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辣猪手事件(为盟主江西胖哥 (第2/2页)
兰迪和兰祚对这玩意是想念已久,亨利已经被兰迪安利无数次了。果然,这种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玩意,一口就征服了众人的味蕾。
兰祚虽然也很久没吃肉了,好歹吃相还算斯文,兰迪在剑丘吃味道寡淡甜腻的淮扬菜四年,对家乡的红烧肉想念已久,立刻风卷残云。
亨利一直保持着贵族的风度,不过偷偷给自己加了个疾风术,加快了伸筷子的速度。
这一切阿花都看在眼里,它还没开始吃呢。本大王可是给曾侯爷当了四十年的宠物,什么场面没见过?
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先要看看菜的外形,然后仔细闻闻味道,陶醉一番,然后慢慢品尝,才不能让好东西浪费了。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还需要本大师兄教导么?
嗯,本大师兄暂时还没到圣级,说不了话。
阿花看完,闻完,用舌头轻轻卷了几块肉入口,立刻虎眼圆睁,一低头,脑袋埋进了盆里。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阿花,师弟们一人还没吃三块,阿花的一盆肉已经没有了。
兰迪早有准备,直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第二盆。
这里吃相最文雅的还是二斤,毕竟是富家公子,而且高端湘菜是常吃的。
吃了两口红烧肉,又尝了尝冬笋和黄花菜,开始对付猪手。这个时候兰迪站了起来敬酒了,还看向阿花。
阿花虎头连摇,自己酒量不行已经测试出来了。醉酒阿花不在乎,但耽误吃红烧肉不行。
大师兄戒酒了,众人一齐举杯。
这次亨利吃菜很小心,仔细观察了下,除了红烧肉,另三个菜都放了辣子,尝的时候就很小口,自觉尚可忍受。
旁边的兰祚给自己倒酒的时候,亨利却是撇撇嘴。
大夏这边的酒他喝过几次了,都是用碗。这里居然用这么小的盅,太小气了。
看来湘南这里,菜很可怕,人的酒量却小,那几瓶石兰溪小曲,真的够四个人喝的?
看兰迪和二斤互相亮了亮杯底,兰祚身体欠佳,不敢多喝,只是抿了一口,亨利豪迈地一口将杯中酒干了下去。
亨利突然眼睛圆睁,脸再次憋得通红,转过身去,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总算酒的刺激比辣椒要轻得多,亨利很快就好了。回过身来,别人都没什么表示,只有阿花眯着眼睛看着他,嘴角上翘,露出“虎之微笑。”
自己被一只魔兽嘲笑了,亨利非常不服气,“这不是酒,是酒精。我是没料到这玩意度数这么高,比兽人的伏特加还厉害,否则也完全没事的。”
二斤想打破尴尬,夹了一个猪手给阿花,“你尝尝,这个很好吃。”
阿花对二斤的讨好非常满意,等明天战场上,本大王可以护着你,允许你躲在身后。
优雅地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忽然又是虎眼圆睁。这次不是觉得好吃,是辣的。
一个标准的“虎跃”,越过长长的桌子,直接跳到了门口。
兰迪赶紧捧了句,“大师兄好俊的功夫!”
阿花可没空听奉承了,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大声咆哮。石兰冲的鸡鸭牛马又是纷纷发抖,一夜无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