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汗血宝马vs悍马 (第2/2页)
它长得高,容易成为活靶子。
它日行千里,但它耐力欠佳,往往跑个半天就直接累瘫了。
它长得线条流畅,颜值足够称得上马匹界的天花板,可喂养起来超级麻烦,好草好料还得日吃十只笨鸡蛋,兼它嗜盐如命。
这年头,鸡蛋不贵,但盐是真特么贵。
马匹吃的盐比人还多得多,谁养得起?
就算养得起一匹两匹三匹,可如果军中全部都是这种娇贵的马儿,那大伙干脆别练兵了,天天去搬砖赚钱买盐喂马吧!
所以,性能和性价严重失调的汗血宝马,在军中并不被接纳,也只有钱多得没处花的权贵们热衷追捧它。
夏明昭收复西胡北荒后,与大宛交流方便了许多,她亲自去请来一大批大宛罕马奴。
不惜重金,花钱如流水地改良战马。
大宛罕马奴乃世代养马的专业人才,他们花了近七年时间,经过重重失败,终于将大宛骑行速度最快的汗血宝马和北荒一种山地矮脚马配种成功。培育出一批速度、耐力和平稳度都远超原来战马的新型战马。
山地矮脚马个头娇小,马腿短粗,马背又宽又平,跑起来超级稳,关键是这种马还耐劳耐饿耐渴,对吃食一点都不挑。
只要是草,干的湿的、老的嫩的,它都吃。
给它吃半斤盐一个鸡蛋,它就开心得当做过年,一个劲地嘶嘶欢蹦。
而且,这些新型战马继承了母亲矮脚马的优质特性的同时,来自于汗血宝马的父辈血缘,使它们的颜值也相当扛打,不像它们的母亲矮脚马那样又矮又挫。
夏明昭称之为悍马!
第一批悍马共有八百匹,刚长到两岁时,正好夏明昭被夺权赐婚,众亲信将士分调各地。
覃程便自行作主,把悍马装备给玄甲卫,剩下的,大家分一分,一批都没给留下。
他作为夏明昭的长史,之所以没有陪夏明昭回帝都,也正是因为他留在西北善后。
覃程不是个大方的人,他要将夏明昭发明的、推动的各行各业产业,都打包转移到洛城。
当然,这些事儿,杨極是不会对霍忠说的。
纵然霍忠让他升起了爱材之心,他也绝对不会透露临别前覃先生的千叮万嘱。
但他确实很欣赏霍忠身上这股傲气,不忍心看着这个年轻人一蹶不振,他想了想,正色地说:
“宝马虽贵,可不代表它是优秀的战马。这样,霍指挥使大人鼎力相助殿下,利落爽快,不求回报,杨某也投桃报李,送你一匹真正的好马,跟我来!”
“当真?多谢杨队长慷慨!”
好马比金贵!
能慷慨送马匹,不是一般的大方。
霍忠开心地笑了,喜悠悠地和杨極离开校场,刚才比试输了的失落感一扫而空。
诚如杨極所言,他年纪还小,未来进步空间很大,一时的得失输赢并不代表他真的比大长公主差,以后肯定会赢回来的。
现在,把好马拿在手里,才是真实惠!
然而,他开心的笑容,不久后就全部凝结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