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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雪怪(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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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奶奶下葬后的第二天,费小宏的父母便离开了,费小宏留下来住了一周左右才准备离开。

毓秀打包好了几大箱鸡蛋寄到费小宏家里,他把费小宏送到车前,看着费小宏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突然有一股难以名状的伤感涌上心头。

费奶奶不在了,他和费小宏之间牵着的线彻底断掉了,也许以后费小宏再也不会踏入这片地方。

今日一别,不知道他们何时才能再相见。

显然费小宏也有同样的想法,上车前,还是忍不住地红了眼眶。

费小宏一把抱住毓秀,声音有些哽咽:“有机会来找我玩。”

毓秀拍了拍费小宏的背,笑着说了声好。

过来好一会儿,费小宏才慢慢放开毓秀,他用手背抹了下眼角,低声说:“那我走了。”

毓秀说:“去吧。”

费小宏的行李箱已经放进后备箱,他磨磨蹭蹭地坐进村长去年买的新车里,随后打开副驾驶位置的窗户,对毓秀挥了挥手。

车子启动,载着费小宏驶远了。

毓秀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车子变成一个小点,才转身要走。

结果冷不丁撞上不知何时来到他身后的翁娘。

翁娘脸上的表情很平淡,看不出有什么情绪,他一直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半晌才慢吞吞地把视线转到毓秀身上。

“小胖子这是再也不回来了吧?”翁娘问。

“有可能。”毓秀说,但很快话题一转,“如果我们找到了一个适合定居的新地方,我们可以随时去找他玩。”

翁娘眼前一亮:“真的?”

毓秀笑道:“真的。”

翁娘立即顺着杆子往上爬:“我看东北就不错,比这里冷多了,每逢冬天必下大雪,我们找个没那么繁华的小城市,既方便出行,又方便居住。”

翁娘越说越激动,同时不忘捡重点,“这里的冬天太短了,积雪融得快,要看雪还要去山上才行,夏天又那么长,都快把江恩临热化了,不说我,就说江恩临也不太适合住在这个地方。”

不得不说,翁娘确实说到点上了。

每年夏天都是江恩临最难熬的时候,尽管他们家里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空调,可治标不治本,江恩临身为雪怪,还是得住在经常下雪的地方。

毓秀还记得去年有天晚上,天气燥热难耐,可村里突然停电了,他只好让江恩临泡进水缸里。

谁知第二天早上,江恩临直接化在了水缸里,他身上的睡衣全打湿了,也在水缸里泡着。

直到现在,想起那件事来,毓秀仍旧感到非常心疼。

于是从这天起,毓秀便一直在思考搬家的可行性。

随着时间的流逝,村里剩下的人也逐渐往外搬,不过几年时间,村里只剩下包括毓秀家和村长家在内的六七户人家了。

后来村长接到上面的通知,说是政府发下来一些补贴,只要他们都搬到镇上,就能在政府的资助下重新建房。

村长心动极了,立即展开了劝说工作。

村长最后劝到毓秀这里,今年的毓秀已经有三十四岁了,也到了成家的年纪,可呆在这村里连个说媒的人都没有,只有搬去镇上才能遇到心仪的姑娘。

而且三十四岁已经是大龄了,再往后走就是四十岁了,即便毓秀长得好看且有点小钱又怎么样?现在那些姑娘的眼光可挑着呢。

村长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话。

三十四岁的大龄光棍毓秀坐在他面前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还走了约莫半个小时的神,等到他说得差不多了,才慢条斯理地开口:“村长,你不用劝我了,我已经决定好要搬家了。”

“这么快?”村长说,“亏我刚才说那么多呢,你什么时候决定好的?”

毓秀幽幽道:“刚才。”

村长:“……”

为了尽快落实上面发布下来的搬家任务,村长自告奋勇地帮村民们搬家,反正村里只有他一个人买了车,到时候搬家还是得用他的车。

剩下的人都是在村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人,积攒了一辈子的家当,一辆车要来来回回地装上几趟才能把东西搬完。

毓秀倒不急,让村长先帮那些人搬家,他则趁着这段时间带江恩临去山上呆了几天。

他把家里养的鸡全部放回山上了,看着那些在他家下了几年蛋的鸡扑腾着翅膀争先恐后地钻入丛林,他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些年也是苦了那些鸡了。

其实要不是家里养的鸡太多了,吃了十几年都吃腻了,估计这会儿刚才放生的那些鸡都在他家锅里炖着呢。

以前他很害怕那些鸡的秘密曝光,这下好了,鸡没了,他再也不用害怕被人发现什么了。

春天的山上到处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绿,阳光被抽了芽的树枝切得细碎,化作星光点点地落在江恩临的脸上和身上。

