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2页)
在他心里,他不是一个把沈家村周围的商户和农户联系得更加紧密的人,而是简单搞出一些吃的,喝的,用的,仅此而已,没有意识到在这个社会,这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
大年三十,他爹带着他去祖祠参加祭祀。在祭祀之前,先去爷爷家里会和,女人们守在家里做吃的,男人们带着祭品一起去祖祠等着其他的族人到来。
“爹,带了点新奇点心给您尝尝。这是县城买来的,口味好,不黏牙。还有这件羊皮大衣,牛皮靴,您和娘一人一件。”左右这点钱在他眼里不算什么,买了就买了,穿出去的东西,别人也看得见,知道是谁买的。
“唉唉,花这个钱做什么,我衣服还能不够穿吗?”话虽这么说,他还是高高兴兴穿上了,手不停抚摸大衣下摆,沈高氏虽然不喜欢沈来秋,也不会和二百文钱的大衣过不去,自然是穿在身上,等身体好些了,再去显摆。
“三弟发达了,也不提挈一下哥哥我,以后你侄子说不定要跟着你混呢。”沈来春脸上笑呵呵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明明都是农户人家,凭啥他沈来秋如今得了这么大的庄园?豆腐人人都会做了,那王爷也是轴,居然给他这么多赏银。
沈来秋也笑呵呵的,“哪里哪里,两个侄子,早早就念书了,以后怕是有大前途,我们家沈黎,怕是比不上两个哥哥了,以后还得靠着兄长们呢。”靠个屁,老子的儿子,肯定比你儿子强!念书有悟性,还会教导他老子念书!有神仙托梦,受神仙眷顾,还有个粮长爹,怎么着也用不着靠别人。但是谦虚还是要谦虚一下的。
沈来夏看着他们寒暄,也不在意,如今他三弟,给他进货便宜些,导致他在岳父那里越来越受看重,找了许多家上线,低价进货,高价卖出,给岳家,也给自己赚了不少钱。以前他是看不上三弟,如今形势变了,也只有老大还觉得老三还是以前好欺负的老三,言语还敢挤兑。他就不一样了——
“三弟啊,你当初娶三弟妹是娶对了,你看看你家沈黎,长得多俊俏啊,肤色好看,耳坠也厚,有福气!以后有了大出息,可别忘了你二伯!”还亲切拍了拍沈黎的肩膀。
沈黎:不愧是把自己嫁到县城的男人,以前跟爹还不是这个态度,今日之转变,当真让人咋舌。
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怎么样,在外人看来,这三个兄弟,感情还是很好的。
如今沈氏一族,钱粮不缺,今年个个都穿着喜庆的锦袍,脖子上围着兔毛或者羊毛领子,除了沈来秋,其他人耳朵都冻的通红的。
“来秋啊,你耳朵上是啥?”一个族叔问道。
沈来秋笑得合不拢嘴,正好没机会夸儿子,立马回答道:“咳,我儿子,沈黎,怕我冻着耳朵,非要给我做一个耳捂,我们全家现在都带着呢,这是兔毛的,羊毛做的也有,没有兔毛的舒服。”
长辈们上手摸了摸,嗯,是挺好的。于是瞪着自己五大三粗,只长个子不长孝心的儿子们,吹胡子瞪眼,暗示他们也想要这样的耳捂,多舒服啊。跟沈来秋平辈的男人也羡慕他有这么个好儿子,过年才七岁,居然就知道孝敬父母,为父母打算的这样精细了。
沈黎嘴巴甜,见到人就喊,又得到了一波人的称赞,于是沈来秋几乎要在一波夸赞自己儿子的声音中迷失自我。
等族长念完祝词,祖祠祭祀就结束了,沈大满高兴地带着儿子们回老宅吃饭。分家这么长时间了,他想念以前一家人一起吃饭的感觉,今天这个念想实现了,得好好吃一顿团圆饭!
小高氏看着余氏穿着这么好的红袄子,难免眼红,可是他们家如今不好得罪沈来秋家的,言语中只是奉承。
文氏是个心高气傲的,以前觉得余氏穿得不好看,还没有嫁妆带过来,根本不把余氏放在眼里,只是眼下,她爹很看中从沈家村买进的货物,所以也不愿意叫余氏不高兴,说了几句奉承话,哄的余氏十分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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