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妇 第100节 (第2/2页)
舒 坦了,侧头劝碧青:“差不多得了,大郎什么脾性,你又不是不知道,烂好人一个,又重义气,在他眼里,何进就是兄弟,再说,你什么都瞒着大郎,他哪知道何进 干的那些坏事儿啊,这会儿你怨他,早干什么去了,当初,你就应该把何进的为人告诉他,其实,大郎没你想的那么傻,他也明白好歹。再说,如今小海没出事,你 也好好的,就别折腾了,你瞧大郎这几天成什么样儿了,他可是我大齐堂堂的将军……”
崔九话刚说完,忽的站起来:“那个,我先走了。”撂下话,瞬间就没影儿了。
碧青还纳闷呢,这小子抽什么风,忽听一个熟悉的声音:“沈姐姐,你看不没看见九皇子?”碧青目光闪了闪,崔九这小子也有怕的,自己就把祝月送过去,看他怎么应付,想到此,笑道:“看见了,就在那棵树后头呢。”
“沈碧青……”崔九怒气冲冲的从树后出来,祝月像一头欢快的小燕子一样飞跑了过去:“九皇子,你真在这儿啊,你看我给你绣了个荷包,你喜不喜欢。”说着把手里的荷包送到崔九面前……
☆、第116章
碧青根本不搭理崔九的乱吼乱叫,从旁边的果篮里拿了一个木瓜出来,用小刀从中间一破两开,把籽儿去了,拿小勺舀着吃,享受这难得的美味。
这一趟差点儿丢了小命,好容易来了,得好好解解馋,果篮下头垫着冰块,冰的凉森森的木瓜,软糯香甜,一边儿吃,一边儿看崔九跟祝月的好戏。
这 几天,碧青一直在研究为什么祝月会看上崔九,论颜值,二皇子慕容鸿也不差啊,而且,温柔和善,相比之下,崔九就有些不靠谱了,有时候完全就是一个二货,属 于没事儿找抽型的,祝月是南蛮王之女,孟氏既灭,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南蛮王,血统尊贵,地位崇高,更何况,还是个大大的美女。
碧青如今还记得自己头一次见她的时候,真给惊艳了一下,红衣银冠,美得就连这百越城的蓝天白云都相形失色,女人美到这份上简直没天理。
碧青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差,可跟祝月一比,就比到天边儿去了,自己的五官平常看着还成,可跟祝月一比就显得有些平板,缺乏立体感,而且,岭南气候湿润,人家根本不用保养,就有一身细白的肌肤,这让碧青很是嫉妒。
百越城里街上随处可见肌肤白皙的女子,有道是一白遮千丑,即便五官长得寻常些,就这一身细白的肌肤,也让齐军将士们看的垂涎三尺,不是大军在城外扎营,军纪严明,早乱套了。
且,南蛮以女子为尊,百越城的女子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心中喜欢谁,不会像大齐一样藏着掖着,在这里可以大声的表白,不必在乎礼法,不必怕伤风败俗,南蛮的女子就像这岭南火红的木棉花一样儿,美丽如火,耀眼鲜明。
那 天祝月见着崔九大声告白的样子,她就那么无惧的冲过来站在崔九跟前说:“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王夫。”那般直白热烈,像一把火,把崔九烧的落荒而逃。过 后,崔九一见祝月就跑,偏偏祝月异常执着,即便知道崔九就是大齐的九皇子也一样,两人你跑我追,成了百越城最诡异的一道风景线。
碧青其实觉得他们很配,崔九要是能留下岭南,自己的王记就能顺理成章的开到百越城,岭南可是一方宝地,不说一年三熟的大米,这些水果,药材,甚至花卉,海产,山货,运回大齐哪一样不是一本万利。
虽说没有飞机,可有船啊,从番禹城珠江口进漓江,过灵渠,湘江,长江,进运河,一路北上,全程水路估计两月便可到达。等江南的王记铺子开张以后,就更方便了,船行一路,南北货物交替,这一来一去的利润,可是相当可观的。
