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6节 (第1/2页)
九五免费小说 www.x95mf.com,最快更新民国路人甲!
到了请客这一天,全家都起了个大早,王妈和崔有粮到菜市去买早就跟各菜饭、肉贩、鱼贩等预定好的肉蔬,带弟负责家里的洒扫、桌椅的安置,冬秀和胡竞之则一大早就去了花市,选了好些鲜花回来装扮点缀。
冬秀对自己的厨艺很有几分自信,估计是把这辈子刺绣的技能点全点到厨艺上去了,虽然拢共也没几点。
她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众人烧火、切菜、装盘,胡竞之也果真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专门负责尝味。
眼看时间快到了,估计一会儿客人就要上门了,冬秀忙打发他先去洗漱,自己把大菜做的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活计交待给王妈和带弟,天气热得很,她炒了一上午的菜,连头发上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趁着人还没来,赶紧也到浴室洗漱了一番。
等她把头发擦的半干,换了衣裙,松松的挽了个髻子出来,客厅里已经聚集了四五个穿长衫的中年人,正与胡竞之交谈甚欢,发出阵阵惬意的笑声来。
胡竞之一眼看见冬秀姐从卧房出来,忙起身与同僚们介绍:“这便是我太太江氏冬秀。”又与冬秀介绍那几个中年人的名姓。
冬秀本来是抱着见历史名人的心态来的,无奈胡竞之介绍时都是称呼的对方表字,一律是某某兄、某某先生,这下冬秀就抓瞎了,她前世上语文课,都是重点背诵他们的大名和笔名,至于字什么,抱歉,这不是考点,她当然不记得。
假如现在胡竞之给她介绍一个人,说:“这是国文系教授豫亭兄。”,估计冬秀也是礼貌颔首致意而已,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位豫亭兄就是她心心念念想要见的历史名人鲁迅大大,现实对她这种半桶水的人就是这么残酷。
一时又有男女宾客相携而来,胡竞之带着冬秀一一接待,索性都是他的至交好友,不需主人如何周旋其中,自己就能聊得热火朝天的。
冬秀见人已经到齐了,便请众人移步到饭厅,两个造型别致的大圆桌上早已摆满珍馐。
“咦,这上面一层圆板是可以转动的呀!”一个年轻女士试探着拨动转盘,发现里面的机关后很是新奇。
冬秀立马认出了这位女士,因为她的作风十分西式,穿着一身泡泡袖连衣裙,脚上是半高跟系带黑皮鞋,手上是长袖丝质白手套,头上烫了一堆卷,还戴着顶十分夸张的用蕾丝、羽毛、假花、缎带等点缀而成的帽子,几乎是一进门就夺去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而冬秀对她印象深刻却不是因为她的着装,而是她挽着的不是西装革履的新派学者,却是一位穿长袍、留长辫,一副典型前清遗老装扮的老先生,偏胡竞之还介绍说这是一对夫妻,把冬秀给惊得差点当场失仪。
“徐太太,这是旋转餐桌,就是怕桌子太大了,夹菜不方便,所以把菜放在这个可以转动的圆板上,若你想吃哪道菜,只需轻轻的转动这圆板,”胡竞之一边说一边转动圆板给众人示意,“诺,就像这样,这盘凤尾香梨番茄盅就转到你面前了,请吧。”
徐太太便笑着挟了一个放在碗里,端起来转着看了看,见其色泽鲜艳、造型新巧,十分的别致好看,不由赞道:“哎呀,胡先生,这桌菜你是在哪个酒楼里叫的,青红白绿的真是好看极了,叫人都不忍心下嘴了呢。”
众人看着桌上精致的摆盘也纷纷应和称是:“这菜品的确都很是新颖,我自认也算老饕一名了,自认为这京里的美食早已尝遍,却也从未见过这样的菜式。”
胡竞之哈哈笑着,不无得意的拥着冬秀道:“哪里是酒楼做的,这都是我与太太亲手所做,当然,我就是个帮厨,主要都是太太的功劳。”
其实胡竞之一开始也被惊到了,不论是在老家还是来了北京城,家里都有帮佣做饭,以至于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冬秀姐下厨,她说要亲自做饭请客,他也只以为是做些家常菜而已,哪知做出来的东西大大出乎他的设想,简直是色、香、味、型俱全,若不是亲眼所见,只怕人人都要以为是出自大厨之手。
