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黄四娘家花满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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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
白色的宣纸飘洒而下,黑色的墨字映入众人眼帘。
力透纸背,奇险率意。
一笔而下,犹如脱缰骏马飞奔踏至,又如蛟龙升腾挪转游移,来去无羁无绊。
藏锋处微露锋芒,露峰处尽显含蓄。
收笔之处戛然而止,若快刀削斫,提按分明,牵丝劲挺。
嘶!大堂内响起一阵倒吸空气的声音,站在申小甲身侧的楚云桥亦是美目涟涟,忍不住赞道,“好俊的字!好绝的诗!”
面色阴寒的沈琦和满脸和煦的师堰都直勾勾盯着诗文,额头尽皆渗出一颗颗冷汗。
申小甲双手背在身后,在大堂里来回踱着步子吟诵诗文,节奏奇特,韵味悠长。
“风萧萧,月渺渺,九曲寒刀挂在腰。”
“春风十里长相送,烟尘蒙蒙出云桥。”
“牵马坠蹬拦道呼,呼声响遏满城嚣。”
“侧门小卒问行人,行人解袍数骨亲。”
“或从十四西防河,便至五十东营田。”
“去时总角头晏晏,归来白灰洒江边……”
顿了一下,申小甲从慢悠悠来到大堂的晏齐手里接过一壶清酒,啜饮几口,砸吧了一下嘴巴,继续道,“北庭血流如河水,神皇拓疆意不移。”
“君不闻,大闵山河三百州,千门万户尽凄凄!”
“便使稚子把锄犁,秕谷粒粒皆疏稀。”
“况又匈奴耐苦寒,鞭策无异犬与鸡。”
“妻妾虽有问,卒马敢申恨?”
“即是三伏中,亦未休招录。”
“城主急索租,租粮从何出?”
“信知健壮恶,反是残弱好。”
“残者犹得活全命,健者埋没肥荒草。”
“君不见,雁城头,枯骨万山无人收。”
“旧尸未腐新死覆,山阴……水寒鸦幽幽!”
当最后一个字落下后,大堂内静寂一片,许多人甚至都不敢呼吸,眼神呆滞的看着申小甲,嘴巴张得大大的,足以装下五六个鸡蛋。
咚咚咚!心脏狂跳。
三下狂跳来自三人,律动相同,心境却使迥异。
沈琦是心惊胆惧的狂跳,师堰是心虚悄然退离的狂跳,楚云桥则是有些小鹿乱撞地狂跳。
没有一个佳人是不喜才子的,就像没有一个英雄是不爱美人的。
申小甲将壶里的最后一滴酒倒进嘴中,舔了舔嘴唇,晃晃悠悠地面向二楼的那位山羊胡子老者,作揖行礼道,“楼上的文渊阁老大人,小子斗胆问一句……这诗可还凑合?”
山羊胡子老者被申小甲的提问惊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双眼放光地盯着申小甲,就像许久未见荤腥的乞丐看着店铺内的烤鸭一般,咽了咽口水,语气中肯道,“相当凑合!语杂歌谣,最易感人,愈浅愈切……寓情于叙事之中,平仄相间,抑扬起伏,声情并茂,确实比一些写情说爱的高明许多,深刻许多!”
“多谢老先生谬赞!”申小甲一手拎着空酒壶,一手叉腰,不卑不亢道,“如此说来,这一场比试应当是我赢了吧?”
山羊胡子老者抚了抚胡须,点头道,“这首诗惊艳绝伦,甚至可以列进古今诗文传世名作录,自然当得起诗情最佳,自是胜过诗狂那三首良多!”
“有您这句话便成了……”申小甲转身来到沈琦面前,眨了眨眼睛,伸出右手道,“沈少爷,劳烦您将黄金千两和桌上的金银珠宝全都兑算成银票给我,这样方便一些……”
沈琦眼神怨毒地盯着申小甲,正要伸手去摸怀里的银票,忽地想起什么,歪着脑袋冷笑道,“等等……先前我写完三首诗,有人曾质疑过我是诗贼,同样的……你如何证明这首诗就是你自己的呢?我记得你先前说过你是一名捕快,那么这就有点意思了……我从未听说过大庆有哪个捕快会写诗,还能写出这等旷世名作,难不成是我孤陋寡闻?”
“人心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呐!”申小甲摇头叹息一声,“这是之前你对别人说的,如今我将它还给你……每个人都有很多面,也会在不同时候扮演不同的角色,你不能以一个人的职业就给别人贴上某类标签,太狭隘了!”
沈琦双眼一眯,“好!那我们不扯其他,你只需要证明这首诗是你自己写的即可!否则……”
“我姓申。”
“嗯哼……云桥姑娘先前呼唤我的时候,你却出声应答,那会儿我便知道你我同姓,但那又怎么样……”
申小甲打断沈琦的话,竖起食指左右摇摆几下,“不不不,你听错了,我俩的姓氏并不相同,你是被掰弯成三声的沈,而我是笔直一声的申。”
沈琦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呢?姓申很了不起吗?要我给你颁个奖吗?”
“姓申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甚至是一个让人很头痛的麻烦事,你这种普通人是体会不到的,还是先听我把话说完吧……”申小甲拍了拍沈琦的肩膀,“我姓申,名小甲,姓名是父母取的,没得改。但表字是我自己取的,独一无二……”
沈琦满脸不耐烦地插话道,“你的废话怎么那么多,所以你字什么?独一?还是无二?”
“都不是,”申小甲撇了撇嘴,淡淡道,“我的表字其实很简单,一二的一,夏天的夏。”
“一夏?”沈琦地将申小甲口中的两个字连在一起,皱了皱眉,只觉得这两个字有些耳熟。
“一夏!”楚云桥震惊地看着申小甲,忽然道,“你是诗鬼一夏!一夏清莲起舞间,斗酒诗成三百篇……你居然是天下诗才第一的诗鬼?”
“虚名而已,大家抬举了……我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因为我的朋友很多,站在他们那些巨人的肩膀上才致使我博得了天大的名声。”申小甲腼腆地笑了笑,“口说无凭……虽然我这个人很低调,没有什么刻章,但我却也有独特法子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朝着站在某个边角落的一名小厮招了招手道,“朋友,劳烦帮我寻个拖把来!”
小厮不明所以地挠挠头,讷讷道,“何为拖把?”
“就是大一些的毛笔……”申小甲伸出双臂比划一下,“大概这么长……”
“噢……好像柴房里是有一竿那么长的,稍等!”小厮恍然大悟,旋风般地离去,不消片刻,又旋风般地扛着一支五尺左右的竹竿毛笔回来,手里还提着一只盛满墨水的木桶,气喘吁吁道,“前几日工匠刷牌匾和柱子剩下的,顺便给您提过来……您看看合不合用?”
申小甲接过竹竿毛笔耍了个棍花,瞟了一眼桶里的墨水,“合用,非常趁手!兄弟挺有眼力劲的,一会儿沈少城主履行了赌约,我给你分个百八十两当小费!”将空酒壶放在桌上,捞起红花衫前摆绑于腰间,撩起袖子,竹竿笔尖插进桶中,奋力提起,高喝一声,“诸位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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