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2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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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于是冬秀只是写了个大纲就开始连载了,手里存稿从来不过十章,上次结婚的消息来的又急,被吕氏逼着学着练那,压根没时间继续写作,只好写信告知唐才常要断更一段时间,她想着,反正她又不看读者来信,不怕有人给她寄刀片!
况且因为全国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三寸金莲》越发红火,她这个作者的名声也是越发响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调得很,无端给人一种神秘感,搞得许多人都越发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层马甲,听说还有那位高权重的人硬要请她去吃酒呢,幸亏被报社百般周旋了过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这时候出名,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也好,于是便心安理得的断更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冯氏居然是她的书粉啊,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马甲继续更新?为你写书,浪漫啊,现在还有比这更能讨好婆婆大人的么。
“我原本是不识字的,也没念过书,还是婚后跟着你公公学了些,现在就着图画,磕磕巴巴,连蒙带猜的,勉强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认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这样,我以后每天给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认识的字圈出来,然后我给您注音,这样下次您就能自己读了!”
冯氏奇道:“注音?你说的那是一种认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纪大了,真学不会,穈哥儿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样的符号我都分不清。”
听冯氏这意思,她是把拼音误解成现在的注音法了吧。
这倒也是,那注音字母一共39个,还都那么相似,看着有点像甲骨文,还有点像日文,想要记住就不容易了,更别提活学活用了。
之前她看报纸上说,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将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相结合,形成全国通用普通话,并且还发布了一套注音字母用来注音识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被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一直沿用到了现代,而大陆则早已将其淘汰,改用了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简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用过的人都说好,它不仅十分适合初学者,而且还能用来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也十分适用于与国际接轨,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过时。
而反观注音字母,不要说这乡间老太太学得困难,就连冬秀也有些接受无能,反正她的书本里还是用的拼音来标注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简单的识字方法,这个法子就连我三岁的侄女都会用。”
冬秀不待冯氏答应,便兴致勃勃的回去准备制作字母表了,做这个她可是熟手,这些年陆续给家里几个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几套呢。
这一日婆媳俩正对着贴在墙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竞之的书信,原来他已经租赁到了一处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后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时间,这封信从投寄开始,一直到她们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搁了十天的时间,恐怕胡竞之已经顺利搬家了吧,接下来应该就是要接她们入京了。
这几个月冬秀与冯氏倒是处得不错,两人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三观,又都不是什么刻薄爱玩心眼的人,平时探讨一下小说,倒很是其乐融融。
想必冯氏也是愿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第56章 坐火车
“娘,竞之信里说我们下月初便可以准备入京了,到时候就要我哥哥送咱们去坐车,再到邮局拍个电报与竞之,叫他到车站接咱们,您看怎样?”
冯氏看儿媳一脸迫不及待的兴奋劲,只好点头应是,又说:“这也没多少时间了,你就先收拾一下行李罢,过两天再去你娘家住几天,好生陪陪你娘,这一去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说着冯氏便有些感伤起来,这天南海北的交通不易,以后恐难相聚了。
“娘,您有什么要带的,打包好了交给我,我那嫁妆箱子正好空着,刚好用来装行李。”
“好孩子,娘就不去了,你到了京城要好好照顾穈哥儿,不要让他整日的抽烟喝酒,看书也要有个节制,他那眼睛都快看瞎了,还要带个眼镜儿,多难看,他脚上有病,每到冬天和酷暑就疼痒难耐,一定要叮嘱他去看医生,可别不当回事!”
冬秀见冯氏已经开始絮叨着给她交待注意事项了,顿时急了,出言打断道:“娘啊,您怎么能不去呢,为什么不去啊?”
