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把杨朝月养歪了。 (第2/2页)
他羡慕耿耿的单纯,羡慕她的家庭,也羡慕她的纯真,她的父亲把她保护的很好。
余淮会被耿耿吸引,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耿耿的性格。
之所以读者们会觉得,余淮给她们的印象这么好,简直是个才华颜值具备的校园男神。
完全是因为作者一直是以耿耿视角去写他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耿耿从见面就对余淮一直抱有好感了。
以她的视角去看,余淮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到处都是优点啦。
再看现实中的张飞宇,高考状元。
虽然说这个状元在张飞宇自己眼中,水分很大,毕竟他是重生者。
但在外人眼中,他就属于那种突然开窍了的妖孽天才学神。
光是这一点就不符合余淮的小学霸人设了。
再加上,他的颜值气质什么的,也十分出众。
属于在娱乐圈里都排得上号的那种。
至于自卑,那就更离谱了。
要说抑郁倒是可能,前世张飞宇因为拍戏的时候,代入角色过深,好几年没走出来。
可要说自卑,抱歉,他从来没有过好吧。
也正是这诸多因素。
所以张飞宇觉得,他也不完全适配余淮。
坦白说,当初如果不是八月长安的一力坚持。
他也不会想到去演余淮的。
不过嘛,木已成舟,现在再去纠结那些有的没的。
已经没啥太大意义。
而既然也决定了让陈潇潇出演耿耿,张飞宇也打算尽心尽力的把她调教出师。
不要求她能够达到前世谭松芸那种水平。
至少不要掉链子好吧。
不多时,陈潇潇和杨朝月两人到了。
张飞宇扫视了眼两人。
有段时间没见,两个姑娘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了。
陈潇潇倒还好,一如既往的精致漂亮。
而杨朝月,再次见她,张飞宇当真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以前的杨朝月,由于是刚进社会磨练一两年的时间,也混迹在服装厂啊,服务员等底层行业。
无论是皮肤状态,身上的气质感觉,就是属于那种十分普通的女生那种。
不懂得化妆,打扮,更不懂得穿着。
简而言之就是有种土味。
好听的说法,就是质朴。
但而今,进入了工作室大半年有余。
经过莫向晚和诸多形体老师的打磨。
杨朝月整个人的气质也越发出众,皮肤也养的白嫩水灵起来。
举手投足间,也不再和以前一样大开大合,好像假小子一样。
甚至,无论是打扮穿搭,也变得好看漂亮起来。
会涂口红了,会擦BB霜了,会搭配衣服了。
这样的杨朝月,与之前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果说此时的杨朝月,是出身在大城市里,从小喊着金汤勺出身的小公主。
怕是也不会有人怀疑。
怎么总觉得,自己把杨朝月养歪了啊?
这样的她,以后偶像出道,还能自称村姑嘛?
也就在张飞宇刚升起这样的想法的时候。
就见杨朝月一进门就嘻嘻直笑。
“老板,好久不见,恭喜发财。”
“你给我滚!”
张飞宇没好气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