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最终之战(上)搏斗 (第2/2页)
“考虑到从路面另一端返回养护中心的时间,路面养护完成很有可能在2点半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距离原告寺井发生车祸的时间,有足足1个小时以上。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又有新的货车洒落物出现,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请法庭考虑到川本高速的路旁标牌是有设置报告电话的。任何人发现路面洒落物均可拨通标牌的电话进行报告,养护中心的人员就会及时出动,对路面进行清理。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出的保洁记录时间问题,不足以动摇川本高速提交证据的可信度。”
一番话说完,今西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却见在原告席的北原在用一种似笑非笑的古怪神情看着今西。
下一秒。
就听得这位年轻的男律师说道:“裁判长。刚才被告律师对保洁表时间记录,提出了新的观点。这属于举证意见的范围,而不是法庭辩论意见,不应在法庭辩论阶段进行发表。如果被告律师想提出对于保洁结束时间的理解,应当向裁判长申请中止法庭辩论,重新回到法庭调查阶段,否则刚才被告代理人的所谓意见,不应采纳,”
“你……!”今西张了张嘴,想反驳北原的话,然而却发现他无法进行反驳。他卡住了。在法庭上卡住了。
如果说,前两次在律所同北原的交锋,是因为有女儿宫川在旁边,而把他搅得心烦意乱,意外卡壳,那么这一次在法庭上,就是真真正正地被北原逼到了哑口无言。
今西迅速又在被告席上翻起材料,补救道:“裁判长。请看我们之前提交的一段监控录像。虽然该段监控录像未在法庭播放,但该录像是在养护中心出入口的摄像头,录像内容显示在巡查的时间段内,川本高速的养护中心有作业车辆驶出,这恰好说明川本高速是有在真实地履行养护义务,能够与纸面记录形成相互印证!!!”
今西的话音刚落下,北原的声音又响起道:
“被告代理人提供监控录像,只有视频中的画面时间予以佐证,未提供其视频文件的生成时间,可信度存疑!”
今西再一次卡住了,他发现面前这个年轻人的身影在此时看来,竟像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在朝他步步紧逼,锋利的獠牙都已经贴到了他的面部。忽然之间,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开口说道:“裁判长!刚才原告也是在发表质证意见!也不应当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
今西算是在某种程度上“投降”了。他发现他作为一个拥有几十年经验的诉讼律师,居然也从面前这个小毛孩上学到了东西。
此时,经过北原与今西的数轮交火,旁听席上的听众也懵了。不仅仅是一般市民懵了,就连来旁听的今西律师事务所的中高年级律师也懵了。
究竟川本高速提供一系列巡查表等证据是可信,还是不可信,他们听完双方的辩论之后,也无法产生一个倾向性的意见。
一方面这些证据是由川本高速单方制作,但另一方面这些证据的形成,也只可能由单方制作形成。一方面,这些文件能够彼此之间互相印证,但另一方面,这些证据的所谓相互印证,又只是在一个闭环之内形成。这样一来,可信度上又存在疑问。
今西律师事务所的中高年级律师骤然发现眼前的这场战斗,已经不是他们所能涉及的领域。
裁判席上的熊谷法官,看着两位方才激辩的律师,淡淡说道:“双方律师还有没有补充的辩论意见要发表。”
“没有了,裁判长。”今西和北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下一个争议焦点。川本高速是否履行了其道路养护义务。请原告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熊谷法官的声音,从裁判席上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