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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0节 (第2/2页)

陆冬林大概三十七八岁年纪,身材微胖,长着一张圆圆脸,眼睛微弯,自带三分笑意,看上去十分的和善。程泠叫她:“陆阿姨。”

陆冬林十分喜爱,忍不住下手捏了捏她的脸。她丈夫早逝,自己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儿子过活,一直就眼馋别人家的乖乖女儿。这下好了,家里终于来了个小女娃,把她给喜得,笑不拢嘴。

程泠一路看过来,陆冬林住得的确是离小香港很近,拐个弯走个二三十米就到了。这一块区域都是自建房,她家是一栋两层的瓦房小楼,看着有些旧。不过程泠知道,等到后来市里面大搞建设的时候,这一块是首当其冲的拆迁目标,市民们抱起团来和市政府谈判,最后获得的赔偿很不错。

陆冬林把前面的门给扩大,一楼改成了店面,一面放着自己做活用的缝纫机,一面是柜台,里面放着一匹匹的布。大多数还是以藏青色、灰色和军绿还有白色为主,少数几匹是带花色的。从一楼走进去,是厨房,厨房还有一个小门,推开后左边是一间矮矮的小屋子,应该是厕所,然后有一小片空地被圈起来了,用竹竿架着,晾晒着衣服。

宋锦带着程泠上二楼,二楼总共一个小厅带着三个房间,她推开靠楼梯的那间房。“我们住这间,旁边那间是你陆阿姨住,对面是她儿子住,不过他在学校住宿,只有周末才回来。”

程泠看了看眼前的房间,不大,里面就放了一张木床和一个有点破旧的衣柜,还有一张椅子。和程家比起来,还是挺寒酸的。不过能够看出来宋锦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床上的枕头和被子都是新的,窗户也挂上了新的花布做的窗帘。

“泠泠觉得怎么样?”宋锦有点忐忑的问她。

程泠反应过来,她这是怕这个不如程家的住处会委屈她。她笑起来:“很好呀,刚舅舅带我过来的时候我看了一下,离人民公园挺近的,我以后可以经常去逛公园了。”

宋锦看她的笑容天真烂漫,终于放下心来,又有些心酸,说:“嗯,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到时候,妈妈一定带你换更好的地方,离公园更近!”她身上虽然有一千多块,但是这笔钱需要作为自己生意上的启动资金,不能乱动用。因此生活上只能抠门一些,她自己无所谓,小时候比这更苦,但面对程泠却觉得对不住她。

“妈妈加油!”程泠给她鼓劲,对于她妈赚钱的能力她还是很放心的,根本就不用自己这个知道未来形势的人操心,一步步完全踩在了鼓点上。

等到宋一成把买好的脸盆和桶之类的日用品送过来后,宋锦决定今天大方一次,带着他俩去外面的饭店吃,也让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有一个好的开始。

“陆姐,你也别做饭了,和我们一起去吃呗。”宋锦喊上陆冬林。

“我就不去了,你带着你弟和泠泠去吃吧。”

“去呗去呗,本来应该是要专门感谢你一趟的,你要不嫌弃,就和我们一起吃。”宋锦热情的邀请她,“而且,我待会儿带他们去夜市那边转一转,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

她这么说,陆冬林也不客气了:“行。”

程泠问:“舅舅今天不回去吗?”

“不回了,待会儿让他在招待所住一晚吧。”既然决定了要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陆冬林也爱吃,自从生活改善了后,这家国营饭店也时不时的会来,“不过,生意倒是没以前好了。”

宋一成闷头干饭,他对市里面的情况也挺清楚,“外面开了好几家私人餐馆,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又便宜还不收粮票,服务还好。”

自然就抢了这些“你爱吃不吃”的国营饭店的生意。

三人沉默下来,沉默中又带着隐隐的兴奋。每个行业,似乎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所以啊,你的决定是没有错的。”陆冬林对宋锦说:“早点下海早点赚钱,以后就让别人后悔去吧。”

宋锦:“我也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程泠在一边跟着点头,陆冬林好笑:“小丫头,你也觉得你妈做得对?”

程泠严肃着一张小脸:“我妈做的,都对!”

大家都笑得乐不可支,宋一成拍拍她的头:“小马屁精!”

程泠却忽然想起来上辈子她和宋锦的几次争论,关于她的学业,关于她的工作选择,关于她的婚姻。其实她潜意识里知道宋锦说的是对的,但就是想要和她唱反调。既然你以前都不要我,那现在又何必来管我呢?

她微笑着摇摇头,前世种种,太过复杂,很难用对错来定义。但她,的确是有大错,错在不珍惜自己的人生,别扭又倔强。这辈子,一定不会了。

吃完饭,陆冬林带她们去夜市。

夜市其实离小香港也很近,一条街的距离——柳市市区面积太小,尤其是商业区,基本就这么大。最中心的地段是一个十字路口,有着国营的百货商店,五层楼高,十分显眼。而百货大楼往南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小广场,叫做南门小广场,南门小广场几条放射性的街,一条是小香港,另外一条就是夜市街。

傍晚五点半,百货商店一关门,零零星星的摊子就在夜市街上冒了出来,到了七点的时候,整条街开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街道两边的小摊子卖啥的都有,布匹、衣服鞋袜、日用品、小电器、旧货、维修等等等等。

“去年,工商还来这里赶人,不让摆摊,今年就已经不赶了,索性圈起来收费,所以规模也就越来越大。”陆冬林小声道:“别看就这么一个小摊子,可赚钱了。”

她挑了几样给宋锦看,“现在就这些卖得最好。”

第17章

程泠看过去,大喇叭裤、蛤蟆镜、手表,穿上之后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还有磁带……她新奇的看着这些,原来这时候已经有磁带了呀。

“这些东西,在广州特别多,也便宜。不过需要找对地方。不过,现在也有人往北走,去浙江义乌那边倒货。听说那边新开的市场,很大,而且东西也便宜。”陆冬林和宋锦算半个合作伙伴,自然也不会隐瞒什么,“到时候你去广州,我告诉你去哪儿找货。”

“不过,你要是能找得到这些东西的门路,那就更发财了。”她指了指一个摊位上的收音机、电风扇之类的电器说:“如果有电视机、电冰箱,哇,那只有别人求你卖的。”

宋锦笑着摇头:“这些就是找到了门路,我也没钱买。一台电视机千把块,买不起。”

“也是,那需要大钱才能倒。”

现在流行叫“倒货”,所谓的十亿人民九亿倒,还有一亿在寻找。

一条街看了下来,宋锦大致知道了状况,也有了一些想法,只等着去广州再慢慢找货。她资金有限,大件的东西搞不了,但小东西小玩意儿还是可以倒腾几下的。

宋锦带着程泠在市里面住了四五天,每天带着她去逛公园。另外每天都去夜市上和百货商店逛,看看最近流行些什么,人们的喜好是什么。她们和陆冬林相处愉快,陆冬林虽然有着小商人的圆滑,但她热情、自来熟,并不难相处。程泠还挺喜欢她的,而且她做饭还好吃!

她们还见到了陆冬林的儿子,李磊。李磊十六岁,正在读高二,平时都住校,周末还经常要补课,基本不怎么回来。他戴着眼镜,性格很腼腆,据说学习成绩很好。陆冬林感叹道,她这辈子只要能看到李磊考上大学,供出一个大学生,也就值了。母子俩相依为命,她对李磊的关照无微不至,时常会去学校送吃食和衣服。

程泠看着有些羡慕,这是上辈子她一直想要拥有的,好在,这辈子她有了一个好的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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