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这个县令不一样 (第2/2页)
夏姚同程家有着不浅的关系,当初张奶奶的房子,就是被卖给了程家。
这人在府城,也的确是颇有头脸,连知府都要敬上三分。
所以凌晟让人将这件事去禀给胡大可。
原本小花娘见凌晟油盐不进,态度强硬,她还不敢太闹了。
尤其是秦娆那一句缝嘴,也真的是吓到了她,万一他们家那个死鬼骗了她……
但这会儿听见凌晟让人去禀告胡大可,以为他们是害怕,便又扯着嗓子闹了起来:“还禀告什么啊禀告!
我都告诉你们了,我男人是你们惹不起的!
县令?
县令算个什么东西!
县令再大,还能有知府大不成?
识相的,赶紧放开我!在跪下给我磕头道歉,不然一会儿把我男人请来,我让你们一个个都吃不了兜着走!”
凌晟觉得,有些人大抵是生下来就丢了脑子。
纵使程家背后靠着京城里的那一位,敢对知府颐指气使,也从来不敢对他家大人高声说话。
连带着对他们这些在衙门里行走的人,也都让着三分。
这人就算想要嚣张,想要仗势欺人,也总要用脑子去打听打听,在这江东江北两府,有哪个是敢来欺他家大人的吧?
县令的确是没有知府大,可他们家这位县令不一样啊。
胡大可虽然只是秦亭镇的一个小县令,可江东江北两府的事情,只要他想,就都可以过问,甚至决策。
而且凌晟还知道,他们家大人,可是想抓夏姚很久了。
旁人只知道夏姚发达了,便搬去府城享福了。
实际上,该说夏姚是去府城避难才对。
留在秦亭镇,指不定哪天就会被胡大可抓到错处。
去府城,胡大可若是没个正当理由,是不会伸手做什么的。
胡大可是个聪明人,知道避嫌。
所以,从来都是有理有据的出手,免得给自己留祸。
秦娆没想到,她会无意间又一次帮了胡大可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