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和贝克女士的会面 (第2/2页)
“不用的,”还没等王向中开口,贝克就抢先回答道,“之前我和王先生有电话交流过,也有过文字交流,王先生的英语水平极高,几乎就像是母语者了。”
“是吗?”周勇也是笑了笑,“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他将口袋里的宝时捷钥匙漫不经心地丢在了桌上。
王向中看了一眼钥匙,内心倒是毫无波澜,尽管在这个年代的华夏,宝时捷就是顶级豪车,甚至比丰日皇冠还要贵了几倍,但他还真看不上这种俗物。
贝克女士倒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细节,只是将双手放在桌上,笑着说道:“说实话,您这么年轻是我没有想到的,不过这个也不影响我司对贵司的评估。”
“没事的,我理解。”王向中回应道。
“开门见山地说,我司此番其实不仅是想要一个广告位,更多的是想和您达成一项长期合作协议。”
“您说说看,是什么样的合作协议呢?”王向中笑道。
“是这样的,我司寻求的合作方式,是冠名权,也就是说,们希望您可以将百是可乐的标志挂在您的网站上,利用贵司产品的知名度,帮助百是可乐打响华夏市场。”贝克说道。
“哦?冠名权吗……”王向中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地喃喃念道。
所谓冠名权,通俗地来讲,其实就是相当于一种变相的投资,赞助方投出资金支持业务运作,而企业方则负责宣传赞助方。不少赛事,或者是电视节目,都有所谓的冠名权一说,在这个年代,一档热播电视节目的冠名权那可是炙手可热,千金难求的存在。
“你们不会让我把整个网站的名字都改了吧。”王向中试探性地问道。
一般来讲,企业都要将产品前冠上赞助商的名字,虽然观感不佳,但也确实提升了赞助商的知名度。
“不会的,王先生您放心。”贝克笑道,“我司无意谋求贵司其他利益,贵司想要做的其他事情我司无权干涉,我司也无意参与华夏的互联网市场竞争。我们的诉求就是希望能和贵司签署至少十年的合作协议。”
“十年?”王向中听到这个数字,也是不禁挠了挠脑袋,十年的周期确实太长了,天知道之后自己的公司会发生什么。
“十年未免有点太长了吧。”他敲了敲桌子,“十年后我会不会还活着,都还是个问题。”
“王先生真是喜欢开玩笑,”贝克捂了捂嘴,止不住地笑道:“其实也没关系,我们也可以分开签,但只要能优先给我们续签权就好了。”
“嗯,不过我还是有一些疑问,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的上网小助手非常有潜力呢?”王向中追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呢,”贝克解释道:“我只是负责执行的人,对于具体的决策权我无权过问。”
“好的,”王向中点了点头,笑道:“那贵司准备拿出多少钱来签下产品的签名权呢?”
听到王向中的话,贝克也是轻轻一笑,随即从提包中拿出一叠文件,笑道:“王先生,您可以看看这份我司拟好的合同。”
王向中接过合同,上面密密麻麻地都是英文,他也不想细看,直接翻到了有关于赞助资金的一页。
“百是饮料集团愿意以每月一百千(美元)的价格支付赞助资金……”
一百千……
王向中面色煞白,一百千,那不是十万吗?还是美元?
一个月十万美元?!
合着阿美人是来华夏做慈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