很是相称,鲜红而又生机勃勃的花朵还衬得她蜡黄的脸色更多了几分血气,瞧着竟像是病情缓和了许多。
宫婢将铜镜挪了过来,秦皇后对镜细看,微微一笑:“我虽是老妇,但也取了两朵花一二颜色,瞧着倒是不错。看来日后可得多簪戴簪戴这些鲜花才是。说起来,悦娘与阿徽剪了这么多花,我一人也戴不完,你们都挑着戴上,让我好生瞧一瞧。”
说着,她便笑吟吟地看晚辈们笑容晏晏地挑着花朵:苏氏挑了樱桃色的重瓣芍药,阎氏挑了石榴色的单瓣牡丹,杜氏挑了海棠色的重瓣牡丹,临川公主挑了朵浅黄色的重瓣芍药,安兴公主挑了朵与牡丹一般无二的火红芍药,清河公主随意簪了朵墨紫牡丹。孙辈们则更加随意,顺手取了一朵戴上便罢了。
秦皇后环视着她们,满意地微微颔,又将在场唯二的孙子——李厥与李徽唤到跟前,亲自替他们各簪了一朵单瓣芍药。男子簪花多用鲜妍小花,瞧着既风流又无太浓重的脂粉气,很是相衬。两位郎君簪得花朵之后,果然得到长辈同辈的一致赞誉,秦皇后挑花的眼光自然亦是称赞的重中之重。
秦皇后握着孙儿们的手,忽然对苏氏道:“阿厥今年也有二十二岁了罢?在黔州时没有合适的女子,所以一直不曾成婚?”李厥在堂兄弟们中间排行第四,原本他还有一位庶兄,身体一直十分孱弱,夺嫡那几年间便去世了。如今他是李嵩唯一的儿子,却一直未曾成婚,自然令秦皇后有些挂念。
苏氏无奈一笑,回道:“他十五六岁时曾订过亲,对方是黔州小官之女。后来那一家升了官,即将迁转去别处,舍不得女儿远嫁,便将婚事作罢了。”她性情婉约,字里行间并未提对方的任何不是之处,但在场之人又如何听不出来,分明是对方悔婚了。“舍不得”这样的理由,又能瞒得住多少人的眼睛?
清河公主听罢,禁不住怒道:“咱们李家的儿郎,岂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轻视的?阿娘,咱们可一定要给阿厥选个好千倍万倍的娘子!让那个短视的人家日日后悔去。”
秦皇后略作沉吟,对杜氏道:“阿杜,你帮阿苏斟酌一二,从京中选出合适的小娘子,适配阿厥。趋炎附势之辈,不作亲家也罢,只选家世出身皆不错的好女子便可。待到阿厥成婚的时候,我会请圣人降恩,也不会委屈了好人家的小娘子。”如此,便是要给李厥封爵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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