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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26节 (第2/2页)

明年就是吕氏的五十大寿,冬秀打算将这一幅画作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好稍稍缓解一些她老人家的郁闷焦虑之情。

自那胡家少爷海外求学去了,中间便没回来过一次,求亲迎娶自然更没动静了,村子里早就闲言碎语满天飞了,眼看女儿活生生被耽误成了个老姑娘,吕氏这些年是越发焦躁不安起来,然而现在连退亲也做不得了,定亲多年,她家姑娘已然板上钉钉的是胡家妇了,只能等着那胡少爷来娶了。

吕氏这边不好过,冯氏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娘啊,咱都是一家人,你跟我们说个实话,穈儿他到底是不是在外面另娶了?”

胡家大媳妇跟二媳妇扯着冯氏八卦。

前些日子有个在外面做买卖的邻村人回来了,说他们家穈哥儿已经在外面娶妻生子了,还是娶的个洋婆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本来之前他们家就因为久不娶亲,耽误了人家江家姑娘,被村里人背地里指指戳戳了,说家里的穈哥儿学了那陈世美,上了大学就看不上乡下姑娘了,想要抛弃糟糠呢,那邻村人带回的消息,倒像是印证了村人的猜想一般,教人不得不信啊。

冯氏心里也是叫苦,她当然相信自己儿子不是那样不守信义的人,而且就算他要另娶她人,也一定会告诉她的。

她很想坚定的回答两个儿媳:不是。

可是想到儿子信中经常提到的那位什么韦小姐,她又迟疑了,儿子信中毫不掩饰的喜爱倾慕之情几乎要流淌出来,每每不吝夸赞之词,甚至直言“儿与韦莲斯女士纵谈极欢,其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忱于一身者惟其一人耳”,可见他真是极喜爱那个女子的,又听闻国外不很注重男女之大防,年轻男女结婚甚至可不通禀父母,就自行做主结婚的,况儿子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莫不是真如那邻村人说的,娶了个洋媳妇?

冯氏还真拿不准了。

若真是这样,那可就了不得了,要是早几年也还好说,那时候双方年纪都小,也不妨碍人家姑娘另找婆家,现在都把人生生耽误成老姑娘了,不娶也得娶了,这要是在人家姑娘还没过门的时候就另外娶妻生子了,不是在打人的脸吗,到时候恐怕他们胡家要被人戳烂脊梁骨哩。

冯氏不淡定了。

决定立马写信质问儿子,并要求他尽快回乡完婚。

两个媳妇见她沉默,撇撇嘴,心里很不高兴,觉得穈哥儿肯定是像那邻村人说的一般,在外面另娶了,另娶也就罢了,怎么能让那个女人先生了孩子呢,而且娶得还是个番婆子,哎哟哟,那生出来的孩子得是什么样啊,难不成也是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的罗刹样么,啧啧,他们胡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有个那样儿的子孙,可真是丢脸哦。

“娘,我看不如时常请那江家姑娘来家坐坐,一来平息流言,二来也算宽慰人家,证明咱们胡家可没有那退亲的心。”

大儿媳妇提议道,她的小儿子可马上就要说亲了,这时候可不能让那些闲言碎语影响了儿子的亲事。

冯氏听了觉得有理,不管怎么样,这江家姑娘一定是她儿媳妇,若儿子真做了糊涂事,她更要好好补偿人家了。

于是,端午这一日冬秀便接到了冯氏的邀请。

冬秀自己可不大愿意去,这大热天的,根本懒得动弹,要她顶着大太阳,在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颠簸半天,那可要了她的命了,晒黑了怎么办呀,她前世就是因为不注意防晒,三十岁时脸上就开始长斑长皱纹了。

虽然这时候拒绝未来婆婆的相邀很不明智,可是摸着自己吹弹可破的面颊,她还是果断的拒绝了。

而且她听哥哥说过,那边也是挤挤挨挨的住了一大家子人,家里境况也颇不好,那家的大哥还常年吸食鸦片烟,没钱了便在家里偷摸些器物去典当换钱,这几年逢年过节的家里都有成群的讨债人上门要债呢。

在冬秀看来,自己可不是什么被耽搁的可怜老姑娘,比起嫁到那家里去做伺候人的小媳妇,最后得知丈夫搞了外遇,她已经觉得很是庆幸了。

在这么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的时代,冬秀深深觉得,也许一辈子不嫁人未必就不是件好事,特别是像她这样家里人口简单,哥嫂和气,自己又有钱财傍身的女孩子,在家里做个快乐的米虫也很好呀。

所以任凭吕氏如何训骂捶打她,她只管躲在自己的小院里喝着自制凉茶,品着新鲜瓜果,悠闲自得。

其实吕氏自己也不大想要女儿过去。

听说那家里连个帮佣也无,一应活计都要家里人自己上手,冬秀去她家做客,还能袖手坐在一边不成?

况且她的女儿不说是金樽玉盏里生出来的,可也算是娇生惯养了,从小到大,她连针线也舍不得狠逼她去学,那双小手比豆腐还要细嫩。

她怎么舍得让她去干那些粗活呢。

再一个,他两家定亲十多年了,逢年过节也常有礼品往来,这胡家可从来没说过要女儿去她家做客的话。

一定是因为最近的那个传言。

难不成那却是真的!

这胡家做下这样的事情,觉得理亏,所以才来向她家示好了?

不得不说,这些妇人的脑回路还真是出奇的一致呢。

反正吕氏觉得,若真是那样子,那就更不能去了,打量着她家好欺负呢,哼!

不过事情还没有确定,也不好闹僵了,吕氏到底叫家里下人装了许多绿豆糕、五毒饼、酵面团子,并蜜豆红枣馅儿的粽子,外加两坛好酒、几匹花布,一并给胡家送去了。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失了礼数。

乡村里十年八年也不见得有什么大新闻可看,只好把那东家长西家短的事儿添油加醋的反复咀嚼,以求这八卦能稍微慰藉一番他们那饥渴干枯的精神世界。

这种流言也不必去管它,等一件更新鲜有趣的事儿发生了,这件事自然也就揭过去了。

就连流言的对象,江、胡两家也是一样的。

不过是一场露天野台子戏,所有人都在瞬间忘记了胡家四少爷的绮闻艳事。

自《三寸金莲》被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的几个女孩子改编成了话剧,很快便被搬上舞台进行了演出,这时候话剧还是极其新鲜的一样事物,格外受那青年学生的追捧,再加上她们表演得着实不奈,小说的知名度又高,很容易便获得了成功,在学生中也算是有口皆碑,一时风靡各大高校。

可惜话剧到底有他的局限性,懂得欣赏它的国人少之又少,极难推广开来。

其实华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自有其独特的艺术喜好,要说最受国人追捧的那莫过于戏剧了,特别是现今正大行其道的京剧,真可谓戏迷天下有、票友遍地走。

因此这出话剧也就在学生间引起了追捧风潮,其他普通民众却并不知晓。

幸而这女学生中也有那天足会的拥趸,看这话剧如此受欢迎,反响如此热烈,比之读小说又是另一番滋味,受此启发,灵机一动,便想到要将其排成戏曲。

她们天足会主要是要给那些偏僻闭塞之地的人做思想工作的,那里交通阻隔、消息不畅,大多文化落后,又礼教森严,要想让那些愚昧而固执的人同意放脚,那真是难比登天,即便政府出面,也屡以流血冲突而终结。

可戏曲就不同了,这时候有不爱看戏的人么?

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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