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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春与爱情 (第2/2页)

“妈,现在说这事还为时尚早。”

“早什么呀早,你还记得小时候咱们还没搬家的时候隔壁住的老王的女儿,就是小学还跟你是同班同学的那个女孩儿?人家孩子都5岁多了,珠圆玉润的,我那天做SPA的时候看见她,差点就没认出来。”小姨接着话茬就聊开了,“哎,要不是你这几年在国外,小姨我鞭长莫及,还能让你现在还在打光棍呀?”

“小姨,你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吧。”覃珏宇头疼无比。

“你小姨我是独身主义,别动不动就拿我跟你比。”

“什么独身呀?我看是花心还差不多,四十多岁的人了,心都玩野了,一点都没想着收回来。”杨婶从厨房里盛汤出来,刚好听到那句,嗔怒道“别把我们小宇带坏了,人家可是根正苗红的好青年。”

“就他?十多岁就知道哄女孩开心了,他还根正苗红?十六岁就泡酒吧追女孩了,我看是在国外这几年洋妞看过了,都看花眼了。”

“小姨,你说些什么呢。”覃珏宇老脸一红,最怕小姨把他少不更事的荒唐事拿出来调侃。

“我这不都在夸你么?”小姨敲了一下覃珏宇的脑袋,不管这孩子长到多大,在她眼里都是少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侄儿。

一家人就这么嘻嘻哈哈地吃了一顿晚餐,吃完饭覃珏宇回了自己的房间,才想起照片还在相机里,今天直接就从机场回来了,还没有来得及回报社导照片。想着想着就想岔了,他不在的这几天,她在做什么呢?《名仕》杂志社是呆不久了,如果他再提出辞职,她又会说些什么呢?

在遇到池乔之前,覃珏宇的人生是轻松而惬意的。衣食无忧的恒威太子爷,不管他如何排斥这样的称呼,但也不得不承认他一出生就注定了拥有比大多数穷极一生都无法拥有的地位和财富。一个男孩,家境好,有修养,相貌英俊,很容易会获得异性的亲睐。他不是没有荒唐过,第一次追女生,一出手就是价值上万的手机,那还是初一;十六七岁的时候对所有成人禁止的东西都充满了本能的好奇,在酒吧里一掷千金,歌舞升平。他什么都会一点,知道一点,但好像好奇心一过,这事儿就淡了。在国外读书那几年,他也住过没有暖气的房子,德国的冬天最冷的时候零下十几度;因为语言不通,每每听闻要考试,只觉得心有万千沟壑,头有千顷重;后来逐渐适应了,也会开着摩托车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享受奔驰的快感,也会捏着一张全境通的火车票,假期的时候走走停停,去巴登巴登,看科隆大教堂,兴致来的时候背着一登山包跟着朋友就上了阿尔卑斯山。自由,惬意,他没什么企图心,也没什么野心,普世的成功标准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当然,在同一类人看来,覃珏宇或许太胸无大志了些,但在普通人看来,这样所谓的胸无大志的废柴生活也是建立在顺风顺水优渥的基础之上。

是的,他太顺了,什么都有了,自然也没什么可以追求了,没有非得到不可的欲望,自然也就没有了为之前进的驱动。可是,他遇到了池乔。那是他在感情史上的滑铁卢,那是让他真正感到挫败的一笔,从而开始真正审视自己的人生。

从他到杂志社的第一天起在门外听见池乔那句不阴不阳的“好好的太子爷不当,到我们这来干什么”开始,他就知道池乔是看不起他的。说看不起或许言重了,但某种程度上的偏见肯定是有的。当老韩第一次决定让他独立负责一个拍摄栏目的时候,池乔在开会的时候眉毛一挑,视线瞟过他,最后落在老韩身上,“你确定?”他觉得他是被轻视了,但这种轻视又显得那么光明正大,好像他刚一进杂志社谁都不会认为他会认真工作只是混日子一样,即使是老韩也是默默观察了很久才一步步卸下心防耐心教他东西的。他知道,在池乔眼里,工作对他而言更像是可有可无的装饰,无聊生活的点缀,而不是普通人安身立命的必需品。即使是到了后来,他被认可,被肯定,他也听老韩在私下跟他说起过,“哎,可惜了。如果你真安心从做这行,两三年你也可以出师了。”他理解老韩口里的可惜了是什么意思。业余的票友总不能跟一心想成名成角的戏子相提并论。后来他跟池乔熟了,他也跟池乔聊过,说过就算是现在这样,他也很知足,他很喜欢现在这份工作,未尝不可以长长久久地做下去。池乔当时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你多大了?还这么天真?真是好命。”是呀,怎么不是好命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顾及身份,不担心责任,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身份带给自己的特权和优渥的生活,另一方面鸵鸟式地拒绝承认,幻想自己只是一个无欲无求的普通人。

