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白马,白袍,银枪 (第2/2页)
然而,面对这一边倒的形势,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何况他如今不过是个小小的屯长。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他追随恩师,即枪神童渊习武十余载,被童渊称作此生最杰出的弟子,待他日磨砺自身后,天下能与之匹敌者不出十人。
白马银枪
夜照玉狮子
赵云慕名投入公孙瓒麾下,从军后即凭借高超的武艺成了白马义从的一员,也很快领略到战场风景,自身武艺也逐渐转变成战力。
他很享受这种万马奔腾的感觉,因为自身本就是武者,策马扬鞭,血染沙场才是最佳归宿。
可今日一战却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拥有大数量骑兵的他们居然输给了大半都是步军的袁绍,公孙瓒欲南下扩张的意图也因此受挫。
看着昔日有说有笑的战友一个个倒下,赵云的心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征战沙场有的不仅仅是热血,还有残酷的生死,这种事今后恐怕还会经历很多。
并非人人都有他那样的绝世武艺,面对袁军突然动用的大型弓弩,一波接着一波的箭雨,即使是骁勇善战的白马义从也要折戟沉沙。
“云兄不必伤心,我等参军时便想到这一天了。”
一旁比赵云年纪小些的青年安慰道,他与赵云是同村,只是……当初一道从军的同伴此刻只剩他们二人。
赵云一脸失落,双拳紧握。
“可我们究竟是在为何而战?”
从小被称之为天才的年轻人,此刻感觉前路一片迷茫。
他投效公孙瓒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对方是抵御胡人的猛将,北地百姓心中的英雄,幻想着有朝一日他也能凭手中长枪,为大汉建功立业。
“也许只是为了吃饱饭。”
一旁的同乡落寞的说道。
黄巾起义揭开了乱世的序幕,各路诸侯纷纷崛起,也因此引发了一系列战争,再加上各地残留的黄巾势力,百姓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境。
赵云眉头微皱,这个问题从未摆在他面前。
他的师父很有钱,下山时送了他不少金子,更别说手中这杆长枪还是渡了银的,不然怎会叫“龙胆亮银枪”?
再加上他自身的武艺与箭法,随意到山里逛一圈便能打够猎物,偶尔还能猎只百兽之王,扯块虎皮穿,从来不用担心温饱问题。
现在想想,他似乎还算幸运的。
不知不觉间,二人回到了军营,
“站住,你二人隶属何部?”营门校尉忽然伸手拦住二人。
“卑职……”
赵云随即报出所属分部。
怎料营门校尉听完却是脸色阴沉,怒道:“你部兵马已全军覆没,你二人分明是敌军细作。”
全军覆没!
赵云二人脸色骤变,他们在乱军中与大部队失散,并不知道战况。
“我二人绝非细作。”
“哼,纵然不是细作也是逃兵,左右,给我拿下!”
营门校尉大手一挥,便要将赵云二人擒拿,军法从事。
赵云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当即挥枪反击,不过并未下杀手。
几个来回后,营前十余人纷纷倒地,同时闹出的动静也引来更多的围观士兵。
“何人胆敢在营前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