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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3节 (第2/2页)

搞得那些领到奖金的人,迅速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离去,生怕被抢。

闹哄哄的一上午好容易过去了,江澄平是嗓子也哑了,衣裳也湿透了,他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既激动又骄傲,即担心又害怕,一上午晕晕乎乎的,全凭本能办事。

在办公室坐下,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同事们不免带着几分眼热的恭维了一番,但眼热也没用,谁叫人家运气好,回家探个亲居然还能捡到个这么厉害的作者,看来咱们也不能一直在办公室里坐等着好文上门,毕竟能看到招文广告的人还是太少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很该出去走走,说不定就叫他们也寻访到个了不得的作家呢。

夜幕初上,那位编辑便在饭店定好了一桌上等酒席,宴请今日到场的记者们。

一阵推杯换盏过后,记者们果然向他打听起事件的起因原由来。

“你们这又是大笔送钱,又是请巡捕请记者的,好大阵仗,当真只是为了给一部小说做宣传?”

难道就这么笃定这部小说一定会把花出去的钱赚回来么?记者们可都不大敢相信,这年头办报纸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有多少人为了办报赔的是倾家荡产,有多少报纸寿命不足一年便黯然退场,能维持收支平衡已是不错,能够大赚的也就那么几家有名有姓排的上号的,这《绣像小说》报虽说背靠商务出版社,实力雄厚,无后顾之忧,可也没阔绰到能随手撒出四千多元,还不见得能听见回响的地步吧。

“自然是真的,这还是我们总编李先生亲自拍板定下的呢。”

众人更不解了:“李先生向来务实,可不像是会来这种花招的人物,他肯这样费钱费力的捧一部小说,那就证明这小说一定有它奇特之处,张兄,小弟冒昧猜测,这小说一定是哪个大家的新作吧?”

“嗯,又或者是哪个有钱人家少爷想要过把做名人的瘾,买来一本小说,便自掏腰包请你们报社为之宣传造势,好叫他大大的出次风头!”

这种事他们也是常见的,有些人就爱图个虚名,听人叫一声先生或大作家,嘿,那真是跟抽了大烟一样,脚底打飘、身子发轻,浑身舒坦得不得了。

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猜疑不定,那编辑得意的哈哈直笑。

“都不是,都不是,这小说呀,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写的,虽是新手,那作品却极得我们主编看重,为了推销这部小说,不惜重金造势,只为让它能一鸣惊人呐!”

“那这部小说果真就这样好?你们就这么有信心它一定会红?”

“那小说我看过了,的确极好,至于怎么个好法,各位日后可多关注我们报纸,买几份回去看看,保证叫你如痴如醉,茶不思饭不想,”说罢还拿出当期的报纸分送给在座诸人,又团团抱拳致意,“至于会不会红,那就端的要靠各位妙笔生花,鼎力协助啦!”

众人自然轰然应诺,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夜半才散。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既然人家报社都给出诚意了,那自然是要好好写几篇新闻报道和评论专题来回报的。

写之前自然也要先看看那小说如何,写的什么内容,这才好点评嘛,何况听那张编辑如此吹嘘,倒把他们的好奇心给勾了上来,当晚回去便打开报纸阅读起来,以期明儿一大早就能把稿子给赶出来。

哪知这小说真是极其精彩,一读起来就丢不开手了,当真叫人如痴如醉,都真心叫这部小说给折服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沪市许多报刊上便出现了各种对《提刑官宋慈》的花式吹捧和点赞,有夸的自然就有贬的,两厢对阵,自然更有看头,一时竟真有那么点一鸣惊人的意思了。

第31章 县城

冬秀窝在家里专心写文,自然不知道沪市的轰动。

她这篇小说是以宋慈本人的人生轨迹为主线来写的,相当于另类的升级流小说,现在宋慈已经打够了小怪,积攒了足够的经验和装备,就要去刷大Boss了,也就是说案情就要涉及到一些官场的黑暗腐朽面了,按照她的大纲,最后还要狠狠Diss一下当朝皇帝的昏庸无能和卑怯胆懦的。

