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豪门文女主角(3)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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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不应该,系统还是控制不住该死的好奇心——‘你真的把主神给……太阳了?’主神在上,它绝不是亵渎,只是想听个八卦!绯红痛心疾首,‘千钧一发,没成功呀,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在深红监狱了?’系统自闭了。盲盒害我。她安慰道,‘你放心,我现在对主神不感兴趣了,不会去搞事的。’系统略微安心。她下一句就是——‘我现在只想太阳统子呀。’系统面无表情按下按钮。‘滴!清除99……清除心灵垃圾成功!’切回现实场景——“怎么不说话了?”男人捏紧绯红的下巴,“刚才不是很能说的么?”绯红嗓音甜腻,“您先等等,我这时差还没倒过来,以及,我正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您这是仇杀呢……还是情杀呢?”对方冷嗤。“有区别吗?”“区别可大了。”绯红被蒙着眼睛,黑发凌乱披散在胸前,叙述却是相当清晰,“如果是仇杀,没有转圜之地,我闭眼等死。”男人冷眼旁观。他倒想看看,她还能多蹦跶。“而情杀嘛……”她慵倦吐字,“我伺候得您满意了,求您给我个自由,成不?”他满脸厌色,“金家的人,果然是烂到了根子里,金茂他为了独吞公司,可以出卖兄弟,逼人跳楼。而你,金绯红,完全继承了你爸,那个衣冠禽兽的基因,卷了一大笔钱逃到国外,红灯绿酒,夜夜笙歌。”“怎么,那些男人还满足不了你金小姐的胃口,主意打到我戚厌头上来了?”“……戚厌?”她扬起语调,故作迷惑。“你谁啊?”“先生,我不认识你,你是不是抓错人了?”男人的神情瞬间结冰。才三年。三年的时间,她竟然连自己玩弄的、欺辱的人都不记得了。也是,他如奴隶苟活,被她招来喝去,匍匐在大小姐脚底,烂泥都比他有尊严,她又怎么会记挂这样一个踩在鞋底的可悲玩具呢?但是现在,金茂锒铛入狱,金家气数尽了,曾经的大小姐,呵,不过是一个腐烂在烟酒里的美貌废物。她凭什么还能高高在上?跟他谈条件……她也配!“嘭——”绯红被男人野蛮摔到床榻。‘统子,这床好软啊,比监狱舒服多了,你要不要也来躺躺?’系统:“……”它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呼了。‘不必,你死了我会烧纸的。’系统开启嘲讽模式。反正接下来的剧情不是送到精神病院,就是被男主送到对家的床上,完美诠释了一部虐恋情深的小说——百万长篇里有九十九万字都在血虐女主。总之是够这个疯女人喝一壶的了。绯红顺势交叉着脚踝,躺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死在男主的床头,也不错啊。’系统:啊,世界毁灭吧,我累了。金绯红是在一次派对中被掳走的,上边是一件蓝灰色海马绒毛衣,头发松垮地盘起,丝丝缕缕垂在漂亮光滑的肩颈,而包
臀紧窄的银白亮片流苏裙让她成为了夜晚狂欢的焦点——她天生善于利用美色为自己开道。这一点跟绯红很相似。可惜女主觉悟不太行,从头到尾,热衷于附庸男人,醉生梦死当她的美貌废物。金父还在时,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就等着毕业了,未婚夫能供养她。等金父死了,她惶然无措,被金钱奴役,甘愿当男主的禁脔,还英勇舍身,为金主断了一条腿。哦不,后期男主敏感多疑,怕她逃走,活生生打断她另一条腿,开启了“坐轮椅の金丝雀”的剧情。啧啧。这难道就是虐得越深,爱得越真么?绯红摩挲着脑后的结,随手丢开了蒙眼的布。重见光明。她眨了眨酸涩的眼。昏暗的酒店环境里,红酒般的灯光,男人的脸部轮廓也蒙上了一层血红的阴霾,目光泛着森冷寒意,没有温度。为复仇而生的人类,像是地狱爬出的恶鬼。“啪——”金属腰带撞上了床脚,声响脆烈。冰凉的手指鬼魅般侵蚀她的肌肤,蚕食鲸吞着她的鲜血和精气。