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第2/2页)
她不禁有些怀疑了……
面对孙诺菲的“热情”和“关切”,阮忆慈只是淡漠的说:“不用了,大嫂,我有衣服穿,如果大嫂没什么别的事情,我就走了!”
“忆慈,你要出门?你要去哪里?我让司机开车送你去……不,我陪你一起去?”
见阮忆慈走了,孙诺菲再也不管郑若兮,抬脚就追了上去。
她心里正打着如芸算盘呢。
自从知道了阮忆慈才是真正的市长千金之后,她对阮忆慈的态度简直就是大反转!
曾经讽刺,全都变成了赞美;
曾经的不屑,全都变成了讨好;
曾经的厌恶和嫌弃,全都变成的喜欢和亲近……
她这样做,当然是想得到阮忆慈的原谅,让阮忆慈忘记她曾经对她做过的那些过分的事情,而最根本的原因,却还是为了安天楷。
虽说阮忆慈现在已经是付崎之的妻子了,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结婚了还可以再离婚,只要安天楷将锄头挥的好,就不怕这墙角挖不倒!
毕竟,像阮忆慈这样的,聪慧和美貌并存,身份和地位都有,的女人,那是非常的额稀少的,如果她能帮着儿子安天楷娶到她,那又何愁他们母子两人在安家的地位不稳?
打定了这样的注意,孙诺菲几乎就成了阮忆慈的跟屁虫,除了付崎之在场的时候和阮忆慈睡觉的时候看不见她之外,阮忆慈走到哪里她就会跟到哪里……
可她如此刻意的讨好,却让阮忆慈有些不厌其烦。
都说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更何况还是孙诺菲这种老奸巨猾,且之前还对她诸多讽刺鄙夷和打压的人。
所以,只要一看见孙诺菲,阮忆慈是能躲多快就躲多快。因为,只要稍稍慢了一步,她就会像牛皮糖一样的贴上来,甩都甩不掉!
就不如,现在!
“大嫂,真的不用了,我有自己的私事要办,不方便带上你!”阮忆慈找了个自以为还算不错的借口来拒绝孙诺菲,她以为这样说了,孙诺菲就会放弃。
可谁知道,孙诺菲只不过愣了一下,便又满脸带笑的说:“忆慈,大嫂也是女人,我们都是女人,还能有什么私事不私事的啊,大嫂跟你一起去,还能帮你一把呢!”
孙诺菲眼里的精光一闪而逝,她当然知道,阮忆慈并不喜欢自己总是跟着她,甚至可以说是,反感!但一想到自家儿子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以及自己和儿子岌岌可危的未来,她就悔不当初!
唉!这还是要怪自己的耳根子太软了!如果当初她没有听信郑若兮那个贱蹄子胡乱抹黑阮忆慈的话的话,她和阮忆慈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变的像现在这样的僵!
再如果她没有一听郑若兮说自己是市长千金,就千方百计的逼着儿子安天楷和她订婚,而不准儿子去对阮忆慈好的话,没准儿阮忆慈早已经是她的儿媳妇了……
千不该万不该做的事情却都做了,为了儿子安天楷的前程和自己的未来考虑,她就算拼着这张老脸不要了,也要将阮忆慈给抢回来!
看着孙诺菲像狗一样的跟上了阮忆慈,对着她“摇尾示好”,郑若兮忽然就笑了起来。
她的眼里有泪,头发披散,脸色惨白,抬起来的手上还流着血……这一切,使得她看起来就像是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精神病人!除了让人敬而远之,没有谁会上前搭理她……
她就这样疯疯癫癫的笑了一会儿,那无处发泄的愤恨和恼怒才渐渐的平息了下来。
明明头上,顶着一轮暖暖的太阳,那温暖的光照耀着大地,连冰雪都消融的看不到了,可她却觉得异常的冷,这种冷,就像是从她的骨血里沁透出来的,要贯穿她整个人生!
“不!我不甘心!我绝不会甘心就这样被你们踩在脚底下的!绝不!”
她的眼眶瞪的很圆,眼珠上布满“仇恨”的血丝,双手死死的攥在自己的衣服下摆处,像是要将那一点布料捏成粉末……
如今,安家的人已经没有一个人会在意她了,除了“孩子”,可如果他们知道“孩子”根本就只是一团空气,他们会不会对她痛下毒手?
她绝不能坐以待毙!既然她已经是“势不压人”,那么,或许是时候伪装成一朵柔弱可怜的白莲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