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四十章筑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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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虎皮蛋红烧肉(下)
加入冰糖稍稍翻炒之后, 锅里的肉就染了浓浓的酱『色』。叶缓归一边往锅里放糖一边说:“我做的红烧肉是微甜口的,做好了皮酥肉烂肥不腻,福伯一次就能吃半碗!”
谭渡之温声:“一定很好吃。”
叶缓归扭头看了看谭渡之, 自从老谭他回家之后, 他觉得老谭的话越来越多了。以前问他什么东西,他只会吐出一个字来敷衍自己。
再看看现在, 他都开始期待红烧肉了!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啊!
假以时日, 老谭一定会从阴霾中走出来,忘记过去的那破。他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翻炒几下等锅里的冰糖融化之后, 他往锅中加入了没过肉的开水。锅中的温度本来就高,开水入锅之后很快又沸腾开了, 蒸腾出一片带着甜味的蒸汽来。
叶缓归拿起放在旁边的虎皮蛋,他将虎皮蛋们沿着锅边滚到了锅里。外皮金灿灿的虎皮蛋们在棕红『色』的汤汁中寻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就去享受热水浴了。
叶缓归轻轻的铲了铲锅里的肉蛋,确保每一块肉每一个蛋都能浸泡在汤汁里。
他满意的盖了锅盖:“今天的虎皮蛋做的真好,味一定很棒。”
谭渡之随口说:“是啊。”
叶缓归笑得更开心了:“老谭我跟你说,用鹌鹑蛋做成的虎皮蛋煮红烧肉味会更好。蛋小, 味就很容易进去。明天我去镇买点鹌鹑蛋回来, 你看怎么样?”
谭渡之侧头:“明天去镇吗?”
叶缓归点点头:“是啊, 我给福伯送肉去。咱家里没有现成的荤菜了,我过去买点荤菜,还要取点钱。”
谭渡之问:“我可以去吗?”
叶缓归笑了:“当然可以去啦!我们这里修行的人不多, 你看福伯还是在你做完自我介绍之后才你。至于其他人能认出你的就越来越少啦, 你就放心吧!”
谭渡之缓声:“可是严友第一眼就认出了我。”
叶缓归放松的说:“嗨, 严哥可是御兽宗的核心弟子呢。他见过你不足为奇,且平时他都是直接到我这里来,不太会在镇逗留。”
想了想之后叶缓归问:“你是不是担心严哥会将你的消息说出去?”
谭渡之摇摇头:“若是他说出去, 只怕昨天珍珠湾就已经一片腥风血雨了。”
叶缓归放松的说:“我刚想说呢。我严哥虽然脾气差了点,我真的没话说。你放心吧,就算是为了我,他都不会出卖你的。”
说起严俊,叶缓归就想到了另一件麻烦的:“嘿嘿,我昨天把他气得直跳脚,估计他还在生气。明天我买点牛肉回来做白切牛肉,严哥喜欢白切肉。”
谭渡之笑了:“你惹恼了他,给他做白切牛肉就能消气了?难不需要给他发个符篆歉一下?”
叶缓归不好意的挠挠头:“严哥的火气消得没那么快,现在给他发符篆,肯定会被他骂,我等白切肉做好了再联系他!”
谭渡之温声:“嗯……”
锅中发出了美妙的咕嘟咕嘟声,红烧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了。
谭渡之看了看锅的方向:“肉,需要煮多久?”
叶缓归想了想:“肉多一点烧的时间就长一点,肉少的话烧的时间就短一点。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时,就能熟了。”
说完这话后,他觉得自己说的是废话。于是他又补充了一句:“一般情况下,中小火慢炖三盏茶,再开火收汁就能好啦!”
等待的时间叶缓归也没闲着,他麻溜的将莴苣切成了片。一边切片他还一边叨叨:“了,莴笋凉拌也超级好吃的哦!”
谭渡之看着每一片都薄的透光的莴笋:“以前似乎没见过这种蔬菜,这是当地特有的吗?”
叶缓归愣了一下,他随即想起了一件:“啊,不是。”
莴笋种子是他去逛点苍城时从一个老人手里买的,种出来之后才发现是莴笋。莴笋一起买的还有生菜番茄,当时他花了五银子,福伯气的差点去找那个老人算账。
他只买了那一次种子,这之后种的蔬菜都是经过他精挑细选留种再小心翼翼播种的产。
就拿紫皮的莴苣为例,除了紫皮的莴苣,他还留了一种青皮的。青皮的长得,但是他个人更爱紫皮莴苣的味。
听谭渡之这么一说,叶缓归来劲了。他双眼亮晶晶的看向谭渡之:“老谭,你要不要尝尝凉拌莴笋?”
谭渡之指了指莴笋片:“不是已经有莴笋了吗?”
叶缓归将莴笋片放在了旁边的碗中,他提着竹篮兴冲冲的往外走去:“味是不一样的嘛!你等着!”
等叶缓归再回来的时候,他的竹篮中已经放了根去了皮的莴笋一小把清洗干净的莴苣皮了。
他麻溜的将清洗干净的莴苣放在案板,只听一阵笃笃笃声传来,莴笋就在他手中变成了粗细均匀的细丝了。
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了,等将里面的青汁腌出来后拌一点白糖一点香油就可以吃了。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了一筷子塞到嘴里,嚼了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鲜香。这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是不是太淡了?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了筷子温的说:“好吃。我觉得味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了,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了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就太好了。”
谭渡之笑了:“你做的菜都很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厨。
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又开始守着它们的食盆了等待投喂了。
叶缓归先取出了一个碗,连肉带蛋盛了满满一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了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出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少了不高兴开火,做多了又怕吃不完浪费了。有了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了忙了,要有菜就是第一顿的时候味最好。再次回锅,味就会变了。
盛了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蛋依然装了满满一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着碗往餐桌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了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缓缓的流淌着,时的肉已经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了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着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了,它们直接叫了出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给了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了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了。没一会,叶缓归手中就多了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一转头,就见谭渡之进宝四目相。叶缓归疑『惑』的问:“怎么了?”
谭渡之:“进宝的肉吃完了,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了『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了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了它们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了筷子夹了第一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是放在了面前的米饭。白净的米饭染了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了米饭中。
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了米饭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了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就化开却肥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口就将的红烧肉给吃到了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了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了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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