众人不免都吃了一惊,再想不到胡太太居然有如此好的厨艺,他们虽说是来庆贺竞之的新婚之喜的,可也不乏对这位乡下来的胡太太的好奇之意,见过面后倒有几分情理之中的意外。
这位胡太太甫一露面已叫人为她的风姿所倾倒,身上穿的是老式宽袖长裙,脚上踩的是缎面软底绣花鞋,半干半湿的乌黑头发在脑后挽了圆髻,只拿根银制扁钗固定着,通身上下,除了手腕上的金镯子和手指上的婚戒再无别的装饰,却越发显出一种出水芙蓉的天然美感。
而且这位大家闺秀样儿的太太并不忸怩怕人,敢于直视他们的脸盘,行事十分大方妥帖,饶是一向追崇新派潮流的人,也不得不赞一声好个妙人儿。
更何况竞之还说她喜爱读书,而且习得一手好钢笔字,若是一个教会学校的女学生,他们是不稀奇的,但是这样的事偏出在一个他们以为的无知村姑身上,这就叫人不得不惊叹甚至诧异了。
现今之社会风气,旧派女子是依旧裹小脚不识字,整日只知道围着丈夫和孩子打转的,而新派女子则正好相反,她们不仅进学堂读书,还会像男人一样进舞厅,逛戏园子,至于洗衣做饭打理家务,那是万万不会做的,这样有损她们新女性的形象。
而这位胡太太就很是奇特了,身上兼具传统与新潮的特征,分明一副老派打扮,却不裹脚,分明读书识字,却甘做厨娘,分明落落大方,却又矜持守礼,倒叫人不敢再轻视她。
众人本就相熟,又都是能言善辩的教授学者,饭桌上气氛就很是热烈,佐着美味佳肴,一顿饭倒也吃得宾主尽欢,饭后又有惊艳众人的水果拼盘端上来,惹得众人又赞了一番胡太太的心灵手巧,把胡竞之得意的不行。
冬秀在京大的学者圈里也算是一饭成名了,也不枉她花心思准备了那些前世的网红菜肴来款待他们。
其实那顿饭就是讨了个巧,胜在新颖别致而已,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不止是科技、文明在不断的进步,就连厨艺菜品那也是在不断的创新玩花样的,冬秀作为一个厨艺爱好者,别的不说,简单好看还好吃,看着逼格又高的菜式还是会那么几样的,而这些新奇的搭配和造型,就足以让她笑傲这个时代的家常菜了。
请客到底是个累人的事儿,等客人都走了,他们还要收拾满桌狼藉,还要把从酒楼借来的桌椅和碗盘还回去,胡竞之直感叹:“请客吃饭不过两小时,准备、善后却要三天时间,实在划不来,下次还是到酒楼去吧。”
冬秀自然是赞同的,只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出现在胡竞之的社交圈里,自然要郑重一些比较好,之后就是随意轻松些也不打紧了。
第61章 借钱
之后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胡竞之依旧每日早出晚归到学校去上班,冬秀则宅在家里飞快的更新《上错花轿嫁对郎》,这部小说估计再有一个月她就能结尾了,也算了结一桩心事,要不老惦记着。
天气突然就热了起来,天上的太阳几乎就像一盏白炽灯般的明亮刺眼了,现在又没有什么防晒霜可用,大晴天的打把伞出去又似乎挺怪的,她也就暂时把那逛天桥的计划搁置了。
这下子崔有粮是更闲了,空闲对于他这等天生忙碌命的人来说,可没有什么躲懒的喜悦,只有心慌,只要闲下来,他就觉得对不住主家给的月钱,于是送完先生后,他又跑到山上去捡柴火,又走过两条胡同去一口附近有名的甜井里担水回来,又把家里不平整的地和掉漆腐朽的廊柱重新修整一遍……
冬秀怀疑,如果可以,他甚至还想跟着王妈一起去缝衣裳。
看他整天没个消停的时候,冬秀都怕他中暑了,便叫带弟每日煮了凉茶晾着,这凉茶味道很不奈,就连胡竞之也爱喝,每日早上都要带一杯去学校,叫一众同事羡慕得了不得,自从这胡太太来京了,竞之是每日的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呀,也不去与他们喝酒了,也不去打牌了,也不去逛戏院了,就连香烟也抽得少了,问他,说是太太不喜烟味,又怕他喝酒伤肝,又怕他熬夜打牌损精元,这不,天刚热起来,连凉茶都给备上了,还真是体贴备至,要说这旧派女子,那也并非一无是处啊,至少那些温柔贤惠还是很叫人受用的。
冬秀在北京是岁月静好,沪市的唐才常拿着手里刚收到的信件,却像是收了个□□一般。
