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董事会 (第2/2页)
能够把优秀人才留在公司五年以上已经不错了,要想让人家一辈子为公司工作,换成是日企还差不多,而且会在一家公司工作一辈子的通常是底层社畜,有能力的人才会面临挖角,甚至有人自己创业都有可能。
有着管理层的支持,林佰诚的这个议案毫无意外的通过了。
林佰诚继续提交议案:“这是下一个议案,我决定从汇丰贷款5亿港币,补充公司的现金流,用来发展公司。”
代表怡和利益的董事当即出声道:“林主席,公司的负债已经有13亿港币之多,再贷款5亿港币,会不会太多了?”
“公司本身每年就要为大量贷款支付利息,再增加5亿港币的贷款,没有必要吧。”代表祁德尊利益的股东也道。
鲍勃更是直接道:“我反对这个议案,公司目前的贷款已经够多了,再从银行贷款没有必要不说,还会为公司增加负担。”
“公司想要发展,就要有更多资金,公司的负债确实是不少,但这不是不贷款的理由。只要有贷款需要,我们就应该大胆一些。”林佰诚出声回应。
鲍勃沉声道:“林主席,我觉得你有必要再考虑考虑,就算想要贷款,起码也要等公司的短期负债还完之后再说,否则今年公司的利润只怕也就够偿还银行利息了。”
“各位董事,从银行贷款是为了发展公司,为了赚钱,因此今年公司的营收利润是不会因为这笔贷款受到影响的。”
“话我就说到这里了,就让我们来进行表决吧。”
林佰诚说着看向了韦理等五人,这个议案这次能不能通过其实并没有影响,但他却可以看看韦理等管理层是不是真的支持他,要是有人不听话的话,那他后面就要动手了。
“我同意林总的议案!”“我也同意!”
韦理等人非常的识相,全都赞同林佰诚的议案,议案通过。
韦理等人很清楚,林佰诚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会主席,公司早晚要以他的意志运转。要是受不了,那完全可以直接走人,背刺没有任何意义,毕竟董事会主席可以罢免股权低于15%的任意一个董事。
只有在某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超过15%,才会百分百获得一个董事名额,不需要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主席反对都没用,这是《公司法》赋予大股东的权利,为的就是保障大股东的利益。
鲍勃等人都不同意,但根本就没用,因为同意的董事更多,林佰诚的议案得到通过。
鲍勃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董事会已经被林佰诚这个大股东控制,今后和记黄埔这家公司的发展都要听林佰诚的。现在他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是由着林佰诚做主,在林佰诚犯大错误之前当个看客;要么就是卖掉股份,让林佰诚自己去玩。
到底怎么选择,鲍勃等人并没有马上下决心,肯定要看一看,看看接下来一段时间中和记黄埔发展的怎么样,然后再根据发展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