尤其,有崔九这个自己人在岭南坐镇,绝对能保证安全顺畅,这既赚了钱又抱了美人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碧青巴不得祝月跟崔九成了,自己适当的加把火,或者以利诱之。
崔九这小子不是一直挺好色的吗,面对祝月这么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难道会不动心,想着,不禁看向前头的两人。
蛮族的小姑娘想法简单,习俗又跟大齐不一样,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之说,喜欢了就会大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
虽南蛮几乎灭国,但祝月身边始终有两位蛮族的大长老,陪着她藏在部落里,这些年倒也没怎么受苦,后来给何进发现,拿住献给孟十一,孟十一想当南蛮王,对祝月这个南蛮王之女也是,颇为礼遇,故此,祝月的性格才能维持如今的天真烂漫。
看着一身白袍,人模狗样的崔九,碧青忽然能理解祝月看上崔九的原因了,蛮族的女子美貌绝伦,相比之下男子就差多了,孟十一那样儿都算不错的,可想而知,崔九这张脸,在祝月眼里该是什么级别。
崔 九这小子二归二,可长得真不差,应该说,大齐皇室基因优良,从太子二皇子到崔九,都长了一副好皮囊,只不过,太子殿下忧心天下,是个胸有大志的储君,二皇 子慕容鸿是个算学天才,也就崔九是个绣花枕头,外头瞧着不错,内里装的都是稻草,所以说,有祝月这么个大美人上赶着,算是捡着便宜柴火了,不是来岭南监 军,哪有他什么事儿啊。不过,祝月怎么会想起给崔九绣荷包了,而且打扮也不一样。
祝月今天穿的是汉服,并非蛮族服饰,看上去颇有几分飘逸之姿,鬓边火红的牡丹花配上她张笑颜如花的小脸,即便崔九都有些失神。
祝月见他终于看自己了,欢喜的不行,把荷包塞到他手里:“三天后的拜神节,我等着你。”说完,转身跑了,欢快的像花丛中蹁跹的蝴蝶。
崔九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荷包,沉着脸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树荫下,恨恨瞪了碧青一眼:“你什么意思?安心害爷是不是。”
碧青切一声:“祝月可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又是南蛮王之女,别人想往前凑,还没机会呢,美人青睐你,你应该躲在被窝里偷笑,怎么倒沉着一张脸,跟别人欠了你银子似的,你可知,你手里这个荷包,多少人打破头都争不来呢。”
崔九哼了一声:“爷不稀罕,你稀罕,送你了。”甩手把荷包丢给了碧青。
碧 青看了看那荷包道:“我昨儿听成材说,南蛮族的拜神节可是相当隆重,除了拜神之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蛮族女子求偶,看上谁了就把自己绣的荷包给他,拜神 节那天男子就会拿着荷包去找女子,两人一起拜了山神,就算结成夫妻了,所以,这荷包我稀罕也不能要,这是身份的象征,拿着这荷包你就是祝月的男人了。”说 着把荷包丢会给崔九。
崔九跟烫着了一般,一蹦三尺高,把荷包抖落在地上,指着碧青,气的不行:“你,你少糊弄爷,婚姻大事哪有如此儿戏的,再说,爷可是大齐皇子,这么着不成野合了吗。”
碧青翻了个白眼:“这里是百越城,不是大齐,入乡随俗知不知道,谁让你收了人家的荷包,别说我没提醒你啊,蛮族的规矩,送出去的荷包要是退回来,可是奇耻大辱,祝月不是寻常的蛮族女子,是南蛮王,这南境刚安定,要是因为你再起风浪,你想想皇上能答应吗?”
