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离家出走第三二天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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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
穿着简单睡裙的小男孩儿光着脚吧嗒吧嗒跑进洗手间, 一边打哈欠, 一边用还没睡醒的声音甜甜地问好。
“早上好。”
刚刚刮好胡子的男人把『毛』巾浸湿,温热的『毛』巾落在小朋友的脸上,顺便再回一句问好。
埃米尔乖乖擦脸, 一点点清醒过来。
自理能力其实很好的小朋友现在被克拉克照顾得无微不至, 『毛』巾刚挪开,挤好牙膏的牙刷和装好水的杯子就又都递过来了。
水流哗哗,并不宽敞的洗手台前挤着两个人。个子大的站在后头,个子小的站在前头,一大一小一起握着牙刷洗洗刷刷,再咕噜咕噜, 一起吐掉。
埃米尔在水流下面冲手, 再接捧水擦擦沾了泡泡的嘴角。就在这个时候, 克拉克伸手比划了一下埃米尔, 目『露』惊奇:
“埃米尔, 你长高了?”
男孩儿眨眨眼,好像没听懂一样,没动弹。
眼神非常非常好用的超人发出惊讶地感叹:
“昨天还没有……长得好快。”
埃米尔这回终于有反应了。
男孩儿爆发出兴奋的尖叫,跳起来去抱克拉克。
他像是缠人的八爪鱼一样,胳膊小腿全都缠在临时家长身上,仰起头, 下巴抵在克拉克胸膛,『露』出一双满是兴奋的大眼睛。克拉克只能站稳,低着头去看小孩子, 在他的角度,那双本就又圆又大的蓝眼睛更是耀眼。
“你说真的吗克拉克我真的长高了吗天啊赫拉啊我好高兴我好快乐啊嘿嘿嘿哈哈哈!”
他笑起来,嘴角越扯越高,笑到最后,眼睛都弯起来,没来得及梳理的长发都摩擦出了静电,微微炸开。
克拉克看他笑,自己也想笑。
虽然不知道埃米尔到底为什么这么高兴,不过他也会为他高兴。小孩子又兴奋地『乱』叫半天,最后被克拉克艰难地从身上撕下来,塞到墙角站好:
“行了,上次记录过你长到哪。”
克拉克拿过一根铅笔:“自己站好。”
埃米尔赶紧贴着墙根站得笔直,整个人绷得紧紧的,显得有些紧张。
“我真、真的长高了,对吧?”
“我不会骗你。”
站在他身边的克拉克说,一边说着,一边比这小家伙的发顶,用铅笔在墙上划了一道浅浅的印痕。
他蹦蹦跳跳地后退两步,伸出手去比对两条铅笔印的距离。
大概有半个指节的长度,差不多就是零点五公分了。
埃米尔咧嘴嘿嘿地笑,一直到吃过早饭、被克拉克打扮好都还在兴奋当中。
身为全地球唯一一个的氪星人,生长在斯莫维尔乡下农场的克拉克可以说是家务全能。他也曾经照顾过他的小弟弟,所以把埃米尔照顾得相当好。
小家伙也配合,说伸手就伸手,说抬腿就抬腿。他又长又柔顺的黑发在脑后扎成马尾,脑袋上又扣了顶新的帽子。
上次的是小黄鸭,这次的是粉红『色』的小猪猪,帽子后头甚至有一节短短卷卷的小尾巴,可爱得要命。
埃米尔抱着包乖乖坐在门口,看平常穿西装上班的克拉克披上了薄薄的夹克衫外套。
他晃晃腿,终于从兴奋中稍稍找回一点冷静。
“克拉克你今天不上班吗?”
“不上班。”
“诶?!”埃米尔惊奇,“那我们去哪里?”
“你不是要去哥谭吗?”
