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宁愿错杀一百个秀才,也不放过一个衣冠败类 (第2/2页)
林明光之死,在长沙城及东南西北四乡引起极大震动。一个秀才,以勾通会堂之罪,被处以站笼游街,这是长沙城里亘古未见的事。人们议论纷纷,有骂林明光是士林渣滓的,也有骂曾剃头手段残酷的,更多人则不相信林明光会勾通串子会。那些家中保存有太平军、天地会、串子会、一股香会、半边钱会等会堂告白文书的人,都连夜焚毁一尽。林明光的弟弟林明亮联合善化县的十个秀才,为哥哥鸣冤叫屈。他们写了两份状子,一份上递巡抚衙门,一份上递学政衙门。
五十多岁、须斑白的学台大人刘昆接到林明亮的状子后,气得胡须都抖出来。他在衙门里破口大骂:"这还得了!曾国藩眼里还有我这个学政衙门吗?漫说林明光不是勾通会堂,即使真有其事,一个堂堂秀才,不通过我学政衙门,就这样处以极刑。曾国藩置斯文何在?真真岂有此理!"刘昆拿着状子,坐轿来到巡抚衙门。骆秉章正为林秀才一案犯愁。见刘学台来,便拉着他的手,说:"老先生,我们一道到审案局去吧!"刘昆将手一甩,说:"我不愿见他!这案子就委托给你了。"说罢,气冲冲地走出抚台衙门。
骆秉章无奈,只得亲自来到审案局。接任一个多月来,曾国藩多次请动王旗杀人,有时甚至连这个形式都不要,随便将犯人当场击毙。上次杀打劫五谷丰米行的十三名犯人,连王旗都未请。后来,曾国藩亲去说明情况,又见有串子会的恐吓信,虽然也默认了,但身为巡抚的骆秉章,心里究竟不是滋味。这回杀一个秀才,居然连学政也不打个招呼,亏他还是翰林出身,任礼部侍郎多年,眼里是没有湖南官员的位置啊!
"涤生兄,林明光的案子,许多人都有议论。"骆秉章决心借此案压一压曾国藩的威风,"林明光乃秀才,怎能囚以站笼,游街示众?且杀人过多,仁政何在!"曾国藩将状子略微浏览下,便扔到一边。心想:这段时期来,官场市井物议甚多,要堵住这些非难,先要说服这位全省的最高长官,而且态度必须强硬,只能进,不能退,倘若退一步,则前功尽弃。曾国藩一本正经地对骆秉章说:"吁门兄,杀人多,非国藩生性嗜杀,这是迫不得已的事。追究起来,正是湖南吏治不严,养痈遗患,才造成今日的局面。"骆秉章听了这话,心中大为不快。这个曾剃头,非但不检点自己的过错,反而倒打一耙,要算我的账了!他打断曾国藩的话:"你可要讲清楚,湖南吏治不严,究竟是谁的责任?"曾国藩知骆秉章见怪了,为了使谈话气氛和缓,他要稳住这个老头:"骆中丞,我还没说完,湖南吏治不严,责任当然不在你;你前后在湖南加起来不过两年多。我是湖南人,岂不知三湘之乱,由来已久。道光二十三年,武冈抢米杀知州。二十四年,耒阳抗粮。二十六年,宁远会党打县城。二十七年,新宁又起棒棒会。二十九年,李源造反。这些,都不是生在吁门兄您任上。"这段解释,使骆秉章的火气消了:曾国藩的矛头原来并不是对准他的。
"涤生兄,不怕你怪罪,贵乡竟是个烂摊子。当初调我来此,我三次推辞,无奈圣上温旨勉励,才不得不上任。"关于湖南当时的治安情况,曾氏在咸丰三年二月十二日所上的《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折》中是这样描述的:"湖南会匪之多,人所共知。去年粤逆入楚,凡入添弟会者,大半附之而去,然尚有余孽未尽。此外又有所谓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名目繁多,往往成群结党,啸聚山谷,如东南之衡、永、郴、桂,西南之宝庆、靖州,万山丛薄,尤为匪徒卵育之区。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其祸自我而,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今乡里无赖之民,嚣然而不靖,彼见夫往年命案、盗案之犯逍遥于法外,又见夫近年粤匪、土匪之肆行,皆猖獗而莫制,遂以为法律不足凭,官长不足惧也。平居造作谣言,煽惑人心,白日抢劫,毫无忌惮。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必无以折其不逞之志而销其逆乱之萌。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严酷之名亦不敢辞;但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即剿办有棘手万难之处亦不敢辞。""中丞说的是实话。"曾国藩恳切地说,"湖南为何连年不得安宁,主要在地方文武胆怯手软,但求保得自己任内无事,便相与掩饰弥缝,苟且偷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任其横行。如此,乡间不法之徒气焰甚嚣尘上,以为官府软弱可欺,相率造謡生事,蛊惑人心,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倘若陆费泉、冯德馨等人忠于职守,早行镇压,湖南何来今日这等局面。"