崔九颓然坐下,整个人都蔫了。
碧青见他这样儿,心里也有些不落忍,凑过去道:“祝月那么漂亮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更何况,这里天高皇帝远,你娶了祝月,说是王夫,其实不就是南蛮王吗,在这儿当王爷可比京城滋润多了,想干什么干什么。”
崔九忽的侧头看着她:“沈碧青,我怎么觉得,你没安好心呢。”
碧青切一声:“你有被害妄想症啊,你得了美人,又没我什么好儿,不过呢,你要是再百越城站住脚,倒是有一笔大生意。”说着把自己的设想跟崔九说了一遍。
碧青想象中,崔九这小子如此爱钱,自己这个主意一说,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然后兴致勃勃的跟自己讨论怎么开铺子,开几个铺子?派谁在这儿当掌柜的?一年走几躺船?都运什么货物等等……
却没想到,碧青的话一说完,崔九忽的生起气来,咬着牙道:“沈碧青,爷这辈子白认了你,你是天底下最没心没肺的女子,白眼狼儿,想拿爷换你的生意,做你的大头梦。”蹭的站起来,一脚把地上的椰子踢出去老远,气哼哼的走了。
碧青摸了摸鼻子,这小子今儿抽什么邪风,看见地上的荷包,不禁皱了皱眉,崔九要是不乐意,三天后的拜神节可怎么办,刚才自己那些话可是真的,既然崔九拿了人家的荷包,死活也不能还回去了,不然,可就有大麻烦了。可崔九要是不点头,自己再说什么,恐怕也没用了。
正发愁呢,忽听大郎道:“媳妇儿你别急,听苏总管说这一半天太子殿下就会到。”
碧青顿时松了口气,要说崔九这小子是个无法无天的孙猴子,慕容湛绝对就是唐僧,紧箍咒一念,崔九这小子想跑都跑不了,再说,自己根本也没害他啊。
却忽想起大郎怎么过来了,眉头一竖,瞪着他,大郎一见小媳妇儿生气了,忙道:“媳妇儿你别生气啊,回头气坏了身子,俺心疼,你不乐意看见俺,俺走,俺走就是了。”说着转身一步一回头的走了。
却不走远,只站在远处眼巴巴望着碧青,陆超跟小海就嬉皮笑脸的过来了,两人坐下拿出食盒里的寿司就往嘴里塞,不一会儿整整一层寿司就进了两人的肚子。
碧青拉过小海,看他脖子下的伤,小海仰着脸让他姐看,嘴里道:“其实就擦破点儿皮,没姐想的那么严重,也不疼,姐夫找南蛮的长老要了去疤的药,等这层血痂退下去,抹上几天,一点儿疤都不会留,姐就放心吧。”
碧青没好气拍了他的脑袋一下:“你倒是不记仇,还替他说好话,不是你的运气好,这会儿你这张嘴还想吃东西啊,脑袋都不知还在不在呢。”
小 海嘿嘿笑道:“姐,我这不好好的吗,姐夫挺可怜的,您不知道,接着信儿的时候,姐夫直接就把帅印拿出来丢给了苏总管,说不当元帅,不当将军,找到了姐就回 武陵源种地,此生再不领兵,在姐夫心里,姐比什么都重要呢,再说,姐夫跟何进曾经在南境同生共死,说好活着回去,彼此就是兄弟,姐夫只是一时放不下这段情 份罢了,就像我跟胖墩儿,哪天要是胖墩变成了坏蛋,我也下不去死手啊。”
陆超点点头:“小海说的对,我也下不去手。”
碧青看着他们俩,忍不住扑哧一声乐了,一人打了一巴掌:“你们俩倒是不忌讳,胡说什么呢,你们都是我教出来的,要是成了何进那样的败类,不用你们彼此下黑手,我第一个就大义灭亲,行了,回去吧,东西都让你们俩个馋猫吃了,我这野餐也让你们搅合了。”
“好,回去。”小海忙招呼站在远处的大郎过来,大郎走过来还有点儿不敢靠近,那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碧青是母老虎呢。
碧青没好气的道:“戳着当树呢,还不提东西。”说完迈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