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第22节 (第2/2页)
纪寻还在大快朵颐时,南风已经有些饱了。
她在心里默默复盘这几天发生的一切,明白要想在异界走的更远,她首先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
她得更适应这个世界,不仅仅是了解它,还要融入它。
必须想办法使得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是相对安全的——
那么,她就要很有钱,能雇佣拥有力量的人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她得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在国外某个时段,许多有钱的孤身女人,都会被觊觎她财富的群体定为女巫烧死,死后财产被瓜分。
而朋友或靠山,则可以成为她财富的保护着,震慑贪婪的恶人。
之后,她便可以一步步尝试着拓展自己的可活动区域,一步步看到更广阔的天地。
卖掉打火机后,她已经积攒了第一桶金,也摸索到了些许在这个异界生存的门道。
她觉得梦想或许并非遥不可及。
越想越兴奋的南风,一挑眼,便见到——纪寻的小手指再次翘了起来。
他还专门伸长手臂从她面前的锅里,夹走了一块儿他自己面前锅内明明也有的腐竹。
“……”
默默叹口气,南风再次伸手捏住他小指,尽量温柔的将之压下去。
啊,异界小孩好难教啊,她都纠正他三次了,他怎么这么笨呀。
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教孩子学习的父母,会间歇性暴躁和崩溃。
收回手前,她指背不小心在他掌心蹭了下,感受到少年手掌上格外粗糙的质感——
他掌心好厚的茧。
一个人在大山里生活这么多年,想来很苦吧。
南风心里才要升起怜惜,便眼睁睁看到纪寻那只刚贴回筷子上的小手指,又翘起来了。
???
一股火蹭的窜起,她出手如电,大力按住他小手指——
将它渴望自由飞翔的欲望,扼杀在了摇篮里。
好好的一个少年郎,一脑袋不良少年般的绿毛,配一双野性十足的眼睛,拽拽酷酷的不理人,明明很man啊!
怎么偏偏一拿上筷子,就一门心思要当东方不败呢?
你拿的是筷子啊小纪寻,醒一醒,不是绣花针!
……
……
原本够两个人吃半个多月的食物,在纪寻时不时打猎贴补的情况下,仍于第四天时,濒临粮绝窘境。
如果明天不回地球,后天他们就只能站在山巅喝西北风了。
当然还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拿手里的金子去怡安城买粮。
但异界的粮食是很紧缺的,食物米粮都很贵,在异界买二十斤大米的钱,能在地球买n倍量。
随便想一下就知道,地球的物资更丰厚。
不仅物美价廉,还有许多许多对于异界人来说非常稀有和珍贵的产品。
最优的消费路线,当然是拿异界的黄金,去买地球的食物——
这就跟在大城市赚钱,去村子里花的概念差不多。
对于地球来说,异界的黄金超值钱——那她就拿异界的黄金去地球换钱。
而对于异界来说,地球很便宜的米粮肉菜等物超值钱——她完全可以拿地球的物资,来异界换钱。
想到这里,祝南风双掌合十,眼睛明亮,感觉自己已经看到了辉煌的未来。
将今日所见所闻和推理出的一些状况记录在笔记本里,她整理了下物资,安排好明天要做什么后,看了看时间。
已经晚上11点了,上下眼皮疯狂打架——
在异世她日日被新鲜见识刺激神经,每天都很兴奋,精神其实已经很疲惫了。
这种疲惫到晚上变得尤为严重,致使她连续好几天,只要头沾枕头就立即入睡,而且能一夜无梦到天明。
异界简直是失眠者的天堂。
洗漱好后,她拖着懒洋洋的脚步扑回帐篷,裹上厚被子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在山洞门口练习用筷子夹石子的纪寻回到内室时,便见祝南风的布房子被拉上——
显然她已经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