那个女人,才比自己大多少呢?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她眼里,自己总是会显得幼稚和不成熟吧?所以即使两个人生了最亲密的关系,她也从未想过会将他当成交往对象来考虑,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关系就是不对等的。

在单位里,她是上司,他是下属。没有人会把这两个人想到一块,好像这么一想,辈分都乱了一样。即使是在人格上,或许在池乔看来他都是不独立的吧?他当然不会幼稚地认为池乔挽留他是出于自己的本意。如果不是上面耳提面命,以池乔的心性又怎么会做出出尔反尔的事情?可这样一来,她就更看不起他了吧?当然,最最不平等的是,谁让他先喜欢上呢?在覃珏宇无往不利的感情史上,池乔让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怀疑与自我怀疑中。

不管覃珏宇承不承认,他之所以答应母亲接受东区的项目,潜意识里池乔都占了不多不少的一些因素,在他相对清心寡欲,不咸不淡,无欲无求的人生历程里,出现了一个叫池乔的裂缝,炸开了一些水花,平衡被打破了,所以他渴望做些什么来寻求一种改变。

池乔在家里跟自己的妈妈抱头痛哭一场之后,由不得她再心软犹豫,池乔妈一出手,离婚就成了快刀斩乱麻的事情。听说池乔的妈从浓园回来之后,鲜长安就同意离婚了。池乔这几天浑浑噩噩,哭过了,气过了,想得最多的反而是鲜长安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同意离婚的?她妈说的话伤到他没有?他是不是对自己挺失望的?离婚到底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她知道自己这么想挺没出息的,可是脑子里全乱了,可完全控制不住的要朝这方面想,她只要想到鲜长安露出那副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心都像被谁捏了一下,痉挛似的一疼。

“他当时怎么说的?”

“还能怎么说?话都到这份上了,难道他还好意思缠着你不放?”池乔的妈外表精悍,可这几天也背地里哭了好几回,眼睛都是红肿红肿的,不过也暗自庆幸幸亏池乔她爸去了青海,要是被她爸知道了,还不得把鲜长安的画廊给砸了。“乔乔,不是我说你,就我去他那,那个小姑娘是不是就你上次说的那个三儿?我还真不知道现在这些80后,90后是怎么想的,上赶着贴上去,全程端茶送水,跟一丫鬟似的,我嫌她碍眼,她还能不温不火地对我说,阿姨,你多喝点茶,降心火的。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还有没有点礼义廉耻了?”一想到那小姑娘站在鲜长安旁边一口一句老师老师的叫着,池乔妈就添堵,本来想着好聚好散,好好跟鲜长安摆事实讲道理的,可火气腾腾地一上来,说话也就没了顾忌。

“妈,那女孩儿跟他真没什么。”池乔给她妈剥了一瓣橘子递到手里,毕竟是老年人再新潮再明白事理,也不能接受自己女婿身边成天跟着这样一个女的,更何况动机如此险恶,脸皮如此之厚,实在是让习惯了绵里藏针含蓄功夫的池乔妈妈叹为观止。

“这还能没什么?我说你这孩子怎么跟其他人的想法怎么那么不一样呀?心眼里装的都是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儿,放着这么大一活人在眼前你还能不动气?”

