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这踏马才八岁 (第2/2页)
武道有三境,天地人。
天境高高,不在人间,为世人追索之境,只闻传说,不见人得。
地境渺渺,有成者少,化凡为神,可呼喝风雨,若神仙中人。
人境泛泛,拳脚通身,刀剑佐侧,看似潇洒,却在苦海。
十二岁。
岳不群终日打雁,终被雁啄。
惹了个惹不得的邪法高人,被邪法高人掠去,终日折磨,试验武功。
十三岁。
……
岳不群将记忆回顾,心下多有戚戚,更多的是恼恨。
想他纵横江湖数十载,几番征战,在那人手中竟无一点还手之力,一身的武功在那人眼中也跟稚童玩耍,轻易就能破了。
而后身躯也被其坏成现在这幅模样。
回忆着那一幅幅被折磨的画面,他几欲做狂。
“我定要将此獠千刀万剐!!”岳不群恨恨道。
只是,以他如今的实力怕是斗不过这人,因为这人的实力怕是达到了这方世界的地境
而地境应当为炼生“阴神”之境。
“阴神”与“假神”只差了一个字,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却是天差地别。
“假神”借天地自然之势,而“阴神”却夺天地自然之势,为己用。
岳不群只能起微风,吹毫毛细雨,而那人却能轻松拿来一场风雨,吹倒旗杆,积雨成潭。
所以岳不群也只有炼生了“阴神”后,才有资格与这人一斗。
至于他为何会放了岳不群,只因岳不群无甚价值了,都被他弄得“痴呆”了,所以他就将岳不群随意抛弃掉,也不杀死,任其自生自灭,或者说就没有在意过岳不群这个“蝼蚁”。
另外,岳不群先前所发现的那座村子,并非他所为,而是另外一个邪道中人所做。
这人也尤为出名。
血魔。
也是个地境人物。
早年得过恶疾,若不吸取生灵鲜血便会头痛欲裂。
而老天不公,竟让这个人之大贼炼神有成,练就“阴神”。
后来,创下一门血陀神刀,善于操弄鲜血,自鲜血中汲取元气,化为己用。
“以后也必杀之。”
岳不群本就嫉恶如仇,如今对这方世界的那些邪道魔头更是仇视至极。
这些魔头有一个算一个,都比大明魔教的魔头还要凶恶,且都掌握着强大的力量,为祸着人间。
平复一下心情。
岳不群终于迎来了人声。
前头的村子热闹起来了。
终于有人发现了他。
他这么庞大的体型,在这些村民眼中,想来就是个怪物吧。
但岳不群自有“假神”在身,和煦的模样总会让人觉得他憨直可爱,并非外貌凶恶,内里凶狠之辈。
村民们接纳了他,村长允许他在村外搭一个棚,甚至允许他在村外开垦荒地。
如此,三月过去。
岳不群尝试着炼神,将“假神”练成“阴神”。
之前,他一直窥不见方向,只能在原地徘徊,而今他见识了“阴神”,也清楚“阴神”的存在。
总算不必在摸石头过河,可以看清道路,往前行即可。
另外,他也渐渐习惯了天上多了一个太阳的事实。
也不必习惯,在那重记忆浮现后,他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然后就是又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