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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21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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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奔赴新的世界,开始新的生活,他也必须要做一个全新的人。

胡竞之找同伴借了剪刀,咬咬牙,一把剪掉了自己的辫子,嗯,新的一切,从“头”开始。

等冯氏再次接到儿子的书信时,才知道儿子已经如愿考上公派留学名额,现在已经去了异国他乡留学深造了。

冯氏读着儿子的信,感受着那字里行间洋溢出的无尽喜悦和快乐,自然也为儿子感到骄傲和自豪。

只是随信而来的还有儿子的那条辫子,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倒好,尽学洋人,连辫子也不要了,将来回乡,还不知要怎么被人嘲骂呢。

冯氏郑重的拿香油浸润了那条发辫,细细的梳理后,拿油纸和细布包裹起来,这也是儿子身上的精血所化啊,将来说不定还有用得上的一天。

第42章 名人

且不说冯氏是如何的百感交集,同一时间,冬秀家也接到了一封美国的来信。

吕氏这才相信,原来未来女婿真的远渡重洋,到很远的地方求学去了,好端端的撇下她女儿,又不知几年才能回来,岂不是耽误了她女儿,为什么不先成婚呢,难道是想悔婚不成……

这边吕氏懊恼又气愤,尽管未来女婿在信中言辞恳切、态度谦恭,却也不能抹杀他不愿与女儿成婚的事实,冬秀已然双十年华,再过两年就真得成个老姑娘了,如何等得起,到时候还不知道村里人如何议论嚼舌呢。

冬秀自己是不会有此忧愁的,她看见信尾的“胡竞”两个字,直接就蒙逼了啊。

胡竞是谁啊,呃,这个,说实话,冬秀还真不太知道,谁叫教室的墙上也没挂过他的照片,语文课本里也仿佛没他的文章要背诵,一般不是搞文学或史学研究的人还真就对他不甚了解。

不过,她却十分确定对方是个巨牛逼的人物。

怎么牛逼呢,现代时她看过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胡竞这个人物,而胡竞的扮演者就是全民公认的超级男神,众所周知,一般拍摄历史剧,出演历史人物,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历史人物,因为有了本人的真实照片,选角和造型时,总是要力求相似的,起码人物形象不能跑偏了啊。

所以冬秀能肯定的第一点就是:胡竞绝壁是个大帅逼啊,在那部红色电影里面有一段是胡竞在大学里的演讲,短短几句话,不过半分钟,却完美的体现了男神的情商、智商、颜值、风度、幽默……

总之冬秀把那片段来回看了好几遍,把荧幕添得那叫一个锃光瓦亮,至此沦为男神的无脑吹。

若说这个片段完美的表现了胡竞的个人魅力,那电影里另一个片段,则从侧面表明了他在民国文化圈里是怎么一种巨擘大拿的地位。

冬秀十分清楚的记得,电影中那位在后世无人不知的领袖和伟人,在他青年时期来到京城送别友人,入京第一件事,就是去大学里蹭胡竞的课听,还说了“胡竞之大名远扬,岂能错过”、“实是我辈楷模”之类的话,全程都是一副标准的迷弟脸。

于是冬秀能肯定的第二点便是:胡竞绝对是个极其有名、有魅力、有才华的人。

妈呀,真是赚到了。

都说民国有四大美男,有周总理那样浓眉大眼、正人君子式的美男、也有梅兰芳俊眉秀眼、温文尔雅式的美男,这些冬秀固然喜欢,但实话说,还是男神那样风格的脸才更符合她的审美啊,当然,最好还能有八块腹肌。

握草,原来穿越的最大福利在这里啊,真是好饭不怕晚啊,男主角虽然出现的比较迟,可完全是她的菜啊,值得期待。

等等,民国时期,文人貌似都流行休妻另娶、追求自由婚姻的,特别是留过洋、上过大学的,学成后第一件事往往既不是实现理想也不是报效家国,而是鄙视自己的妻子、批判自己的封建婚姻,然后,休掉没文化的小脚老婆,以此表示自己一个新时代的新青年与过去决裂的决心。