冯氏拍拍她的手背,笑道:“我老了,可受不得那份颠簸的罪,况且也习惯了咱们这乡下地方,要是到那个陌生地方还不得憋屈死了,人生地不熟的,连话也不会说,出门买个菜都是问题,我可不去遭那个罪。”
这,如果冯氏不去,那她还要不要去呢,如果家里兄弟媳妇多,不缺她一个孝顺的,去了倒也没事,可胡家情况特殊,真要说做媳妇的,还真就她这么一个。
冯氏见她脸上犹豫,哪还不知道她在愁什么,如果这媳妇不是个好的,儿子也不喜欢,她还真不会叫她跟着一道去,免得两人不合,闹出事来影响了儿子的事业,可处了这么小半年,她也算是对这媳妇有了些了解,不争不抢识大体,聪敏好学有灵性,长得也好,心肠也好,正适合过去照顾儿子。
“你心里别有负担,趁天气还没热起来,这月底就赶紧走,娘知道你们都是孝顺孩子,那就赶紧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这比什么都叫我高兴。”
冬秀本来就想走,冯氏又说得诚恳,她便没再推脱,只感动得抱住冯氏,软软的叫了声:“娘~”回娘家时把这事与吕氏一说,直把她喜得满口念佛:“你这婆婆人还真是不错,以前只当她是个傲慢严苛的性子,现在算是知道了,你可算是烧了高香了,遇到这么开明会疼人的婆婆。”
于是为了回馈冯氏的大度,吕氏给她准备了满满一车的礼品带回来。
冬秀与冯氏商议着,反正她也要走了,东西也带不了许多,便把剩下的东西全部分给了其他几房的人。
冯氏看得心里暗叹,这儿媳什么都好,就是手头太过散漫了,这点真是跟穈哥儿一个模样,这小两口身边没个老成的人看着,还不定把日子过成什么样呢,罢了罢了,那每月的三十元她还是赞起来,免得将来他们有个不凑手的时候,还能抵阵子急用呢。
心里有了盼头,日子便过得轻松了,趁着还有些时间,冬秀便整日闷在房里给那些小说里的生僻字注音,现在冯氏已经学会用拼音来识字了,一个劲的跟冬秀说这个识字的法子好,正在兴兴头上呢,最近正重新捧着注了音的《上错花嫁上对郎》用功。
老太太一边看一边不时跟她唠叨:“也不知道这作者有没有重新开始写书,你到时候去了京城可得帮我留意一下,不看完后面的故事,简直教人心里猫抓似的难受哩。”
冬秀简直汗颜,嘴里诺诺的答应着,同时在心里发誓:等她到了京城,一定立马就开始填坑。
时间眨眼便到了月底,折一适宜出行的黄道吉日,江耕围便坐着马车来接冬秀了,他们要先赶去邻省省城,在那里歇过一晚后,再赶第二天大早上的火车,只因那趟车不用中途换乘,可以直达北京,冬秀只要乖乖在火车上忍个至少三天三夜就行了。
原本吕氏是十分不放心叫她一个人上路的:“你从小到大,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你舅舅家,出了门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现在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你知道怎么坐车嘛,可别半道上走丢了,再者你一个女人家,路上多不安全哪,要是碰到坏人可怎么办。”
带弟忙跳出来表忠心:“太太就放心吧,我一定会保护好小姐的,我这么多年的饭也不是白吃的,别的没有,力气管够,要是有那不长眼的小偷小摸撞上来,我准保打得他们哭爹找娘。”
冬秀的两个丫头带弟和春柳,当初她出嫁时都没带到胡家去,吕氏眼看她们也大了,便准备放两人回家,也不要她们的赎身钱,还白送两块好布,春柳磕了头便回家去了,她的烟鬼爹已经死了,家里缺还剩个病歪歪的老娘和小妹妹要等着她照顾。
带弟却当场跪下来,哭哭啼啼的死活不回去,只说回去了就要被后娘哄着她老子把她卖给老头子做续弦了,吕氏可怜她,便把她留下了,反正这丫头有把子力气,留着简直可以顶个男工使唤,又不偷奸耍滑,只是吃的多了些,也不是养不起,不想冬秀这么快就要去京城了,倒正好让带弟跟着一块过去。
“娘,您要实在不放心,那我就买个头等车厢的票好了,到时候叫带弟跟我一起,那里面可都是体面人,还有巡警在里面巡逻,等闲的人压根都进不去,哪有什么坏人啊。”
冬秀极力劝阻吕氏和哥哥,这时候坐火车可遭罪得很,车速慢、路途远,一来一去小半月都耽误了,现在又正是家里茶园丰收的时候,哥哥得常去盯着,哪里走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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