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事态演变 (第2/2页)
时房中围坐五、六商贾大户,这几人的财力加起来买下半个光化城不成问题。
“拜见明府。”陈旦引众向全绩行了大礼。
“嗯,都起来吧。”全绩慢悠悠的走到桌座上席:“且都坐吧。”
“多谢明府。”众人回到原位,个个正襟危坐,生怕失了礼节。
“说吧,找本县来有何事?”全绩不管墟市里面牵扯了多少人,但这桌面上他最大,今日能来,全是看在他们多少资助过慈幼局的情面上,不然的话,即便这些人有通天之财,也见不了全绩一面。
“明府今日政忙辛苦,小人先敬明府一杯。”陈旦举杯客套道。
“请。”全绩痛快饮了一杯,陈旦再斟,却被全绩抬手制止:“陈员外,本县不胜酒力,为免吃醉,陈员外有话不防先言。”
“明府今日能来便是给我等面子,小人也就直言了,北境墟市是小人筹造的,其中买卖路数庞杂,望明府高抬贵手。”陈旦言出惊人,不与全绩言虚,大方承认自己的买卖,之后又说道:“明府,小人也知县府周转不易,这些货物便全部资助给县府,另我等愿再出良田三十亩以资慈幼局经营,只求明府放了那些商贩,重开边境墟市。”
鱼与渔的道理人人皆知,损失些银钱与绝了财路孰轻孰重,陈旦还是能拎的清,金人如今四面楚歌,国内纸钱疯印,物价呈数倍高抬,没有一个商人愿意放过这个机会。
“这大可不必了,商贩本县即日可放,墟市也能重开,不过重开的墟市必须由县府经营,本县意在取缔一切私市,断绝重资私下买卖,并不是针对尔等中的某一个,尔等可明白?”全绩要将私财收归国用,大宋的繁荣在商贾,国家却是积贫积弱,要改变这一现状,那就必须立一法规,无人经营市场,万不可取。
“此事明府具体想怎么做?”陈旦也不着急,凡法规必有疏漏之处,不可能一概而全,只要利益损失在陈旦等人的接受范围之内,他们会咬牙答应,毕竟民遇官,有理也说不清。
“其一定时,巳时开,申时闭,凡当日运入墟市未售卖物,必须存在墟市,不得运出。
其二日巡,官府派吏常驻,规避打架闹事,若议价不当,也可由官府公裁。
其三禁物,凡粮食、草料、铁器铁锭、盐茶等不得在墟市公开买卖,若有南京府,或其他金朝商人来议价购卖,全盘由县府主持。
其四……”
全绩刚说完第三点,席位上已经有人坐不住了:
议定时辰无可厚非,毕竟墟市不是瓦肆,边境之地理应谨慎。
衙门巡查也可接受,只要有人执行公务,那就可以寻到便利所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公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是常态。
但唯独禁物一条,所有大商富户都接受不了,墟市明面上摆的货物就只有那些,要么是薄利多销,要么是工序繁杂,能够轻松赚取大量银钱都在禁物行列,虽然全绩放了口话可以通商,但官府掌握市场就代表着高额赋税,这样算下来让利太多,且没有私路便捷,等于是斩断了众人的财路。
“明府,非要如此独绝,小人在此劝明府一句,墟市之利丰厚之极,明府认为我等小小商人可以独吞吗?有道是做人留一线,请明府三思而行。”陈旦自认为对全绩不错,慈幼局之事光化商人是出了大力气的,只言私情全绩也应该网开一面。
“列位为慈幼局所做之事,在全绩这儿依旧有情份,但一事归一事,墟市之利归公归国,绩势在必行,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