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疑罪从无——太守的对价(5) (第2/2页)
韩信忙用胳膊肘捣了捣我,回答太守说:“大人,贱内同意了。”
我呸!我什么时候同意了?
我连忙对太守说:“大人,民女不知所犯何罪。”
太守和韩信都没有想到我会唱这么一出戏,他们都以为我会理所当然地同意下来,可是,Sorry,我要让你们失望了。
“哼!”太守不高兴地拍了一下惊堂木,说:“果然是个刁妇!你和韩信劫持本官,意图谋反,还敢抵赖?”
啊欧~~~
“大人,民女委实不知还有这样的事情。民女胆小,委实不敢作奸犯科,何况是谋反这样大的事情。”我回答说。
“你还敢不承认!现在韩信已经招供在此,你还敢狡辩?”太守大声斥问。
“大人,仅有韩信一人的供词,委实不能证明民女有罪。倘若民女亦如韩信这边胡言乱语,说张三李四皆是同伙,大人就依此定张三李四的谋反之罪,那王法何存?大人,疑罪应当从无,证据不足的,应当无罪释放。这样才有利于一座城市、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对这个太守说了这么一通现代法治思想,尤其是现代刑法理念所主张的“疑罪从无”原则,也不知道这个不要脸的流氓太守能不能接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