所以,胡竞这碗菜,她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还两说呢。

不过,知难而退、自卑矫情什么的可不是冬秀的性格,如果有人把一块大肥肉送她嘴边了,就算吃不到,最少咱也得蹭它一脸油哇。

冬秀当即屁颠屁颠的就去回信了。

那一封信她也从吕氏手上要了过来,打算好好的保存起来,这胡竞好歹也算个历史名人啊,这些以后说不定都是珍贵的研究资料、历史文物啥的,说不定她也能蹭一蹭他的光,在后世留下个名字呢。

吕氏看女儿兴匆匆的样子,心里真是委屈又心酸,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男方不过是来了一封信,女儿就这样高兴,全不见一点埋怨,可见心里还是期盼着自己婚姻和未来丈夫的,心里刚刚涌出来的退亲的想法,又被她摁下去了,罢了罢了,亲事哪能说退就退呢,不论什么原因,退亲总是女方吃亏些,弄不好就坏了名声,况且女儿年纪也大了,再找合适的人家也难,现在只盼着那孩子早日学成归来罢。

作为这个时代的文化人,胡竞的信倒很是通俗易懂,也没有咬文嚼字、酸文假醋,基本就是半白话文了,可能是照顾到她们的文化水平吧,这倒方便了冬秀,不用绞尽脑汁的写什么之乎者也,这样一不小心可就要暴露她“文盲”的事实了。

冬秀可不管什么矜持不矜持的了,反正这是私人书信,也没有其他人可以看到,便放开手脚,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大张纸,这书信来回一趟可不容易,不能浪费了,希望男神不要被她的热情吓到。

坐在康乃尔大学美丽的草地上,胡竞展开家乡来信。

母亲自然是老话长谈,十分关注他的身体和学业,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另一封信却是他那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寄来的,于胡竞而言,这可真不啻于是一个大惊喜。

客居海外的人,心里总是孤独寂寥的,时时牵挂着祖国和亲人,每一份来自亲人的信件,都能熨帖人的心灵。

展开那厚得与众不同信封,第一眼便叫胡竞感到了惊奇,他一直以为对方是个不通文墨的乡下姑娘呢,不想一笔字倒是别样的娟秀清丽,大大出乎他的预料。

他忙细细读来,一时看完了,竟不觉微微笑起来。

这样的书信他还是第一次读到,整篇全无要紧事,絮絮叨叨全是家乡新闻和她的日常琐事,可那口语化的文字十分有感染力,好像写信人就坐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一下子就把他带入到了那熟悉的乡村生活中。

而且行文流畅,语言幽默,叫人在会心一笑中只觉熨帖而温馨。

胡竞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人前端庄有礼、人后机灵活泼的年轻姑娘,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自己舒适的卧房里悠闲而惬意的写下了这封信。

胡竞很是郑重的回了信件,关于国外的生活、他的校园、他的朋友,乃至他的爱好,仿照来信风格,写了一大篇,随信还附上了一张自己新拍的半身照。

他现在可不再把这桩婚事不当一回事了,反而生起了期待和好奇来,知好色而幕少艾,他也不能免俗的希望未来妻子拥有美丽的容颜,希望下次来信可以看到她的相片。

两个年轻未婚夫妻总算是有了交集,相互踏出了第一步。

而在沪市,《沪报》靠着《才子变身记》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发行量和知名度已然有反超死对头《申报》的趋势了。

其实这时候的长篇小说并不多,也并不长,多是几万字的短篇,在报纸上连载时,每期能出五六百字便算多的了,相比起来,冬秀的《才子变身记》不仅长,而且还日更三两千字,追起来无疑要舒爽很多。

况且加量不加价,相当于一分钱买三份货,自然大受追捧,就连名声都因此好转了不少呢。

而且自从开始连载,《才子变身记》一天都没有断更过,因此也积攒了大批忠实的读者。

一位知名作家曾说:书会潜入我们的心田,诗歌会流入我们的血液。

阅读带给读者的不仅是快乐、见识、知识,更多的是和作者间的一场思想交流,领会作者所要传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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