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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则 (第2/2页)

    有纪骜这个兽性未脱的家伙在,抓兔子更是轻而易举,林涵刚刚准备好陷阱,他已经拎着几只兔子回来了,还有一只野鸡,已经被他拍晕了。

    林涵在竹屋后面垒了一个土灶,点了一张离火符,十分熟练地把兔子剥皮去骨,用从山下凡人那里买来的辣椒盐巴炒熟,又煨了两碗灵谷饭,准备招呼纪骜一起吃。

    但纪骜站在那里,压根不准备动。

    “你不吃吗?”林涵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夹起一大块红烧兔肉就放进嘴里。

    “肉食是凡人吃的,对修炼没有好处。”纪骜十分淡定:“口腹之欲没有意义。”

    事实上,他不仅对口腹之欲没兴趣,而且再难吃的东西他也无所谓,在原来的那个故事中,纪骜除去没找到修炼法门之前有过一段靠草木充饥的日子,后来基本都不再吃五谷杂粮。

    林涵看他确实没兴趣,也不再劝,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这具身体倒不如他原来能吃辣,刚吃了两口,鼻子上都沁出汗来。

    “逍遥经在哪里?”纪骜又问。

    “你要逍遥经干什么?”

    “那本经书很厉害,是个宝贝。”纪骜一板一眼地告诉林涵:“我看了那本经书,就能变强。”

    “变强之后呢?”林涵反问他。

    “杀人,报仇。”纪骜惜字如金:“变得更强。”

    林涵看着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年,隐约有点心惊。

    “不为了变得开心吗?”他有点担忧地问。

    “什么是开心?”纪骜冷冷地反问:“为什么要开心。”

    林涵竟然一时找不到话来回答。

    “开心就是,”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到了自己手里端着的碗,和碗里的兔肉:“开心就是口腹之欲。”

    纪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开心就是吃到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朋友,爱人,爱人就是道侣的意思。”林涵努力跟他解释:“一切没有用但是你还是愿意去做的事,就会让你开心,就和口腹之欲一样。”

    纪骜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开心是凡人的事。”他下了结论。

    “你可以这么说。”

    “我要变强,我不要当凡人。”纪骜告诉他:“我不要开心。”

    林涵急了。

    “其实也可以一边变强一边开心的。”他焦急地跟纪骜解释:“但是如果你只是一心想变强,而丢失了很多东西的话,那你就再也找不回能让你开心的事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他是为了纪骜来的,为了那个没有写完的结局来的。

    他必须给纪骜一个好的结局,一个除了成为传说,除了孤独的永生和自我放逐之外更好的结局,一个纪骜脸上还有笑容的,还知道开心是什么的结局。

    他那篇文写得太多了,写得太长了,他甚至创造了一个不该出现的角色,以至于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

    所以他必须亲自来这里,来给纪骜一个结局。

    但纪骜显然是从另外一个思路思考的。

    “你觉得开心比变强重要吗?”他问林涵。

    “其实这两个一样重要。”林涵告诉他:“如果不够强,别人很容易夺走你开心的权利。但如果忘记了开心,变强就毫无意义了。”

    纪骜思考了一下。

    其实他并不是很擅长思考的人,他更厉害的是本能。他思考的时候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是一只小野兽,在努力模仿人类的规则。

    “这样好了。”他告诉林涵:“我负责变强,你负责开心。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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