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第2/2页)
一个人的时候,孟祁岳总是会想,如果他早一些知道那个孩子的存在,强迫丁晨夕把孩子留下来,也许今天,他就不会这般可怜巴巴的睹物思人。
丁晨夕的身体,也不会受到那么严重的伤害。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受这般重创,恐怕许久不能恢复。
思及此,他又是一阵心疼,紧锁的眉蹙得更紧了。
打开公文包,取出一本大学英语,这是孟祁岳从丁晨夕留在世外桃源的东西里找出来的。
翻开封面,就能看到丁晨夕娟秀的笔记。
她竟然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写得活色生香,极富美感。
手拂上丁晨夕写的字,孟祁岳的脑海中自然而然的浮现出她认真的表情,一笔一划,把名字写上去。
在某种不知名的情绪驱使下,孟祁岳拿起了钢笔,在丁晨夕的名字旁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名字写在一起,仿佛他和她也终会在一起。
枯坐了许久,孟祁岳才翻开文件袋,开始处理公事。
文件看了两页,又拿起手机看看,想给丁晨夕打电话,但终是忍住了。
下午才打过电话,两人差点儿又吵起来。
丁晨夕就那么讨厌他?
和他说话总是很不耐烦的口气,让他想好好说话都不行。
越想越生气,孟祁岳猛的起身走到落地窗边点燃了一支烟,这几天,他的烟瘾越的大了,有事没事都爱抽个不停。
不多时,三十平米大的书房浓烟缭绕,烟灰缸里的盛了大半缸的烟蒂,孟祁岳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些许,望着天上的那一轮明月呆。
丁晨夕感觉自己像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向往蓝天,却无力飞翔。
洛城的夜景很美,和滨城一样的繁华。
滨江大道两旁点缀着明亮的路灯,远远看去,像极了女人围在脖子上的金丝带,蜿蜒逶迤,延伸到遥远的天际。
“荆南,我们出去走走好吗?”
“好啊!”裴荆南欣然应允,拿了条披肩给丁晨夕搭肩膀上,然后牵着她的手出门。
热度,在掌心与掌心之间传递。
“想去哪里逛?”电梯里,裴荆南笑眯眯的问。
“哪里热闹就去哪里。”
以前,丁晨夕不喜欢热闹,喜欢安静,可这段时间,她越来越喜欢热闹。
置身人群,才不会有孤寂感,但有的时候,在人群中,孤寂感更甚。
接到孟祁岳的电话之后丁晨夕便会不自觉的想起他孤单落寞的声音,他似乎很不开心,事业爱情双丰收,又有什么事值得他不开心呢?
孟祁岳便是这么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人,他不会将心中所想说出来,更不会让人将他看透。
就算和他关系匪浅,丁晨夕依然不了解他,以后都不会再见的人也没有必要了解,她了解她的裴荆南就行了,其他人都不重要!
裴荆南在夜市给丁晨夕买了两个狐狸布偶。
抱着布偶,丁晨夕笑得像孩子。
“这两个小狐狸是一对儿?”裴荆南受了丁晨夕的感染,也很开心。
“是啊,这是阿狸,这是桃子,桃子是阿狸的女朋友。”丁晨夕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把火红的阿狸递给裴荆南。
她拿起桃子挡住自己的脸,尖着嗓子说:“阿狸,今晚去我家玩好不好?”
“好啊,我还要和你一起睡。”裴荆南也学着丁晨夕的样子,给阿狸配音。
“阿狸是流氓,桃子不和阿狸玩儿了。”
裴荆南笑着说:“阿狸不是流氓,阿狸喜欢桃子,阿狸好喜欢好喜欢桃子哟”
“肉麻,我才不要你喜欢。”丁晨夕红了脸,抱着桃子就匆匆忙忙的往前跑,裴荆南说话也太露骨了,就不能含蓄一点儿吗,羞死人!
“别跑!”裴荆南赶紧追上去,揽着丁晨夕的肩:“别跑,慢慢走。”
置身熙熙攘攘的人潮中,丁晨夕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如果能一辈子和裴荆南在一起该多好。
现在是他们两个出来散步,也许再过几年,就是三个人,甚至四个人,光是想想,幸福感就满得往外溢。
丁晨夕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两个五十块钱的布偶就可以让她开心很久,回了公寓,还抱在手里舍不得松开。
“吃蛋糕了。”裴荆南进厨房把慕斯蛋糕端出来,手里还拿了一个精致的银叉。
丁晨夕放下阿狸和桃子,眼巴巴的望着裴荆南手中的蛋糕,直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