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欢强抢良家仙君 (第2/2页)
栖梧轻笑,又扯了一下系在腕上的绳子:“这边。”
林信玩笑道:“方才那合欢花藤,看上了你吧?”
“我想,林仙君貌美灵动,大概是看上林仙君了。”
“不及凤凰雍容华贵。”
初次见面,疯狂吹捧对方——混熟之后,就只有疯狂互损,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前边浓雾渐淡,栖梧加紧了脚步,顺便将地图叠好,收在怀里:“那前边便是出路了。”
一只脚才迈出雾林——
却见雾林外,上百只妖魔围成一个半弧形,仿佛是等他们的。
看她们都是姑娘家,一个个又都妖娆非常。
林信低头看看手上的合欢花藤汁『液』,转头对栖梧道:“你竟然美貌到几百个合欢花藤都要来抢你?”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栖梧问他,“我大概能打一百个,你呢?”
林信伸出一根手指:“我大概……一个吧。”
其实栖梧能打一百个也没用,这儿有好几百个呢。
他二人对视一眼,默默地缩回了脚。
还不如待在雾林里不出来呢。
一众合欢花藤紧盯着他们,还没等他们抬起脚,为首的妖异女子一甩衣袖,袖中窜出两根藤蔓。藤蔓勾着他二人的脚腕,往前一扯,就把他二人扯得一个踉跄。
“这也太丢脸了。”林信站稳了,抹了抹脸,轻声对栖梧道,“别说出去。”
栖梧赞同地点头。
两个仙君勇闯魔界,出师不利。
踏上新大陆的第一只脚,被土着人的箭羽扎中了脚趾。
林信拢在袖中的双手搓了搓,忽然低声唤道:“栖梧。”
栖梧转头,被合欢花藤的汁『液』糊了满脸。
林信一边往他脸上抹,一边也往自己脸上抹。
合欢花藤的汁『液』是红颜『色』的,胭脂似的。他二人来时,为了掩盖身上仙气儿,又裹着黑斗篷。
互相吹捧对方好看,那都是假的。
林信嘱咐他:“等会儿别出声。”
他走上前,朝领头的女子做了个揖。
那女子一袭红衣,烈烈似火。发髻高耸,金钗翠钿,细眉凤眸,两颊描有合欢花花纹。
林信道:“见过王上,我与友人久仰魔界风采,正欲……”
女子懒懒地一抬眼,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抬起头来,给本座看看。”
好直接啊,话本子里强抢良家仙君的经典台词。
林信灵机一动,用手指扒拉着,扮了个鬼脸。
女子轻叹一声,转头看向栖梧:“你也抬起头来。”
于是林信暗中提点栖梧:“扮个鬼脸。”
栖梧用手扒拉着,扮了个鬼脸,抬起头来。
那女子轻声笑道:“是不怎么好看,那就……”
林信暗中:“耶,计划成功。”
她继续道:“犒赏三军吧。”
林信一愣:“啥?”
栖梧气得想杀人:“林信,你和我有仇?”
却不料女子听得“林信”二字,神『色』微怔,不自觉念了两遍。
似是故人。
林信抬头,仔细地看了看,他与这人,好像是见过。
他那时编《六界美人总榜及分榜》,特意去访合欢花族王,在族王家中见过这姑娘。
这姑娘名叫宿欢,当时还只是族王家中一个小庶女,因为妖力微薄,模样平平,所以并不受宠。
林信遇见她时,她受家中姊妹欺负,正蹲在墙角抹眼泪。
林信为了哄她,就给她画画像,还把她也编进《六界美人榜》里。
有人质疑,林信也没有理睬。
故人相见,分外眼红——
宿欢起身,快走几步上前,握住林信的双手,真切道:“仙君,我找了你很久。”
林信点点头:“好久不见。”
他心中松了口气,原来是故人,那就好办了。
却不料宿欢道:“实不相瞒,自别后,我对仙君魂牵梦萦。”
“啥?”林信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吓得连口音都变了,“啥玩意儿?”
宿欢一摆手,吩咐底下人:“『操』办起来,过几日我便与仙君成婚。”
“不要自作主张啊!”
宿欢重新握住他的手,温声唤道:“小九。”
“小九?”林信往四周看了看,“小九是谁?”
“就是仙君你啊。”宿欢用力按住他的手,“本座相信,你们兄弟会相处得很好的。”
“……不是,等等。”林信向后跳开一步,“你都有八个郎君了!”
“也不全是郎君。”宿欢暧昧地笑了笑,“我喜欢你,又不妨碍我喜欢别人。本座只是想把大爱洒向魔界,温暖更多的男子,本座有什么错?”
你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无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