绯红不慌不忙,手指插入他的头发,用细碎的、破裂的喘息向他问好:“跟仇人之女做这种血肉相融的事……你给你爸妈坟头上香不会愧疚吗?”“嘭!”她又被摔了。这次绯红撞到了柜子的一角,额头渗出血迹,浸红了她的香艳皮囊。她歪斜着身子,指尖点着血珠,又含入唇里。“甜的……您要尝尝吗?”邪惑又天真,仿佛只是在邀请他品尝宴会糕点般自然。——她疯了。戚厌擦拭着嘴唇残留的香气,对她的厌恶达到巅峰。“把这个疯女人关起来,我现在不想看见她!”他开门吩咐秘书。“呃……戚董,您准备让金小姐去哪里?”系统默念: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精神病院!“就香蝶湖那边,随便丢进去!”系统失望极了。秘书失望极了。戚厌转身就走。秘书心道,戚董是不是少说了一个字?难道不应该是蝶湖大道的精神病院吗!!!系统:对,我也是这么想。至于香蝶湖,远近闻名的富人区,有着千万起跳的湖景别墅,号称“情人的鸳鸯岛”,最适合打情骂俏金屋藏娇卿卿我我了。戚董在那里购置了一套,当时秘书还以为是他为夏小姐准备的婚房呢,没想到仇人先住进去了。有钱人的世界卑微的打工仔不懂。秘书原想让保镖压着人过去的,却见这位金小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姿势讲究。“劳驾,带路。”秘书:“……”他从未见过如此礼貌中透着泼天嚣张的人质。系统感到很绝望,男主的复仇之火呢,怎么这么快就燃尽了?不仅没送精神病院,竟让这个狐狸精大摇大摆住进千万豪宅。不过男主没有令它持续失望,他虽然把人丢进别墅,却没有给她任何生活用品,至多给她叫个外卖饭盒,相当劣质的那种。他以为这样就能磨平金小姐娇惯的性子
,向他求饶服软。绯红让他失望了。她吃盒饭吃得津津有味的,动作优雅,硬是吃出了法式大餐的气派。衣服馊了,脏了,臭了,没法穿,他以为她会抓狂,也没有,窗帘、床单、沙发套等成了她的新欢,尤其是那一层灰绿色的窗纱,缠裹着胴体,烟雾般朦胧,薄肩半露,长腿微分,衬得她似妖非妖,送外卖的小哥当场傻眼。隔天绯红就有正常衣服穿了,还有人给她专门做饭、洗衣、扫地。当然,全是女的。系统:‘你就不能安分点被虐吗?’绯红:‘我是啊,我睡了又吃,吃了又睡,长了几斤肉,好虐的。’系统;‘这叫懒。’绯红:‘不,这叫个人情趣,我就是喜欢他讨厌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说着,她赤着脚,借着桌面的高度,爬上了衣柜。监控屏幕里多了一张放大的美人面孔,清晰得照见了那幼嫩的、招摇的绒毛。戚厌无动于衷。她捧起了监控摄像头,献上炙热一吻。“ua!”那嗓音荡荡漾漾的,破碎得不成样子。秘书怀疑他老板ghs。戚厌猛地合上笔记本,语气厌恶,“真是恬不知耻,寡廉鲜耻,道德败坏,脏心烂肺,水性杨花,卖弄风骚!难怪能交了一任又一任的男朋友,腿这么能劈叉,不去跳芭蕾可惜了!”秘书揣摩上意,小声地问,“需要为金小姐报个成人形体芭蕾班?”戚厌:“你可以试试,以后搞个一字马打卡。”秘书:“……”秘书闭嘴了。半晌,戚厌忽然说,“她练过芭蕾的。”金大小姐家境优渥,从小到大补习班不断,特别在芭蕾方面,表现出了优越的天赋。当女孩子换上蓬软的白纱舞裙,化作一只高贵的小白天鹅起舞在冰湖之上,每个男孩都想当她的男伴。他承认,少年慕艾,他也有瞬间的悸动。直到,那双舞鞋不见了——它们诡异出现在男孩的房间里。他拼命解释,但没有人信他。大小姐“人赃并获”,居高临下地嘲讽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男孩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被翻出来,浑身被羞辱得发颤,剥了傲骨,腌入脏污,那一场暗恋以满地狼藉收场。长大之后,戚厌试图剖析自己,怎么会对仇人的女儿可耻地动心?她明明如此恶劣、骄横、蛮不讲理。“大概是那一双腿吧。”他喃喃地说。那双为芭蕾而生的腿,雪白修长,瘦而匀称,蝴蝶般轻盈。当天鹅跳舞时,足尖发力立了起来,宛如一支小小秀气的玉弓,从脚趾到脚背,淡青色的血管浅浅浮动,又被遮掩在奶杏色舞鞋之下,那种观众能体会到童话的美感,既精致,又无端脆弱。戚厌冰冷垂下眼皮。——如果能折断大小姐这碍事的双腿,那就更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