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妖在年代文里当团宠 第38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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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这副德行,杨大舅气不打一处来,眉头一拧,就要让吴秋梅把人拎出去,还没开口,旁边一道奶凶奶凶的声音就响了起来——“闭嘴!”
这声音十分响亮,杨宝山还没嚎出口就被压了下去,他停顿了一下,疑惑的睁开眼睛,就见到他想要东西的那个小姐姐正凶巴巴的瞪着他。
一向被母亲当着祖宗一样供着的杨宝山哪里受过这等委屈,当即就扁起了嘴角,嘴巴一张就要继续,结果还没来得及出声,朝朝就‘啪’的一下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不准哭,再哭揍你!”
杨宝山被吓得打了个嗝,赶紧闭紧了嘴巴。
朝朝冲着他冷哼一声,小手指着他扔在桌子上的五花肉,“捡起来,吃掉!”
在朝朝吼她儿子的时候吴秋梅就开始心疼了,这会儿见她居然要自己的宝贝儿子吃桌子上的东西,当即就不满的瞪了朝朝一眼,“你怎么回事呢,那东西都脏了,哪里还能吃,宝山,咱不要啊。”
朝朝没理她,继续瞪着杨宝山,“捡起来!”
杨宝山吓得一哆嗦,抖着胖乎乎的小手就要去拿,刚一伸手就被吴秋梅抱了回来,她扭头恼怒的瞪着杨丽珠,“竹儿,你赶紧管管你那丫头吧,她怎么能让弟弟捡桌子上的东西吃,万一让我们宝山吃坏了肚子怎么办,她赔的起吗。”
“你要吃不了这桌子上的东西,那你就下去,我这一桌菜不是拿来给你浪费的。”杨丽珠还没开口,杨家大嫂就先开口了。
杨大嫂和杨大舅结婚早,他们结婚的时候,家里的弟妹都还小,杨老三、杨老四和杨丽珠基本上都是她一手拉扯大的。
所以平日里杨老三是把这位嫂子当母亲一样尊重的。
杨二姨可能不能让杨老三和吴秋梅离婚,但杨大嫂绝对可以。
吴秋梅深知这一点,所以即便有宝山在手,她大嫂一开口,她也还是不敢啃声。
见她消停了,杨大嫂这才温和了下来,扭过头拉起朝朝的小手,放在掌心,“拍得那么大声,手手疼吗?”
朝朝刚才还在气头上,并不觉得那一下有多疼,这会儿回过神来,才感觉到小手有些火烧火燎的。
她委屈的扁起嘴角,惨兮兮的抖出一个波浪音,“疼~”
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当即就把她大舅妈心疼坏了,赶紧给她吹了吹,又夹了一筷子青菜,“来,吃点菜菜,吃点菜菜就不疼了啊。”
朝朝:……
她可怜的表情一滞,小眉头顿时拧成了毛毛虫,看着那几根青菜欲言又止。
杨丽珠在一旁看得好笑,用手肘推了她一下,“快吃啊,这可是你大舅妈给你夹的,要吃完哦~”
朝朝木然的看了眼幸灾乐祸的妈妈,捏着勺子以极其缓慢的姿势慢慢的挪向了那几根青菜,舀起其中一根,闭着眼仿佛英勇就义般一口含进了嘴里,嚼吧了几下,她轻轻的‘咦’了一声,睁开眼,诧异的看向大舅妈,“肉肉菜菜?”
杨大嫂笑得一脸慈祥,又给朝朝夹了一筷子,“好吃吗?”