骆秉章点头称是:"就因为他们渎职,而造成今日祸害,难得仁兄看得清楚。朝野有些人不明事理,还以为我骆秉章无能。""正因为湖南已烂到如此地步,故国藩愚见,不用重典以锄强暴,则民无安宁之日,省无安宁之境。眼下四方骚乱,奸宄蜂起,还讲什么仁政不仁政呢?古人说:'惟有德者能宽服民,其次莫如猛。'有德者如诸葛孔明,尚以威猛治蜀,何况我辈?国藩唯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全境早得安宁,则我个人身得残忍之名亦在所不惜。处今日之势,办今日之事。依国藩愚见,宁愿错杀,不可轻放。错杀只结一人之仇,轻放则贻国家之患。""你说的这些诚然有理,"骆秉章说,"不过,就凭串子会一块令牌,处以站笼游街,无论如何太重了。""林明光一案嘛,"曾国藩敛容说,"国藩认为,匪患最可怕的不是游匪,游匪只一人或三五人,纵作恶,为害有限。可怕的是会堂,他们结伙成帮,组建死党,对抗官府,为害甚烈。大的如长毛,小的如串子会,就是明证。对会堂的处理,尤其要严厉。读书人一旦参与其事,为之出谋划策,收揽人心,会使会堂如虎添翼,如火加油,其对江山社稷之危害,将不可估量。想吁门兄不会忘记牛金星、李岩附逆闯贼的教训。我岂不知林明光之罪,不杀亦可。然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历来为治国者不易之方。杀一林明光,则绝千百个读书人投贼之路。即使过重,甚或冤屈,借他一人头以安天下,亦可谓值得,不必为林明光喊冤叫屈,以乱人心而坏剿匪大计。吁门兄,你说对吗?"见骆秉章不做声,曾国藩换了一种诚恳的语气说:"吁门兄为皇上守这块疆土,做千万人之父母官,自然会知道,当以湖南山川和芸芸黔为第一位,而不会把几个人的性命放在这之上。国藩乃在籍之士,奉朝命协助巡抚办团练,以靖地方,所作所为,无非是为了桑梓父老,为了你这位巡抚大人。吁门兄,国藩之杀人,别人指责尚可谅解,你怎么也跟在别人后面指责我呢?"这番话冠冕堂皇,义正词严,说得骆秉章哑口无言。停了好一会,他才说:"涤生兄,你这番苦心,我可以理解,但别人就不一定能理解。比如林明光,他是通过府试录取的秀才,刘学台掌管的人,你不和他打招呼,征求他的同意,他能理解吗?你就不怕他向朝廷告状吗?"曾国藩淡淡一笑:"林明光之事,按理是应该先通知刘学台,由刘学台革掉他的秀才功名后再用刑。但老夫子办事,吁门兄不是不知道,这个案子到了他手里,起码要拖半年,最终还是不了了之。昆老育材有方,国藩深为钦佩。但恕我直言,这安境保民之事,昆老尚欠魄力谋略。况且这案子是一桩会匪大案,与通常秀才犯法不同。当此非常时期,可从权处理。应该说,我杀的不是秀才,而是一个会匪,一个士林败类。昆老硬要向朝廷告状,就让他告去吧,我也无法阻拦。朝廷若怪罪下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与中丞无关。"骆秉章本是大兴问罪之师而来,结果竟被曾国藩充足的理由和强硬的态度弄得无言以对,只得讪讪告辞。
曾国藩想到湖南官场、民间对自己这几个月来严办匪乱指责如此之多,且其中也免不了有枉杀的人在内,若不先向皇上申明,求得皇上支持,日后有可能成为被人弹劾的口实。他思索几天,给皇上上了一道《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折》。不久,奏折奉朱批递回来:"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钦此。"曾国藩将这道朱批遍示湖南各文武衙门。从此,官场上的公开指责便销声匿迹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康福从平塘镇办公事回来,悄悄告诉曾国藩:林明光一案冤情重得很,百姓反应很大。曹克勤受了熊家父子的贿赂,长毛小册子是熊家栽的赃。熊家借此事将林明光置于死地,是为了报积怨私仇。曾国藩听后,对林明光的冤情并不太感意外,但对曹克勤受贿却很愤慨,他生平最恨受贿的官吏。曾国藩交给康福一件任务,要他和彭毓橘、蒋益澧三人秘密查访委员中的受贿情况和冒功领赏的团丁。
不久,曾国藩借"严办土匪"的圣旨,将审案局中的委员作了大幅度的裁汰,从自己旧日友朋和岳麓、城南两书院中,挑选一批廉洁有操守的乡绅和士子来递补;又将凡有冒功领赏行为的团丁一律开缺回籍,从荷叶塘募来一批老实的农夫代替。从那以后,他自己对判决之事,态度也审慎些了。
一日,浏阳县团练所专程派人来到审案局,说周国虞的征义堂又死灰复燃了,在城外山林里活动猖獗,县团对付不了,请省团派人前去镇压。巡抚衙门也接到浏阳县令的告急文书,骆秉章请曾国藩办理。
曾国藩吸取林明光一案的教训,对下边报来的匪情不敢轻易相信。他带着李续宾、曾国葆、康福、彭敏橘,乔装成普通老百姓,亲自到浏阳去,对周国虞和征义堂作一番秘密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