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重男轻女的父亲 (第2/2页)
“……如今国家贫弱,被列强欺压,正是需要我辈之人奋发向上,精忠报国的时候。今天我还想给大家念一则报纸上的文章: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的两个公园,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后来在多方的抗争下,这块牌子被摘下来了,但是华人还是不能进去,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华国人不讲卫生,狗进去随地便溺……”
“孩子们,这是我们国家自己的土地,在我们土地上建立起来的公园,反而不允许我们自己人进去,那些人甚至把华国人和狗相提并论!我们泱泱大国,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何时成了列强眼中荒蛮未化之地……”
听故事的人里,大多是十岁左右的小孩子,贺凌宇算是当中年纪比较大的了。
难怪他爹被留洋回来的先生给洗脑了,连他也控制不住自己,只是听了个故事、听了几段话,便坐在下面热泪盈眶了,这些孩子有的已经泣不成声了。
贺凌宇在洋教堂接受再教育的时候,贺兰正在给人洗衣服,一家几口人总要吃饭,她可以不吃,可以回去喂孩子的时候在娘家吃,但其它三个人总归是要吃饭的,一分钱没有怎么吃饭。
贺兰在娘家坐月子的时候,才学了几个字,在找工作的时候根本不顶用,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只能给人洗衣服,用洗衣服赚来的钱供一家人吃饭。
她们一家四口现在住在一个大杂院里,里面三教九流都有,一家四口人才租了一间房,贺兰每天只能睡在地上。
说不苦,肯定不可能,虽然在娘家吃的不错,但工作辛苦,一双手被泡的发皱蜕皮,婆婆和小姑子还整天嫌东嫌西。
赵晟虽然不会说话,但向来脾气不好,尤其是对着她的时候,刚开始搬到大杂院的时候,还算和气,后来大杂院里打孩子的、打女人的比比皆是,赵晟也开始像在赵府的时候那样,对着她拳打脚踢。
这人从来都只打身上不打脸,在赵府的时候,除了跟在赵晟身边的小厮,根本没人知道。
现在大家住在一个屋里,跟那么多人住在一个院子里,怎么会有人不知道呢,也就是爹和凌宇看不见罢了,赵晟打她的时候,伤从来都在衣服里面。
贺知年只看得到焉巴巴的苦菜花,看不到女儿身上的伤,还是兴华过来跟他说的,说妈妈身上有伤,好几片淤青,还有疤痕。
赵晟那个窝囊废居然还敢打人!
“他打你了?”
贺兰如同预想中的那样摇了摇头,并没有承认,她怕爹去报警。
贺知年看着女儿,并没有拆穿:“我打算搬家,离开这里,去秦省,几个孩子也会带过去,以后可能就不回来了,你要不要跟我们一块走?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那里没有赵家,也没有知道你过去的人。”
贺兰呆呆的:“啊?为什么要去秦省那么远的地方?”
因为那里会有华国的希望。
“今天别回去了,在家里住着,好好想想,如果你选择跟我们一起走,那就不用回赵家了,如果你还是想回赵家,那明天走后,就不用再来了。”
贺知年调制了很久的香,终于在今天晚上燃上了,这炷香可以帮他进入人的梦境,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灵气,他也没有任何的修为,但神魂比常人强大得多,借助这炷香,他可以给贺兰编织一个梦境。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给一个人编织梦境,某种程度上跟做全息游戏差不多,只是侧重点不大相同。
贺知年算是熟门熟路了,她给女儿编织的梦境就是——‘后知青时代’,一个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未来。
离婚不再是什么稀罕事儿,再婚也并不再是一件被人诟病的事情,女性可以上学工作,在很多方面都不比男性差,可以自己选择结婚对象,也可以离婚后自己抚养孩子。
那些荒谬的、可笑的、愚昧的认知,在未来都不会受到认可。
在贺兰的梦里,她好像过了另一种人生。
她是爸爸妈妈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女儿,虽然有一个弟弟,但是好像跟她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学,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又考了研究生,那时候她都已经二十三岁了,但并不着急结婚,大学时谈了两段恋爱,后来因为不同的原因都分了,再后来研究生毕业,她在工作时认识了一个男生,跟她是同龄人,但却很会照顾人。
下雨天打伞的时候,会把伞靠向她这一边,哪怕自己淋湿了半边的肩膀也不在意;出去吃饭的时候,会点她喜欢的菜,会给她擦洗餐具,会帮她试温度;工作的时候,会耐心细致的指点她、鼓励她……
后来她结婚了,这个人强大又温柔,绅士又有风度,贺兰从梦中醒过来的时候,回想起那个人,依然感觉心动,感到从未体验过的温暖和甜蜜。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