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 故乡 (第2/2页)
鉴于俩老人态度强硬,李哲只得将钱收了回来,然后等临走时,再偷偷塞进了他们枕头底下。
“外婆没再养只狗啊?”
“不养了……你外公觉得太麻烦。”
“我现在也在家里养了个狗,给你看看照片。”
“行,我看看……嘿,这狗长得漂亮。”
老太太慈眉善目的,连连点头,李哲望着墙上那张不知道挂了多少年的老照片,回车里将拍立得取了出来,帮他们连拍了好几张。
对于这种前脚刚拍完、后脚甩一甩就能出照片的机器,两个被时代抛弃的老人啧啧称奇。
虽然以他们现在这岁数、这略为昏花的老眼,这么小的照片已经有些看不太清楚了,但还是很激动的将它们捏在手上,满面红光。
韩梅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两代人,突然有些莫名的唏嘘。
嘘寒问暖的客套闲谈,韩梅拿了两件换洗衣物下来,打算在自己家里先住一晚上,让父子俩先回去,明天再来接人。
李雷踩着油门仍在哼歌,李哲靠在椅背上,静静地望着窗外。
老妈一年也就只能回家住这么一天,小悠那么一个爱想家的人,不知道以后又会如何。
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爱为别人着想的人,但若是林悠悠的话,他就会忍不住去多想。
毕竟那是个受了委屈后,总爱闷在肚子里自己消化的笨蛋。
开了十几分钟,李雷将车驶进了李家村——虽然是不一样的村落,但这份安静却是如出一辙的。
每个地方的经济都在发展,只是有快有慢。为了更好的生活,村子里的年轻人基本上能出去的都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几个孤寡老人留守旧宅。
他们是旧时代的遗民,看不到新世纪的色彩,也不愿意去看。
李哲觉得村里无聊,他们还觉得城市喧闹。
跟爷爷奶奶打了声招呼,李哲跟着老爹一起搬行李。
见他们回来,两位老人也是开心得很,当场杀了一只鸡助助兴,打算晚上再炖个汤给大孙子补补。
李哲收拾完行李,给林悠悠报了个平安后,回自己房间躺着补觉,等他睡醒时,那妮子似乎也才醒没多久。
“你今天一直在睡觉?”
屏幕那头,小妮子还在打哈欠,耸了耸鼻子:“没,我起来吃过饭。”
李哲想想也是,以叔叔阿姨的脾性,虽然没有早饭主教那么强硬,但也不会放任她在床上躺一整天。
“都说了让你晚上好好睡觉,大晚上的还跑下来。”
林悠悠哼了一声,冲着镜头吐了吐舌头,略了两下后将视频挂断,跑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李哲从房间里伸着懒腰出来,后院厨房里正生着烟。
这种好几十年前建造的农村土房,用的还是添柴烧火的旧灶台。
比起现在各式各样的锅具,这种土灶台用起来要粗暴的多,不管是煮饭还是烧菜,统统都是那两口大铁锅,堪称万能。
爷爷坐个小板凳,正拿着火钳在往里头添杂草,脸上映着红红火光。
李哲记得小时候天气冷了,自己最爱的就是往这灶边上凑,一边烤火一边丢个地瓜进去烤烤。
现在长大了,倒是没这种兴致了,只担心自己凑过去会不会弄脏衣服。
“大孙子醒啦?”
“嗯。”
“嘿嘿。”老爷子搓了搓手,笑的很憨实:“等等啊,爷爷给你炖个老母鸡。”
李哲点点头,随意聊了两句就出去了。
外头天色尚早,有几个叔叔辈的正在院门口闲聊,看到他便远远招呼了两声。
李大少爷上前给他们拜早年,看到屋里又走出来一个人时,顿时迎了上去,兴高采烈:“柱子哥!”
柱子哥是他幼时候的玩伴,全名叫李大柱,是他小爷爷家的儿子。
理论上来说,李大柱应该和他爸李雷是一个辈分的,但由于是老来得子的缘故,实际上只比李哲大了半岁。
小时候不懂辈分,便总是哥哥弟弟的叫着。后来长大了,再让他冲一个只大半岁的童年玩伴叫叔叔,李哲实在是有些叫不出口,索性就延续了柱子哥的叫法。
李大柱到也不在乎,跟他各论各的,喊李雷哥哥,喊李哲弟弟。
让李雷一度脸很黑。
……
前两年柱子哥在当兵,过年就一直都没能见着他人,听说他想留在部队里却没能留成,被迫退伍回来了。
“柱子哥,咱去……去……”
李哲想了想,明明有许多事能做、许多话能说,却一时有些涌不上来了,“去”了半天,总算憋出了后半句:“去买辣条啊?”
村头出去,左拐近一里地,有一家开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卖部,小时候他们天天去那里买零食、买炮仗。
李大柱肤色黝黑,或许是在部队呆了两年的缘故,看着比以前成熟了不少,只是依旧那般不修边幅——大冬天的只穿一双拖鞋,也不觉着冻脚疼。
他在看到李哲后愣了愣,然后默不作声点了点头,跟了上来。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上了路,全程却没有几句话说。
李哲沉默着,思量着,他们小时候一起在田里放过火,在泥里斗过鸡,打架、钓鱼、抓蜻蜓……明明一起干过那么多的事情,如今却找不到一个闲聊的话题。
微微侧头,柱子哥正稳当当的落他半步,举止中透着一丝疏远。
又或者那不叫疏远,李哲蹙着眉,他知道那是什么,那东西叫他吗的恭敬。
身为村里头第一个走出去的人,李雷早早就出去打拼了。
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将自己也一并带进城里的,李哲已经忘了,但至少在他上小学之前,童年的记忆里永远都有着柱子哥的身影。
如果说在城里面,他们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但在这老山村里,李哲一家就是实打实的“成功家庭”——有房、有车、有存款,小孩还是个大学生。
听说还是个名牌。
尤其是在从小到大都没怎么离开过村子的李大柱面前,这种成功尤为强烈。
随意聊了几句话,李哲用眼角余光瞥着,他的柱子哥不像是在聊天,更像是在作答。
不知怎地,他突然就想起了迅哥儿和闰土。
小时候他看不懂课文,所谓故乡,他一点也不喜欢,更不怀念。
他喜欢城里,喜欢明亮的灯,喜欢干净的床,喜欢食堂的饭菜,喜欢那条条宽的大马路。
故乡是什么?是土屋、是土路,是下雨天的泥泞,是三九天的冻疮。
他看不懂课文的标题,更看不懂课文的内容,看不懂迅哥儿和闰土,也看不懂他那声“老爷!”
如今,他和迅哥儿一样打了个寒噤。
原来厚壁障真是如此的可悲,悲到让人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