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白日梦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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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不足, 补齐订阅可见正文, 晋江独家表,请支持正版。 刘福江这个老师你说他好还是不好呢?肯定是好的, 而且能看出来非常负责, 就是第一次当班主任看起来有点不太熟练,而且一大把年纪了所以十分坚信爱能拯救世界论。
同学也挺好相处的, 同桌是个据说差点把他上一任同桌给打死的大帅逼。
林语惊决定还是应该委婉一点儿:“挺好的, 学校很大,同学老师都……热情。”
孟伟国心情不错:“本来你关阿姨想把你送去一中的, 我没让, 这学校也不比一中差多少, 你哥之前就是在这儿毕业的。”
林语惊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你哥”这个陌生的称呼指的是傅明修。
她梗了一下, 还是没反驳, 决定进入正题:“爸,我想住校。”
孟伟国沉默了一下:“什么?”
“八中可以住校的,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住校,我也想住校, ”林语惊飞快地说, “我之前也没住过校, 所以想试试。”
“不行, ”孟伟国拒绝的很干脆, “你没干过的事儿多了, 你都想试试?”
林语惊慢吞吞地说:“我早上到学校来会堵车, 也很浪费时间——”
“你哥哥之前也是回家住的,怎么人家就行,你就不行?”她还没说完,被孟伟国有点不耐烦的打断了,刚刚那点好心情听起来是消失了,“你这么不喜欢在家?”
林语惊觉得这男人好像大脑育的不太健全,她的“想住校”到了他那儿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不喜欢在家”。
她开始觉得有点烦:“我没有不喜欢在家。”
“你关阿姨对你还不够好?什么事情都考虑的周周到到,你妈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过你?你现在是想住校,想自由一点儿,这事儿如果我跟你关阿姨说她会怎么想?”
孟伟国的声音变成了背景音,像是飞机起飞的时候,动机开始嗡嗡嗡地响,那声音不停的从耳朵进,锁在脑子里出不来,搅得人脑浆都混在一起,涨。
“你们入赘的凤凰男心思都这么敏感吗?”林语惊语气平静地问。
空气中像是被人撒了凝固剂,孟伟国顿住了,似乎是不可思议,他安静了五秒,艰难的出一声:“你说什么?”
林语惊把电话挂了。
挂电话,关机,一气呵成,她盯着床上的手机看了一会儿,忽然翻身下床跑到房间角落里拉出皮箱来,翻出手机盒子里的取卡器,把SIM卡也卸了,这才算完。
这房子隔音很好,关上门以后一点声音都不会有,林语惊坐在床上,茫然的环顾了一周,搬到这里一周以来第一次仔细打量起她的房间。她还记得来的第一天,关向梅带着她上来,说“给我们小公主看看她的房间”。
欧式宫廷风格的装修和家具,小套间,开门进来一个小起居室,纱帘拉开里面是卧室,大,空得像个样板房。
林语惊觉得有点嘲讽。
她有些时候真的不能理解孟伟国的想法。
她只是想住校,就这么点儿简单的要求。住在这地方让她难受得喘不过气来,她不知道这种压抑的,烦闷的,寄人篱下的窒息感孟伟国有没有过,反正她有,时时刻刻有,只要她待在这儿,无论吃饭睡觉,这种感觉一分钟都甩不掉。
而在孟伟国看来,她似乎应该感恩戴德,十分开心地接受关向梅的施舍,并且表现出对新家的喜爱之情,一点想要远离的意思都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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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语惊起了个大早,下楼的时候张姨还在弄早餐,看见她,有些诧异的抬起头来:“林小姐?那个早餐我……”
林语惊问了声早,摆摆手:“没事,您不用急,我去学校食堂吃吧。”
避开了上班早高峰,路上终于没那么堵了,林语惊到班级的时候人还不多,不少同学手里拎着早餐,正往里进。
教室里坐着的几个无一例外,全都坐在座位上嘴里咬着包子头也不抬的奋笔疾书着。
林语惊被这浓浓的学习氛围惊住了,开始有点相信刘福江说的百分之九十八的升学率了。
她拎着书包坐下,回头看见正在奋笔疾书的李林,好奇看了两眼,现他正在写生物:“昨天生物有作业?”
开学第一天,刘福江是唯一一个没给他们布置作业的人,李林当时还在后头热泪盈眶地抱着他同桌感动不已。
不过下一句就让人笑不出来了:“不过暑假作业,明天得交了啊,各科课代表明天收一下。”
果然,李林头也不抬:“不是,暑假作业。”
林语惊懂了,这浓厚的学习氛围是因为全在补作业。
高二虽然刚分班,之前带他们的老师都不一样,不过寒暑假作业都是一样的,年级统一印完下来的,每科三十套卷子,一天一套,全月无休。
“每天学习六小时,健康快乐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李林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咬着包子含糊说。
他桌子上铺着满满的卷子已经放到他同桌那头去了,林语惊就这么倒着随意扫了两眼,跟考试的卷子差不多,前面选择填空,后面大题简答,语文和英语还有作文,题倒是不难,基本都是基础知识。
不过语数外和理综,加起来也一百来套卷子了,摞起来厚厚一沓,就算是抄,一个通宵也得抄得手抽筋吧。
林语惊觉得沈倦八成是在吹牛逼。
虽然她是不太明白他一个休学的,到底是哪里来的作业可以补。
林语惊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课表,第一节是英语,她翻出英语书,打了个哈欠,趴在桌子上随手翻着看。
看了两分钟,林语惊一顿,想起昨天刘福江说的,住寝室需要家长写回执并且签名的事儿。
她随手抽了个本子出来,撕下来一张纸,拿起笔来唰唰唰写了孟伟国三个字。
林语惊的字大,很飘,不像个女孩子写出来的,以前她看那些女同学的字,一个个都整齐秀气,精致得不得了,也特地学过,学不来。
后来她也就放弃了,飘就飘吧,反正也不丑。
昨天她自我介绍的时候在黑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还被刘福江夸了字很好看,大气。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刘福江看过她的字,但是她确实写不出第二种字体。
林语惊拿着笔,换了个字体别别扭扭地一笔一划又写了一遍孟伟国的名字,像小朋友画画,丑得没眼看。
她叹了口气,撑着脑袋在纸上继续划拉着。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她桌角被人轻轻敲了两下。
林语惊下意识偏头,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不知道怎么着,她突然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个微博还是帖子,你觉得男人哪个地方最性感。
里面的答案千奇百怪,不过票数最高的还是手,还有锁骨。
她抬起头来,沈倦站在她旁边过道,垂着眼看着她,嘴里还叼着袋豆浆。
林语惊目光不着痕迹地从他锁骨那块儿扫过去,看见了白色的衣领。
少年身上的校服外套穿得板板整整,拉链拉到胸口,洗得很干净,鼻尖能闻到一点点洗衣液的清洁味道。
跟林语惊以前认识的或者看到过的那些校服不好好穿,上面画得花花绿绿的校霸大佬们完全不一样。
而且眼皮没耷拉着。
眼神看着也不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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