朝朝连连点头,也不英勇就义了,挥舞着勺子就努力干起了饭。
看得杨丽珠郁闷极了,忍不住冲着自己大嫂嘀嘀咕咕的,“我做的她就不肯吃,怎么大嫂你做的她就吃得这么香呢。”
杨大嫂嘿嘿一笑,“说明我做的好啊。”
其实答案是,这菜是放在肉里煮过的,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肉味,朝朝就是尝到了那股肉味,所以才吃得这么香的。
后半程没了人捣乱,一家人都吃得十分舒心。
午饭过后,朝朝就困了,蔫哒哒的就缩在了妈妈怀里,杨大嫂见状,便道,“你那屋我给你收拾出来了,你带着朝朝去睡一会儿吧。”
今天早上起得早,又赶了那么远的路,杨丽珠其实也累得不行,闻言也没推辞,应了声便抱着女儿去了她出嫁前的屋子。
第31章
朝朝睡得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的时候就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她,她不高兴的拧了拧小眉头,哼唧了一下,小手就开始在床上摸了起来,没有摸到妈妈,当即就扁起了小嘴,正要咩咩叫两声提醒妈妈来抱她,一双手就把她抱了起来。
抱她的人手法很熟练,但怀抱却很陌生,这让朝朝有些不舒服,她扭了扭小身体,没扭掉,这才不甘不愿的掀开了眼皮。
抱她的是个不大的孩子,脸黑黄黑黄的,下巴有些尖,眼睛大大的,和朝朝有几分相似,但朝朝确定自己并没有见过她。
于是她扁了扁小嘴,软绵绵的问抱她的人,“你系谁?”
“我是你的表姐,杨萍萍。”
杨萍萍在说话的时候,目光一直盯着朝朝的额头,那里有一朵桃花,非常逼真,就像是刚从枝头上落下来的一样,水灵灵的。
这让她不期然的想起了穿越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那是一本披着年代文外皮的狗血爱情小说,里面反派早逝的妹妹也有这样的一个设定,这个设定曾经让她一度游走在弃文的边缘,所以对此印象非常深刻。
那本书中对于那个设定是这样描述的——仇朝华的妹妹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奶嘟嘟的小脸,额头上还有个与生俱来的花型胎记,那胎记非常漂亮,颜色也不是普通的肉色或者黑色,而是如桃花花瓣一样由深到浅的粉色,远远看着,就像是有人摘了一朵鲜艳的桃花放到她额头上一般。
就这么一段话,正常情况下,给到一个早逝的炮灰最多介绍一次对不对,可那个瓜皮作者她不,只要反派一回忆,她就要拿出来遛一圈,来来回回的起码遛了二十多次。
最后一次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了,大大方方的给了个负分,还非常克制的吐槽了一句——作者要是读书少可以多去看点古早言情文,额头上长花这种设定一般是出现在玛丽苏大女主身上的,括弧仅限于古代言情或者仙侠文括弧回来,而不是浪费在一个早逝的小炮灰身上!
当然,那个时候说这句话她是发自内心的,毕竟那会儿她才十八岁,正是个天真且只相信科学的好孩子,根本不认为现实中会有人在额头上长出那样一个胎记,就像她不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且平凡的美少女会穿越一样。
只是现实往往都是用来教训那些不信邪的人的,半年之后,她不仅穿越了,此时此刻她还看到了被她吐槽过只应该出现在玛丽苏大女主身上的桃花胎记。
咽了口唾沫,杨萍萍尽量克制着内心的激动,“我可以摸摸你额头上的胎记吗?”
朝朝本来在确定了来人身份后,就安安心心的进入了起床后的贤者时间,正迷瞪着呢,她的表姐就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当即她就清醒了,小手一把捂住额头,迷蒙的大眼睛也变得噌光瓦亮,“花花是印记,不能随便摸。”
随后,她似乎察觉到了待在表姐怀里是不安全的,便又开始挣扎起来,“我要找妈妈,我不要你,你放我下来!”
杨萍萍见自己胎记没摸到,还把小表妹给惹恼了,赶紧将她抱紧,一边拍一边哄,“不下去啊,不找妈妈,妈妈这会儿正在忙,和表姐玩好不好?表姐可以带你飞飞,给你捉虫虫,很好玩的。”
“不好,我不要你!”朝朝小嘴嘟得高高的,她本来就有很严重的起床气,表姐还觊觎她的小花花,顿时她就忍不住了,踢着小脚不断挣扎,“我要找妈妈,找妈妈!”
杨萍萍一见她闹,就想起了家里的宝山,瞬间脑袋就疼了起来。
但又确实是她自己把人惹恼的,便只能耐着性子继续哄,“好啦,表姐错了,表姐不该想摸你的胎记,咱们不闹了好不好,姑姑在和大伯娘说正事,你就算闹过去她也没空理你,你还不如留在这里和姐姐玩,姐姐会很多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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