池乔相信鲜长安跟苗谨没什么,但不动气那是假的。如果不生气,她见了苗谨的当天晚上怎么会跟一群人在KTV里唱歌喝酒?如果不生气,她能由着性子喝醉了?如果不是喝醉了,她能半醉半醒地跟覃珏宇上了酒店?算了打住,这事儿不能想下去了。

“妈,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我要是跟鲜长安感情好,那小姑娘能插进来么?别什么事儿都往别人身上推。我自己也有责任。”这倒是实话,如果不是夫妻两个人渐行渐远,鲜长安不会由着苗谨闹腾,而池乔也绝不会是能任由别人爬到她头上的角色。因为心淡了,也因为心寒了,闹着闹着也就成了笑话,这出举案齐眉神仙眷侣的戏也就演成了荒腔走板的劳燕分飞。

“你这个时候倒大方起来了,”池乔妈虽然这么说,但语气倒是淡了,“你当初给他的那份协议,他说还要再改改,夫妻一场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只是他现在手上的东西不好估价,也都是死物,说如果着急就先把离婚证办了,财产分割的事情交给律师去办。”

“我说了我不要他那些东西。”

“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咱们家也不缺他那点,但他既然点头答应离婚了,我也没坚持。不过……”池乔的妈其实跟池乔一样,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想到鲜长安当时的表情神色,心里也有些不痛快,也不知道这小两口怎么会闹到如今这个地步,闹到连离婚都得要她当妈的出马,如果不是她,或许两个人也就这么不咸不淡地拖下去了。

“不过什么?”

“哎,也没什么。”池乔妈知道女儿不好受,何必再说出来让她难过呢,故作精神,“这事儿可不能原话告诉你爸,咱们先套好话,看你爸回来咱们怎么跟他说。”

去民政局的那天刚好遇上西市入秋之后的第一场寒流。天阴沉阴沉的,满地的银杏树叶,还飘着蒙蒙细雨。池乔看见鲜长安站在车旁边,风衣的衣角被风吹起来了,头也吹乱了,看见池乔下车,他灭了手里的烟走过来,两个人的样子都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副憔悴不堪的模样,可是池乔看着鲜长安,心里咯噔一下,“他还是老了。”这种认知就像是一道白光划过脑际,她总认为鲜长安永远都是体面的,斯文的,喝茶抽烟闻香钓鱼都能讲出了头头道道来,好像什么事他都懂,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他鲜长安预料不到和脱离控制的。但是,你看看现在的鲜长安,不知道是池乔的心理作祟,还是这秋风秋雨秋煞人的天气作祟,她是真的觉得他老了一截。这种衰败的气息瞬间传染给了池乔,让她觉得莫名的沮丧和哀伤,仿佛自己的青春连带着那些一去不复返的记忆也跟生命,跟着这地上被打落的银杏叶一样流失了。

“走吧。”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民政局。全程再也没有过讲过一句话。

这是一场关于青春与爱情的葬礼。祭奠着死去的微尘与光芒的爱情,埋葬着过去许下的关于执子之手生死契阔的誓言。那时候,她扎着马尾辫冲着讲台上的他语带挑衅地叫了一声“鲜教授。”那时候,他带着她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博物馆,他跟她讲定陵的遗憾,古物的传奇,手把手地教她做陶底,看着一块崭新的陶片如何在他的手里一点一点做旧,染色,描花,刻章,烙印。那时候,她时常出差,每次都会给他带回来一些值钱不值钱的小玩意儿,揣摩着他的喜好,即使常常被他嘲笑不懂行还要捡漏儿,但她依然坚持着这样的习惯,住的地方都被她从天南海北淘来的东西堆得满满的,包括他时常戴在身边的玉扳指,那也是她当年在大理一间不起眼的小铺子里淘来的,买来的时候是一对,可是另一只早已不知所踪。那时候,她会陪他去名泉山钓鱼,在院子里画画儿,一个人在宣纸上画泼墨劲松,另一个人在笔记本上画Q版的鲜长安。笔记本已经泛黄,炭笔的线条已经模糊,可是那些一笔一划都好像还是昨天。那时候,她像个骄纵的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可是却会在深夜从被窝里爬起来给他做酒酿丸子。那时候,他更像是一个溺爱的家长,无论她走多远,无论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但是她坚信,只要她一转身,必定会看到他的身影,不离不弃,不远不近。安全,稳妥,心安。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两个人走出来,到了停车场就真正的分道扬镳了。鲜长安顿了顿,站在那里没有说话,看着池乔上了车,才转身朝自己的车走去。一黑一白,两辆车汇入茫茫车流,终于消失不见。

开着开着,池乔把车停下。CD里传来一阵略显生涩但却空灵哀伤的声线:“挥霍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明明爱呀,却不懂怎么办,让爱强忍不折断。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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