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三大纪律 (第2/2页)
“说人话就是能不能再细节上面,稍微通融一下,比如先明确一些纪律,组织落实,针对初犯,可以稍微网开一面。只有那些怙恶不悛的,再严惩不贷?”
老朱冷哼,“说来说去,不还是要咱留情手软吗?”
“不是手软!”张希孟正色道:“主公,刑罚的要义是让人警醒。因此只要付出的代价远比所得高就行了。比如说一个人偷了一只鸡,打他二十板子,打得皮开肉绽,半个月下不了床,就已经足够了。可若是偷了一只鸡,就要砍了他的头,固然惩罚够严厉,但是却削弱了砍头的权威,既然不论大小,什么恶行都会丧命,我就所幸肆意妄为,只求不被发现就好。”
“主公以为如何?”
朱元璋沉吟思索良久,缓缓道:“先生这么干,会不会过于放纵,让那些人以为可以侥幸逃脱惩罚,然后肆意妄为啊?”
张希孟道:“主公担心的确实有道理,以当下军中的情况,的确会这样的。说是查清楚,不冤枉好人,但是又有多少查案子的,又能查清楚多少事情……到头来还会让很多恶人逍遥法外,置军法于无物……所以我的想法是专门增加执法力量,在军中设立专门的人员,主要负责宣讲军法。要让士兵清楚,同时呢,还要有执法的,针对违反军法的行为,要尽快处置,在士兵面前,严惩不贷,警示人心,这样才能起到效果。”
老朱略微怔了怔,听着不错,但究竟能怎么样,他还拿不准。
“既然如此,就按先生的意思办……不过如果没有效果,咱可是还要过问的,要按照咱的意思办!”
张希孟急忙道:“我也不过是把主公的意思,变成能够落实的方案。我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即便有,我也坚决不同意自己的想法!”
朱元璋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张希孟的意思……老朱气得笑了,咱有这么吓人吗?
“行,你放心大胆去办,出了事咱兜着,这总行了吧?”
张希孟如愿以偿,其实相比起勉为其难的领军,他更喜欢整军……强化军纪,组织后勤,培养人才,建立管理体系。这也是他擅长的。
比起一刀一枪,在疆场冲杀拼命,要安稳多了。
因此但老朱渡江之后,张希孟就赶快放弃了水军都督的职位,不管水陆兵马,都归老朱直辖。
而且张希孟在日后修订实录的时候,还特地淡化了这件事,他可从来没有当过都督啊!别乱往咱头上扣帽子!
经过两天的忙碌,张希孟公布了首批的军事纪律。
其中第一条,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这是根本中的根本。
任何一支强军,都要做到上下一心,如臂使指,要听话,服从命令,克服困难。
负面的例子就不多说了,元军一路惨败,就输在军纪上面。
无论是陆上,还是长江水师,将领没法号令下属,下面的人各怀鬼胎,相互算计,自私自利。
如此的兵马,焉能不败!
在服从命令之外,就是不许扰民,不能抢掠百姓,不能住民宅,就算是百姓的一针一线,也不许碰。
须知道朱家军的根基就在民心,如果失了民心,就什么都荡然无存了。
再有一条,由于连续作战,击溃了相当数量的元军,在战场上,铠甲兵器,马匹辎重,甚至是金银财宝,数量相当多。
任何人也不许私藏,必须上缴,然后按照功劳大小,急需情况,统一分配。
如果谁因为缴获,互相争执,发生了严重情况,乃至伤人,杀人,主犯要处以极刑!
张希孟很明白写了,谁敢乱抢战利品,不服管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这些归结起来,核心还是在于服从命令。
另外张希孟又制定了一些行为规范,诸如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尤其是最后一条,张希孟针对俘虏问题,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首先,针对那些主动归附,并且能够反戈一击,协助破敌的,定义为起义,起义队伍要参照朱家军的标准,即便不符合要求,也要妥善安排,除极个别罪大恶极的,不能斩杀。
其次,就是在大军压境之下,自知无望,主动投降的,属于投诚,也要妥善处置。
最后就是那些在战斗中被俘虏的,应该被定义为战俘,需要进行严格教育,轻易不能编入军中,还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劳动,确认改过自新之后,才能按照普通人对待。
而在这些之外,张希孟又一次把曾经的几项军纪拿出来,告诫所有人,不许赌博,不许酗酒,不许私自带女人进军营,更不许出去逛青楼。还有,针对武器,要妥善保护,不许损坏,不能私自出售。
对于战马车架,都要妥善养护,还有,不能浪费粮食,不许贪墨士兵军饷、菜金,每次采购,都要有详细的账目,要定期公开,接受所有人审视。
各种行为规范,全部加起来,足有一百条以上。
面对这些东西,包括巢湖水师在内,都目瞪口呆……朱家军也未免太严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