克拉克把门打开:“总是要想办法先满足小王子的要求。”
埃米尔恍然大悟。
他差点……把和迪克的小秘密忘掉了。
他伸手挠挠脸颊,笑容自然而然攀上一点不好意思。他咳嗽一声,嘟嘟囔囔:
“给、给克拉克添麻烦啦,谢谢克拉克。”
“我的荣幸。”
***
大都会,纽约,哥谭。
这三座各有繁华的城市距离很近,近得站在这座城市的尽头,似乎就能望见另一座。
克拉克不是第一次去哥谭,不过平常他要么是工作需要,要么直接自己飞过去,这还是第一次以克拉克·肯特的身份主动过去。
车子在路上疾驰,风景在车窗旁刷过,而系着安全带的埃米尔在副驾驶上扭来扭去,整个人还在兴奋状态。
大人正在悄悄观察着小孩子,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距离克拉克成为临时家长,已经一周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老朋友们”难得没来折腾他,就算是有人喊超人,大部分也都是很快能解决的小事儿。于是克拉克几乎可以说是专心当着“『奶』爸”,然后突然就很明白为什么戴安娜提到埃米尔的时候那么开心。
他真的是一个过于讨人喜欢的孩子。
所以,当埃米尔明明在克拉克身边,心思却被别的什么人引走……克拉克的心情就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
不得不说,大人们有时候也会有那么点该死的占有欲,或者还可以说是可怜的攀比心。
讲实话,克拉克问埃米尔他的“秘密”是在求证,不过根本不需要细问,克拉克完全可以推断出迪克到底想要做什么。
埃米尔的能力是“治愈”。
“治愈”代表着什么?是治好伤痛?治好疾病?治好生命?
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
迪克在哥谭只有一个一身是伤,需要治疗的家伙需要在意。而埃米尔可以治好迪克,自然也能治好那个人身上的伤。
——蝙蝠侠。
在正义联盟中,唯一一个没有特殊能力的普通人类,有时候却让他们这些“非人类”都甘拜下风。
布鲁斯·蝙蝠侠·韦恩根本都不把自己当人类看吧!
迪克那小子,就算嘴上说着什么“我不想见到他”,实际上还不是别扭地关心着布鲁斯?
想到这,克拉克看了一眼埃米尔:“你在想什么?”
小朋友刚把手机『摸』出来。
他心虚地把手往包里一塞,满脸无辜:
“我什么都没想呀!”
克拉克:“还有二十分钟就到哥谭市内了。你确定不需要和迪克联系一下?”
“要联系的!”被识破的埃米尔『露』出一个乖觉的笑,给迪克打去了电话。
电话响了三声,话筒那头传来迪克有气无力的声音:
“有事请讲没事挂机……”
埃米尔:“有事有事!我要到哥谭了!”
迪克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过来。
他让埃米尔把手机交给克拉克,和超人说话的语气就带上了点做错事后的讨好:
“哈、哈哈,你来了啊。”
克拉克笑意的深邃:“是啊,我来了。我不来怎么样?”
迪克:“哈哈哈哈哈反正来都来了。”
克拉克:“你在庄园吗?”
迪克啊了一声:“我不在。我说过,我已经搬去布鲁德海文了。”
“那我应该调转放向去隔壁市?”
“不不不我也不在布鲁德海文,我在马戏团呢,你知道的。”迪克顿了顿,收起笑嘻嘻的俏皮话,叹口气,“好了好了,你明知道我拜托埃米尔是因为什么。”
“不是因为小孩子太好哄了?”
“……好吧我错了。”迪克不愧是最坦诚的罗宾仔,“那布鲁斯就拜托你了!多谢!”
也是最会用人的罗宾仔果断地挂断电话,徒留一个并不想面对蝙蝠侠的超人。
克拉克:“……”
埃米尔:“克拉克?”
克拉克:“没什么。”
他很冷静,连方向盘都没有被他握断,只是脸上的笑容稍稍有点难以控制。
埃米尔有点担心:
“你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的样子哦。我们可以不去哥谭的,克拉克。你真的没事吗?”
“放心。”
“好吧,”埃米尔把克拉克还给他的手机放回背包,双肩包包放在胸前,“迪克说你认路的,我就等就好了。”
克拉克·微笑·肯特:“……”
是的,我认路。
下次我看见你别想我放过你,迪克。
很快,车子已经驶入了哥谭的范围。
这是一座与大都会截然不同的城市。
哥谭的建筑充斥着上世纪的风格,连『色』调都偏向于陈旧的深『色』。车子从街头巷尾穿过,埃米尔透着车窗,看到墙角狰狞的滴水兽,抽了抽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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