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赴宴三 (第2/2页)
“亏得我前儿听祖母说典故,说到她小时候曾在一位贵人家中做客,有幸在贵人那儿看到过一套极好看的茉莉花饰,只那似真似幻的色泽,就令祖母这么多年回味至今,始终念念不忘闺阁生涯,我还遗憾自己生得晚,没缘分得见,如今可算是饱眼福了。能让太后娘娘赐下心爱之物,除了太后亲自抚养的靖安郡主,还有哪个?”
其余人也早就注意到了清安身上一色的淡紫花形饰,那淡淡的紫在日光下散出夺目的光彩,轻而易举地汇聚了众多的目光,惊艳、羡慕、赞叹——再无人觉得清安一身衣饰不够华贵突出身份了。
清安对众人的注目并不在意,她笑道,“姐姐好厉害,太后也曾跟我提过儿时的手帕交,还鼓励我也多认识几个朋友呢!若是我没猜错,您是林太傅府上的大姑娘?”
林太傅是当朝一品,有名的大儒学者,在朝中名声更甚于实权,先前给皇子们做了十几年的帝师,皇子们都到了办差的年纪,他包袱款款地向景帝请了辞,好险不险地躲过了夺嫡的漩涡,如今在家中教导子孙,教出了位列京城四公子之的大孙子林霄。
林霄有芝兰玉树之风,文采非凡,三岁识字,五岁作诗,自幼便有神童之称,乃大秦一等一的大才子,上次科考刚得了状元,被康王家的大郡主一眼相中,据说已经进入小定纳彩的阶段。
而林太傅家的嫡长孙女,林霄的妹妹林雯,在女子中的名声亦极佳,大秦不讲究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林雯性情处世四角俱全、能书善画而成为贵女中的佼佼者,甚至还是皇家儿媳妇的最佳人选之一。
清安倒不是凭着传闻和今天这第一印象而认出对方,实际上,她前世在皇家家宴上见过这位林雯,以六皇子妃的身份——算算,林雯被指婚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了。
林雯只当是太后跟清安说起过手帕交的身份,心中十分欢喜,对清安的态度就更好了,虽则清安和赵雁都是宗室郡主,但到底比那些亲王的女儿要稍差一等,与这些一二品大员家的女儿孙女相处也多半以平辈论交,更加体现自己的平易近人。
赵雁和林雯将头开好了,清安随后游刃有余地和众多姑娘认识了一番,毕竟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又没有矛盾,面上都表现得非常友好,清安很快便融入了进去,并不费力。
她想起白若薇曾经吓唬她,京里的贵女们最善于孤立排外,她居然信以为真,不由得在心里嗤笑自己曾经的天真——先不说这些贵女们接受过最严苛的家族教育,不可能会无缘无故地排挤得罪人,就算排外,她也不是那个‘外’,凭她的身份,便是在景帝的女儿端宁公主和永宁公主面前,也绝不卑微,谁敢排挤她?
长廊这头女孩们说说笑笑,到了时辰,便对着廊下千姿百态的名贵菊花各展才艺,一时间莺声燕语,好不热闹,引得长廊那头的人频频回顾。
长廊那头,却是由宜和公主的独子赵鸿做主人,正招待一干子京都的青年才俊,王孙公子,却都是宜和公主精挑细选出的人家,文武才华,各有千秋。
这样的赏花会也兼有相亲会的作用,各家都心知肚明,家中有小儿女到了年龄,便将他们带出来相看,看对眼了,家中长辈再去想办法打听对方情况,极少存在盲婚哑嫁,这也是大秦整个社会约定俗成的规矩,既是大人牵头,自然不算出格。
这里和赵鸿最要好的自是与他并列京城四公子的另外三人,林霄已经有主,纯粹是来凑热闹的,只想第一时间知道兄弟会不会红鸾星动,好拿来当话柄群嘲。
安国公家的嫡么子文琦,生得面如敷脂,唇似涂朱,钟灵毓秀,点漆眸子干净剔透,极易令人产生好感,只是他爱画成痴,年纪轻轻便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画技,在这个琴棋书画作为读书人必修课的年代,他善画,不算不务正业,反而要被赞一声真名士自风雅,而安国公家显然也支持他选择这条路子。
而能取得这样成就的,多半是在某个领域专注无比而对外物不萦于心的,文琦就是这种人,因此,在男女之情上便分外迟钝,十九岁了,连个通房都没有,家中长辈都开始担心他将来会不会打光棍,以至于更急着将他推销出去了。
而四公子的最后一位,风流纨绔的顾牧,赵鸿都不想提这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仁兄了,就这位的风流性子,来参加赏花宴,不是祸害人家好姑娘么?而且他今天的表现特别奇怪,奇怪得赵鸿都恨不得提起长枪将他赶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