然而这可是文字狱盛行的清朝啊,还是动荡不安的清朝末年,朝廷简直有点儿像被逼到墙角的疯狗一般,听不得一点反对的声音,绝对的顺我者不一定昌,逆我者亡你祖宗十八代的架势,每天都有无数进步人士和革命者被杀头,“戊戌六君子”的血案可才过去没几年呢,茶楼饭馆里到处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人人噤若寒蝉,生怕一句话说错,就被当成乱党给下狱了。

冬秀有点犹豫了,万一被人说她是在影射当今清政府呢,那还不倒大霉了。

以前信息太过闭塞,生活在安乐窝里,不知世事,根本感受不到外界的严寒,自然无所顾虑,现在通过报纸接触了真实世界的冰山一角,她便不由得有些害怕和顾忌起来了。

谁知道有没有哪个脑子有病的,说她是在讽刺当今朝廷呢。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冬秀可一点都不想冒险,这个混乱的世道,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奇葩的事。

列好的大纲无法轻易更改,否则狗尾续貂,可能毁了整本书的构架,但按照原来的思路来写自然也不敢,批判意味太过强烈,很可能就被当靶子给打了啊。

因此她卡文了。

枯坐几天无果,只能先放在一边。

有时候写文就是这样,灵感不来,任你绞尽脑汁也是无用。

不过她也不怎么担心,按照《绣像小说》这种每月发行两次的速度,她的存稿足够使到明年了,她还有很充足的时间来想明白怎么突破这一难关。

这一停止写文,冬秀立马觉得每天的时间长得可怕,简直不敢想像以前自己都是怎么过来的。

索性小侄子正是可爱的时候,现在长到八九个月大已经很不安分了,每天梗着小肥脖子,啊啊的要出去,可怜她娘和嫂子都是小脚女人,抱着这么个二十多斤重的大肥宝哪里走得动,还是冬秀解放了她们,每日抱着那小胖子到院里溜达一圈,搞得小胖子一听见她的脚步声便幸福的直叫唤,把吕氏她们乐得不行,她也就权当锻炼身体了。

除了逗弄小侄子,闲下来便做个护肤,摆弄几下针线,免得吕氏看她懒散,又要捉她去搞魔鬼培训,又或者去陪大姐说说笑话解闷,总之是又过上了养老般悠闲的生活。

这日突发奇想,想到去年去舅母家看出神赛会时,娉婷表妹曾说过的新式发型来。

冬秀这一年看了不少报纸、画报,里面的女郎还真都留着那种极短的刘海,比她的一刀切厚刘海是要别致清新许多,而且这天气也热了,厚刘海只怕闷痘,反正她也不用出门见人,于是果断给自己也剪了一个。

指节长短的刘海露出大半光洁的脑门,顿时觉得视野都开阔了,冬秀揽镜自照,看着镜子里娇俏的少女,十分满意。

“你这头发是怎么了,被狗啃了不成,像个什么样子!”

不管什么时候,家长总是无法接受孩子的时尚的。

冬秀前世的中二期,恰巧流行乞丐服,作为一个自认为的时尚弄潮儿,她当然也不落人后,曾经穿着破烂的乞丐服、顶着炫酷的杀马特头,骄傲的行走在大街小巷,不过没得瑟多久,就在教导主任的铁血手腕镇压之下换回了运动服。

她就知道吕氏不能答应她剪头发,所以先斩后奏了。

“多好看啊,娘,你仔细看看你如花似玉的女儿啊!”冬秀双手捧着脸往吕氏跟前凑。

吕氏被她逗笑,也不再说教,只说:“下个月,你大姐就要出嫁了,我叫人来给你做套喜庆点的新衣,再打几件首饰,你也该打扮起来了。”

婚礼,冬秀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参加过呢,倒是好奇的很,正好近日憋闷,借此良机出去放个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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