原来这宝先生居然是位女子,就是他一直以为的那位江耕围先生的亲妹妹,这样一算,天哪,她写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时怕不才十五六岁呢,这是何等的天赐才思啊,何况她一直幽居山村,恐怕最多只是念过几年私塾罢了,却能写出这样或奇诡或旖旎或大气的文章来,除了说她天资聪颖,祖师爷赏饭吃,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冬秀信中提到的关于自己女子身份的疑虑,那完全不成问题啊,一来报社是看作品说话的,只要这作品畅销,能给报社带来增益,哪管这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呢,二来女作家的身份其实更具有噱头,外界一直以为宝先生是位落魄的老秀才呢,若有朝一日爆出她女子的身份,还不知引起多大轰动呢,在这高呼男女平等的时代,他们报社说不定还要被赞一句开明进步呢。看来信地址,宝先生是已经搬家到北京去了,想到她之前说要去结婚的话,应该就是嫁人了,然后跟随丈夫去了北京,距离虽然远了,联系却更方便了,原来住的那个山村里既不修路,也没通电,往来信件还要靠人跋山涉水的去送,哪里比得上北京城呢,往来送信有火车,又有电报可用,一日之内便可互通有无,真是再便宜不过了。
于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沪市回信,信里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啬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对于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应承下来,又告诉她报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让她以后可将稿件直接寄给分社,再由分社传至沪市。
这对于冬秀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积攒个几十章才一次性发出去的,也无论邮寄速度的快慢了。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后王妈和带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将一张新买的竹床抬出来放在树荫底下,又用那冰凉的井水泼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干,冬秀摇着手里的扇子躺上去,果真凉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竞之也出来纳凉。
这个人也真是怪讲究的,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里面还长衫长裤穿得齐整,冬秀看着都觉得热。
“你怎么穿这样子出来了!”
胡竞之看着身着短裤和无袖背心,露出大片白腻肌肤的妻子,很是有些不适应,这还是在外面呢。
冬秀不以为然的在心中翻个白眼,民国这时候的服饰还是十分保守的,即便是女子的睡衣也要长至膝盖下方呢。
不过这天气实在太热了,她又是在家里穿穿,也不很要紧,再说了,这可是T恤和齐膝短裤,够保守了呀,也没外人,还不兴她解放一下天性啊,本来还想叫王妈给她做套吊带和热裤呢。
“什么样子?不就露了个胳膊腿儿嘛,我看那杂志上的摩登女郎穿的小裙子都露到大腿上了呢。”
“那能一样嘛,那些上杂志的女郎你不知道是什么人呐,再说了,那杂志上的衣服你看现实中谁穿过了。”
“怎么没有,上次来咱们家做客的徐太太,穿的小洋裙不就是吗,别说是胳膊腿儿了,连半拉胸脯都露出来了呢。”
这是带弟的原话,她自见过那位洋气的徐太太,可是受了不小的惊吓,直跟冬秀念叨了小半月,她实在没法相信居然有女人敢光天化日的穿成这样儿走出来,这要是在她们那儿,肯定分分钟就要被沉塘了啊。
冬秀跟她解释说这是现今的时尚和潮流,就跟咱们那儿流行的花样子是一个意思,又把带弟愁得不行,生怕冬秀也要去赶这个时髦,穿那样羞人的衣裳跟人学坏了,那她可怎么对得起老太太啊,因此很是跟她念叨了几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