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簧轮枪和飞矢术 (第2/2页)
灰袍男人咧嘴不出声地干笑道:“您觉得呢?您觉得为什么要来黑市买这东西呢?”
“那是谁卖的?”
灰袍男人冷哼一声:“你这不是问废话吗?潜民街又不是我家后院,我只不过是在这里支应个小买卖罢了,反正不是我卖的。打听出来也没用,这地方,卖家也不可能知道买家是谁。”
这人语气很冲,但中校也不恼火,他支着下巴问:“还有什么有用的消息吗?”
灰袍男人低头思索了一会,抬头答道:“没什么了,至少我不知道。”
温特斯看不出这个灰袍男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菲尔德中校看起来并不怀疑他。
“那你帮我再打听打听,最近有什么风吹草动,及时告诉我。”菲尔德站起身来,显然是要告辞了。
“请您以后也别再亲自过来了,派人捎个话就行。”灰袍男人苦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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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莫里茨少校寓所的起居室。
菲尔德从楼下走了上来,一只手拿着三个刚洗干净的酒杯,另一只手里提着一瓶酒。
他把酒杯摆在小桌上,先给自己倒了半杯喝掉,然后又给莫里茨和温特斯各倒了半杯。
中校还是比较在意温特斯这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精神状态,一边把酒杯递给温特斯,一面说道:“今天的事不要有什么内疚感,那些潜民街里的渣滓一半身上有一桩命案,另一半身上不止一桩命案。把他们宰了其实只不过是替国会省了绞索钱。”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们没走任何审判程序。”莫里茨少校抿了一口酒,慢条斯理地唱反调。
“他们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军官,不需要审判。”中校的语气十分不善,他边给自己倒酒边说:“可惜这些渣滓永远都杀不干净。今天宰了这么多,明天瘸子就能找来更多的人,天知道这潜民街里究竟藏了多少耗子。”
“那个秃顶男人是什么人,怎么顶着个公教教士的发式?”温特斯握着酒杯开口问道。
“瘸子……瘸子是潜民街的人渣里比较不像人渣的人。有他约束着,那群畜牲还能少弄出点脏事。”菲尔德中校并没有正面回答温特斯,他避重就轻地转移了话题:“蒙塔涅准尉,你还想学实战的法术吗?如果想的话,能教你的人就在你眼前。”
说完,菲尔德用手一指莫里茨少校。
“想学。”温特斯激动地站了起来。
今天,莫里茨少校展示出的非凡法术能力让他折服。那天在码头上莫里茨正被严重的戒断反应折磨着,并不是少校的真实水平。
“你跟我学什么呀?我除了加速类法术什么也用不了。像我这种施法者,就是施法者中的畸形儿——先天残疾。”少校苦笑着说。
“屁!魔法作战局的思路根本就是大错特错。”菲尔德中校使劲一拍大腿:“魔法作战局恨不得让施法者能掌握每一门法术,十几个法术一股脑地都教给我们。我明白的太晚了,我见到莫里茨之后,才明白这种思路完全是错的。施法者,毕生精通一个法术就够了。”
虽然莫里茨本人似乎并不以自己的法术能力为傲,但温特斯向少校学习的念头非常坚定。他一直被燃火类法术缺乏杀伤力所困扰,好不容易有机会向更高明的施法者请教,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见到这位小学弟是真的想学,莫里茨耸了耸肩。他走进了自己的卧室,从书桌里翻找了半天,最后拿着一个皮质小包走了出来。
“接着。”少校把小皮包丢给了温特斯。
温特斯解开绑绳,皮包里面装着十根金属棒。他取出了其中一根,从光泽和重量上分辨,材质应该是钢或者铁。金属棒的质地均匀,表面光滑,一端是尖的,另一端是平头。比小拇指细两圈,和中指差不多长,拿在手里不轻也不重。
“是铁吗?”温特斯问。
