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77节 (第2/2页)
万中华这一次跟着他们去北京,除了是看望陈柏同、张美玲之外,也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
去办两个孩子,和他自己的户口本。
虽然现在时间还早,但是起码这个口风得先问清楚了,该送的礼,该打点的人,都得前前后后的给打点一番,不然到时候不好办事。
“你大哥那边怎么样?”陈晓白说道。
万中华点点头,字透纸背,写下了两个字:尚可。
陈晓白这才点了点头,“你大哥也很不容易,这么多年没少帮衬着家里。等过些时候,单位能给分配房子了,咱们就能去镇上了。”
如果不是因为万幸即将上学,可能她还没想过,这之后几年的日子。
然而也就是因为这一次去了一趟北京,陈晓白才恍然发现,对于孩子的教育这一块,她真的要快点抓紧了。
万幸是个身份聪明的孩子,双眼灵动,还很机灵。可这样的孩子,如果日后要和农村的女人们一样,到了年纪就找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嫁了,从此之后伴随着黄土和庄稼,靠着每天的那些工分去过日子,陈晓白只是这么一想,就觉得难受。
这是起点的不同,而起点,是要靠着父母努力给提高的。
如果她和万中华只是在农村待着,即便是万幸最后上了大学,可脑子里面根深蒂固的想法,也就只会是,长大以后能吃饱饭,能嫁个好人家。
这样的日子,太无趣了。当父母的也肯定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景象。
听到这话,万中华便默默的点了点头。
陈晓白回头看了一眼沉睡中的万幸,脸蛋红润,皮肤白皙。
然而看着看着,陈晓白却突然一愣,自言自语道,“我怎么总觉得……宝丫和千汐姐这么像呢?”
然而这个念头只出现了一瞬间,陈晓白笑了笑,转瞬摇了摇头,说道,“真是傻了。”
万幸本身长得就好看,皮肤又白,一点都不像是村里的小姑娘,秦千汐也是个肤白貌美的大美人,有相似的地方再正常不过了。
就像是万幸说的,都比较美吧?
老宅里只剩下了二房和三房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刺激的缘故,二房众人一个个全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包括平时最调皮的万金龙。
万金龙再也没有了从前仗着王秀英的溺爱,就开始撒泼打野的强抢着要吃的东西的模样了。他乖乖的拿着窝头啃,目光虽然渴求的看着桌子上的肉食,然而却只是特别谨慎的夹菜,很少会去碰那一盘肉。
——这倒是让万幸有些意外了。
还很好奇。
她眨了眨眼睛,说道,“金龙哥哥,你怎么不抢着吃肉了?”
万金龙抬起头,匆匆的看了万幸一眼。
万幸这才发现他脸上那个青黑的巴掌印,不由皱了皱眉毛。
万忠军在那闷不做声的吃饭,几个孩子噤若寒蝉,声音都不敢吭一声,只有万胜利神态如常,还在不停的给弟弟妹妹们夹菜。
只有被万胜利给夹到碗里的肉,万金龙才会吃到嘴里去。
然而不知道是怎么了,万金龙吃到了个鸡腿的时候,却突然流下了眼泪。
他又不敢大声的哭,只能眨巴着眼睛看着张敏静,间或抬头看向万忠军的时候,就抽了抽鼻子,把眼泪给咽下去了。
“哥哥,我想娘了。”万金龙看着碗里的鸡腿,不由悲从中来。
他碗里的鸡腿,是最小的一个。小的就跟他的手掌差不多大,一看就是个小鸡崽的。
倒是那边的万志高碗里的鸡腿,足足有他的脸大,一口咬下去全都是肉,都看不见骨头,一看就香的很。
不光如此,他的鸡腿自己还不能全部吃完,他咬一口之后,还得再给万金凤,万金凤吃完了,还得给老幺。
他哥说,以后他就是二哥了,得照顾着万金凤和老幺。
可明明他娘在世的时候,万金龙才是最受宠爱的那一个。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有他娘在,他就能第一个吃上,还能吃到最好的。
可现在,他不能再三天两头的吃到鸡蛋,更不能隔三差五的吃到肉,就算是吃到了,还得给几个弟弟妹妹给分出去,一点都吃不饱肚子。
越想万金龙越难受,尤其是在看到万幸的时候,这难受的感觉,就更加的明显了。
他娘死的时候,可都跟他说了。
他们家,要不是因为万幸这个死丫头,到现在可都还好好的,不光他娘不会死,他现在还能顿顿吃肉呢!
想到这里,万金龙再看向万幸的时候,目光就带了些恶狠狠的意味。过会儿,在看到陈晓白给万幸怀里又夹了一块软糯的猪肉的时候,万金龙终于忍不住了,从凳子上一跃而起,直接将筷子伸向了万幸碗里!
“我让你吃肉!肉是我的,我的!”万金龙一边哭喊着,一边去抢万幸的碗筷。
万幸猝不及防,还真的让他给得手了。
不过跟个小孩子抢碗里的饭,万幸也没那心思去干。再说了,抬头就看见万金龙一脸的鼻涕和眼泪,心想着好歹这孩子是刚丢了娘,万幸便不去搭理他,打算再去拿个碗。
然而,主坐上的张敏静却沉下了脸。
可比她更快一步的,却是旁边的万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