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回忆之被抓壮丁 (第2/2页)
因为褚家村位于芙蓉城,离边城有千里路,往常芙蓉城的壮丁都没有送到边城,但这一次,壮丁都送到了边城。
一日休息六个时辰,其余时辰都在日夜不停的赶路,日日顿顿都是食窝窝头,渴了喝水囊中的水。
因为被抓的突然,家里只有一双做好的鞋子,娘给我带着,路上脚指头都磨流血了,鞋子破的成片时,才换上新鞋。
走了整整一年,夏季
在烈日炎炎的太阳光下赶路,冬季冒着风雪赶路,一直走到边城,两双鞋磨破了,脚都磨出血,要不是同村的师少阳送了我一双鞋子,也许我就撑不到边城,即使撑到,也许脚和腿都废了。
边城地处北方,十月已是大雪纷飞,蒙古兵来袭,赶到边城的壮丁都要上战场。
因为我身材矮小消瘦,即使十四岁了,但看着没有十四岁的样子,伍长安排我进入伙头军,跟着瘸子叔叔切菜。
瘸子叔叔不知叫何名字,整个伙头军都叫他瘸子。
瘸子叔叔的腿瘸了,但双腿还是很灵活,平日里切菜都不耽误。
后来,瘸子叔叔怜惜我年纪小就要上战场,就私下里教导我军拳。知道我识字后,更是教导我四书五经。
两年的时间都是在伙头军里切菜。方大将军打的蒙古兵倒退了几十里,以为蒙古兵会休养生息,就放了很多壮丁回村,我也是要回村的。
回村前,瘸子叔叔找到我彻夜长谈。听了瘸子叔叔的教导,觉得继续从军也是一条出路。出发前,找到伍长,说明自己还想呆在军营的想法,伍长听后,心花怒放,每年征兵都是难题,现在有人自愿当兵,当然会接纳。
回村后,见到娘好好地活着,心里欣喜若狂,也终于放下了这三年深藏心里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