“是钢,很好的钢。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练习器材。”莫里茨少校又坐回了躺椅,慢悠悠地解释道:“军校课程里加速术的练习方式是加速重物,能加速的物体越重越好,但我觉得那种练习没有意义。我认为练习飞矢术时,应该保证每一次使用的‘箭矢’重量完全一致,天长日久才能培养出手感。这里的十根钢锥,五根钝头,五根尖头,重量使用最精密的天平调整过,完全一样。”
温特斯把十根钢锥都取了出来,五根前面是弧形的钝头,五根前面是锋利的尖刺。他取了两根分别放到左右手掂量了一下,的确分不出哪根轻重。
“玩过飞镖吗?”莫里茨问温特斯。
“玩过,不厉害。”
莫里茨又进了卧室,这次他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圆形的靶盘,木质的盘底缠着一圈的草绳,靶盘中间钉着一块银币。
少校把靶盘挂在了壁炉上方,回头对着温特斯说:“拿那个钝头的钢锥作为飞矢术的施法材料,朝这个银币打。”
温特斯把钢锥拿在手里瞄准这靶盘中央的银币,回忆着使用飞矢术的感觉,进入了施法状态。他忍受着强烈的刺痛和灼烧感,使用魔法加速了手中的钢锥。
原本静止的钢锥在短时间内魔法加速,从温特斯手中飞了出去,离开了温特斯第三只手所能触及的范围。却慢悠悠地打在了壁炉边缘,连靶盘的边都没有沾到。
[第三只手和第五肢体都是代指法术能力]
温特斯脸上感觉火辣辣的,但莫里茨少校的脸上却看不出什么情绪。
“再往高瞄一点。”少校说。
温特斯点了点头,调整了一下呼吸,射出了第二枚钢锥。
这次钢锥打在了靶盘上,但却是打在了右上角,离靶心的银币还有一段距离。
“你每天晚上还在进行法术训练吗?”少校问。
“是的。”温特斯答道。在军校时,每晚的法术训练是所有施法者学员的必修课。除了在船上那几天因为幻肢痛无法练习法术,哪怕是回到家温特斯也没有间断过每晚的法术训练。
“把训练项目全都换着这个,先别练其他的法术了。钝头的拿来练习,尖头的实战用。”莫里茨少校边喝酒边讲解:“你就把飞矢术理解为用看不见的第三只手丢飞镖,法术的爆发力决定了飞镖的威力,法术的手感决定了飞镖的准头。这两点都可以通过持之以恒的练习提高,你回家之后就练这个,只要还能继续使用飞矢术就不要停,练到出现幻肢痛再也无法进入施法状态为止。晚上要是因为幻肢痛睡不着觉的话,拿这个泡水喝。”
莫里茨少校又丢给温特斯一个纸包,温特斯认出了这是少校在潜民街黑市上买的东西。他打开纸包看了一眼,里面似乎是某种草药。
“这东西泡水喝能够帮助你进入睡眠状态——不过一次每次泡一点就行,不要泡太多了。睡眠可以让你自我修复,睡一觉幻肢痛就消失了。”
“可是我们在船上时休息了好几天幻肢痛才消失。”温特斯谨慎地问道。
“你们在船上时那种严重的幻肢痛我也没见过,进行我这种练习幻肢痛不会那么严重,放心吧。”少校蜷缩回了躺椅里,疑惑地说:“我也很奇怪联省人究竟是怎么把你们搞成那副样子的。”
“明白了。”
少校从最开始的一点一点抿酒变成了一口一口地喝:“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长期的训练。施法者的课程在你离开军校时就结束了,但施法者的训练这一辈子也不会结束。我刚毕业时飞矢术的水平也就比你稍强一点,不要着急,慢慢练就练出来了。”
温特斯把少校的话仔细记在心里,但他还有一个不解的疑惑:“那学长您既然有这种特制的钢锥,为什么还要用银币呢?”
“钱多难受,不然还能为什么?”许久没说话的菲尔德突然开口。
少校哈哈大笑:“你觉得呢?”
“呃……便于携带?”这是温特斯唯一能想到的理由,但使用银币还是太奢侈了,要是他可舍不得。
“就是这样。”莫里茨赞许地点了点头:“你想想看,你出门带一百枚银币很平常,但是带一百枚钢锥就很累赘。而且这些钢锥都是特制的,一旦打光了,仓促使用新的‘箭矢’手感大变样,就会失准。所以后来我发现,还是银币比较好,就算到了天涯海角也不会担心没有弹药。”
“屁!银币的重量才不一样,背誓者铸的币和海蓝铸的币一样重吗?我还知道不少黑心鬼从银币上往下刮碎屑,凡是经手的银币都要刮一点下来。”菲尔德中校显然对莫里茨少校的理由颇不以为然。
[背誓者,即神圣牧罗帝国皇帝亨利三世]
少校还是懒洋洋地说:“差不了太多,再说练习得久了,重量有一点差别也没关系。”
中校还在和少校辩论,而温特斯已经决定,有时间就去找人一口气做它几百枚钢锥,他不觉得随身带一百枚钢锥累赘。
毕竟把飞矢术变成“撒币”术在温特斯看来还是太撒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