许是山上比山下凉快,一路走来,江恩临的状态也在慢慢好转。

江恩临被阳光刺得闭了闭眼,他微微蹙着眉,看起来有些焦躁,然而当毓秀的手轻轻拉住他的手时,他眉眼间的烦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毓秀熟练地和江恩临十指相扣。

脚下有落枝,踩上去噼里啪啦的作响。

他拉着江恩临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回头能看见深浅不一的绿和细碎的光,以及江恩临那张在光影中沉浮的精致面孔。

江恩临比他更没有目的,他往哪边走,江恩临就往哪边走。

毓秀的目光在江恩临长了一些的头发上停留片刻,伸手替江恩临将垂落在额前的头发捋到耳后。

“我们下周就要走了,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毓秀摸了摸他冰凉的脸,叹了口气,“你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我本想就在这里住一辈子,但翁娘说得没错,说不定东北那边的环境对你更友好。”

江恩临抓住毓秀的手,侧过脸在他的手心上亲了亲,说:“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了。”

毓秀笑得眯起眼,情不自禁地凑上去吻住江恩临的唇。

村民们搬家的这段时间,村里又小小的热闹上了一回,等到那些人都散得差不多了,毓秀才带着江恩临下山。

而江恩临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下山的第二天早上,村长便开车来帮他搬家了。

毓秀没有收拾多余的东西,只拉了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怀里抱着一个古风古色的坛子,他清清爽爽地往门前一站,和前段时间的搬家大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村长下了车,诧异地走向毓秀:“你的东西呢?”

“寄出去了。”毓秀答,“剩下的都在这个行李箱里。”

村长看了眼毓秀脚边只有十寸大小的行李箱,用了十来秒才品出毓秀话里的意思:“你寄哪儿去了?我们村到镇上也就这点路程,把东西装上车就搬过去了,寄过去也太浪费钱了吧。”

毓秀摇了摇头:“村长,我不去镇上。”

“那你去哪儿?”

毓秀说了一个地名。

“这么远!”村长说,“你怎么突然决定搬到这么远的地方去?”

毓秀给出早就想好的理由:“我去见一个网友,如果能在那里找到发展机会的话,应该就会在那里定居了。”

村长愣了许久,才慢慢反应过来他点了点头:“也好,你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也该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了。”

只是他从小看着毓秀长大,虽然不久前才口口声声地说毓秀已经是三十四岁的大龄青年了,但他心里还是下意识地把毓秀当做长不大的孩子。

现在孩子长大了,早就有自己的想法了。

毓秀把院子的大门落了锁,又把行李箱搬进后备箱,抱着坛子坐进副驾驶。

他透过车窗看着住了十几年的家离自己越来越远,这些天来萦绕在心头的不舍突然变得极其强烈,浓得像是一团化不开的墨水。

不过路还是要走,日子还是要过,变化才是人生常态。

未来总会有新的惊喜在等着他。

村长直接把毓秀送到镇上的车站里,这里的大巴车滚动发车,买好票后,只要在候车大厅等几分钟就可以进去了。

毓秀检票时,居然碰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富泽洋他妈。

富泽洋他妈坐在小小的检票亭里,岁月在她脸上留下无数痕迹,也像是一面透明的玻璃,把她和十几年前那个鲜活的女人完完全全地区分开来了。

十几年前的富家是村里最富裕的几个人家之一,靠着上山采草药挣了不少钱,后来也是说搬家就搬家。

原以为他们会过得顺风顺水,没想到十几年后的今天再遇到富泽洋他妈,毓秀甚至没把眼前这个苍老且疲态百出的女人认出来。

还是村长先向富泽洋他妈打了招呼。

显然村长这么多年来一直和富泽洋一家人有联系,他站在检票亭的小窗口外面跟富泽洋他妈聊了一会儿,才指了下毓秀,说毓秀要走了。

富泽洋他妈把目光转向毓秀。

十多年不见,富泽洋他妈也没把毓秀认出来,她表情惊诧地把毓秀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不知是想到什么,眼神逐渐变得复杂起来。

毓秀笑着对她打了声招呼。

她略显呆滞地点了点头,发干的嘴唇嗫嚅了两下,最后发出一声叹息:“要是泽洋也这样就好了。”

毓秀听得一头雾水,却不好多问,他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向村长告完别,一手托着行李箱一手抱着坛子进去了。

直到很多年以后,毓秀才从他和村长的通话中了解到那天在车站里富泽洋他妈对言外之意。

富泽洋家和曹俊家连夜搬到镇上并不是新生活的开始,而是噩梦的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富泽洋和曹俊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从失眠多梦以及大量掉发到疯疯癫癫、疑神疑鬼。

两家人带着他们多次去外地就医,可始终找不到任何病因。

于是他们只能这么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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