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漫步什刹海 (第2/2页)
林风和叶薇语找地方坐下,要了两把烤肉串、两把肉筋、一把板筋,还给叶薇语烤了点蔬菜,要了两瓶啤酒。
林风吃烤串是必须喝啤酒的,用他的话就是“有肉有酒日复日,无风无雨年复年”,才是人生快事。回去的时候,让叶薇语开车就好了。
其实叶薇语也不饿,她就忽然想和林风来这里,回味曾经两人大学时晚上溜出来玩时的快乐。但看林风兴致很高,也笑眯眯的拿着串肉筋,小猫似的一点点吃着。
京城有一个特殊的文化群体,就是北漂。作为帝都,文化之都,全国各地怀有梦想的年轻人都汇聚而来,喜爱影视的聚集在北影、中戏附近,喜爱音乐的,则大多聚集在三里屯、什刹海酒吧街。
这里的大多数酒吧中的歌手,就是这样的北漂,一边在酒吧唱歌赚取生活费维持生计,一边等待着机会,期待像前辈们,如羽泉等北漂歌手一样,被唱片公司现,一举成名。
而有些找不到酒吧机会的人,则会出现在这里,背着一把吉他在街头卖唱。
林风和叶薇语正说话间,就走来这么一个人。
一张简陋的歌单递过来,一个怯怯的声音:“先生,给这位小姐点歌吧。”
林风抬头看去,微微一愣。
这个看起来不过18、9岁女孩,有点眼熟。
叶薇语看她忐忑的样子,心里有些可怜,拿起歌单看了看,也不知道点什么,递给林风道:“我们点一吧。”
林风点头,随口道:“那就唱一你最拿手的吧。”
女孩很高兴,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灵活的拨动琴弦,一串动听的旋律响起。
“为爱情付出……,为活着而忙碌……”,是孙燕姿2001年新出的专辑主打歌《我要的幸福》。
林风听着,眉头微皱,女孩唱的很用心,音色也很好,但她的声音偏甜美,唱不出孙燕姿歌中那种独特的颤音和转音所带来的低沉却爆的味道。
转而思索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女孩让他感觉眼熟。
一曲终了,周围桌子的人免费听了歌,也给她鼓掌。女孩兴奋的脸色红,向周围鞠了个躬,看来似乎并不是经常这样演出。
林风给了她十块钱,问道:“唱的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接过钱,到了谢,回答:“我叫杨林。”
林风恍然,似乎前世是有个红过一段时间的网络女歌手也叫这个名字,他曾在中央台音乐频道某次回顾老歌曲时有看到过她的演出录像。
想了想,微笑道:“你嗓音不错,如果想唱歌的话,可以去吾爱音乐网上上传自己的歌曲,有机会签约的话,就可以出自己的专辑了,应该会比这样在外面唱歌有出路。”
杨林点点头,她也知道这个网站,最近新推出音乐人社区,可以上传自己的歌,申请签约。
正好这时旁边桌的人叫着:“姑娘,过来,我们也点一。”
杨林忙应了一声,向林风两人道谢后,走了过去。不一会,她又换了一《天黑黑》唱了起来,看来是真喜欢孙燕姿的歌。
林风想着,之前想到了不少红歌,其中有些女生的歌曲,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去唱,放给鸟人艺术的签约歌手有点舍不得,本来是等网站挖掘到合适的新人来推,现在眼前这个女孩看起来,人品、声音好像都不错。
叶薇语笑着看他一脸沉思的模样,说:“你还真是的,来吃个烤肉,也不忘了给你公司里拉人。”
林风得意:“不这样这么把生意做大啊,到时候养不起你这个小公主了!”
叶薇语不服:“我又不用你养,到时候你真生意不好了,还要靠我养你呢!”……
两人嬉笑着,听着歌,吃着烤肉,吹着夜风,感觉很轻松。
临走时,林风走过去,给杨林留了一张名片。
林风和叶薇语看了场话剧后,回家也开始多跟她讲了些公司事,搂着她,听她随口唠叨公司里的琐事,林风感觉,比之前两人之间,的确更多了些默契。
或许所谓谈恋爱,这个谈字,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看来以后要多安排一些这样的活动,为爱情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