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口供的疑点 (第2/2页)
按照目前的情形,厂子已经重新走上正规,在月底前,出货量能保证每天七百双。
目前,他们所生产的一双鞋子成本是二十三块,毛利三十二块,扣除支付工资,材料,水电下来,纯利在十五块左右,很可观了!
不过,按照目前鼎鑫商场的吃货量来说,很快就会饱和,毕竟在九十年代,选择在商场消费的百姓还是太少了,所以不能在鼎鑫的这一棵树上吊死!
下一步的目标,必须是中低端人群。对于这类人群的销售,销路其实很好打开,找几个批发零售商,给他们供货,让他们去卖就行。现卖后结款,傻子才不愿意干呢!
难的是如何把鞋子的成本打下来。
想要打下成本,一是生产规模得提上去,一是原材料的价格得降下来。
生产规模的提升,那就涉及招人和买设备!原材料的价格,那就涉及橡胶,皮料、包装等等,都得想办法!
饭得一口口吃,马宇明决定在包装上先下手。
六点,李大力的切诺基在厂子门口滴滴着。
“审讯结果怎么样?”上了车,马宇明问道。
“李朵然都招了,老话说得一点没错,惹啥别惹女人啊!”李大力一边说一边叹气。
男人的默契在这一刻达成一致,马宇明并没有说话,而是向李大力投去一个我深有同感的眼神。
李大力接收到了这眼神,女儿这是第一次对他的感慨有了正面回应,他颇感欣慰,他哪里知道这不过是两个男人之间对于女人的看法达成的共识......
随后,李大力将审讯过程中的内容头告诉了马宇明。
不对,李朵然的口供不对!
听了李大力所说,马宇明瞬间便意识到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首先,关于当年她的胞妹李朵朵从Q市来投奔她,一年之后才去信给Q市永祥孤儿院说自己身染重病,命不久矣!姐妹俩肯定是团聚过,但是关于这个胞妹,她只字未提!
其次,李朵然的口供前后矛盾!她和李大力是一样的看法,就是李老棍子是个怂货,欺负孤儿院的孩子他做得出来,但是纵火,他敢吗?
最后,按照李朵然的口供,李老棍子对于服用安眠药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那就是看到“红衣女鬼”就会服用。但是酒会上,李老棍子的种种迹象表明他已经吃过药了,所以,李老棍子在家里已经看到过“红衣女鬼”!
但是,这其中有个剂量的问题。李老棍子平时最多吃四五片而已,他又不傻,肯定知道吃得多了,会死!那么他坠楼之后,为什么胃里残留着三十片之多的安眠药呢?这说明了什么?
还有警方还没有查到李朵然,她为什么要自首呢?既然要自首,为什么不在案发后选择自首呢?而是要等这么久才自首呢?她是在等什么吗?
想到这里,马宇明似乎明白了什么,接着他对着李大力说道:“老李,快点让人查一查李朵然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