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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59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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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朱妈的活络,黄妈就沉稳多了,带着种八风不动的老练,语气含笑的回道:“算是半个北京人吧,先生说太太您听不懂这边的话,就为我会说京话才专门请了我呢!”

冬秀心里一甜,很为胡竞之的体贴而感动,他就是这样润物细无声的细致入微,时刻叫人感到熨帖。

慧秀在一旁听了也很为妹妹感到高兴,看来她们夫妻俩感情是极好的,这样她住着也安心很多。

“要不先叫这位太太和小姐到房里去歇息吧!”

主家也没给她们俩交代过这两个人的身份,黄妈一时也不好随意称呼,只得随大溜的糊弄过去,也是提醒主家太太给她们交代一二的意思。

冬秀倒是听出了黄妈的话外音,可她一时间也说不准该叫她们怎么称呼大姐和香儿,她自己可是个连直系亲属的称谓都闹不太明白的人,这就真的很尴尬了,而且不礼貌。

这时代的雇佣虽说不是下人奴仆之流,可也不如现代的保姆一般自由随性,都很有上下尊卑的意识,在称呼上也是很讲究的,可一来她不确定几人的年龄谁大谁小,不好叫她们跟着一起叫大姐或大妹子,显得不够尊重,二来大姐既不算已婚,更不是离婚,这称呼就更有得掂量了,哎,头大……

冬秀一边在脑内飞快的捋着关系图,一边给大姐倒了杯水,又开小差的想着她这儿零嘴倒是有,可这孩子正病着呢,也不能吃,索性给香儿抓了个喷香溜圆的橙子抱着玩。

慧秀见三妹妹没有立即答话,哪能不知道她在苦恼什么,这也怪她事先没有说清楚,她身份本就尴尬,有些事也实在说不出口,结果倒闹得三妹为难了。

幸亏冬秀机灵了一把,想着她与大姐现今的社会关系不正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姨妈嘛,叫人喊她姨妈就是了,只是还不知道大姐跟的那个人姓什么,当下笑着问大姐道:“大姐,咱们香儿起了大名吗,我这三姨还不晓得呢!”

香儿在一旁认真回道:“三姨,我有大名,叫鲍韵香!”在医院短时间的相处中香儿已经完全被这位温和美丽又会讲故事的三姨给俘获了,这会儿也很是亲近她。

冬秀一把抱起她,刮刮她的小鼻子,喜道:“哎哟,咱们香儿的名字可真好听呐,三姨可真喜欢你,想不想看看三姨给你准备的小礼物?”

冬秀一边抱着香儿往她们房里走,一边招呼大姐跟上来,朱妈和黄妈忙上前帮着拎过包裹。

这间公寓的装修实在算得上上层,看着就很高档洋气的样子,再换上崭新的生活用品,一股安逸富贵气便扑面而来,冬秀对房间的布置很是满意,带着香儿把各种东西认了个遍:“这个是洗澡用的香皂,晚上三姨给我们香儿洗个香喷喷的澡,洗完我们香儿就真的成个香人儿啦!这个是牙刷,香儿会自己刷牙了吗……”

香儿毕竟还小,没有什么旁的心思,一路只是好奇连连的打量着这天堂般美丽的房子,慧秀却有些局促了,她已经好久没洗澡了,身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味道,跟这个富丽雅致的房子格格不入,看着脚下绒绒的织花地毯,她到底没有踩上去,自己的鞋上满是泥尘,哪能随意污了这样的好物呢……

“大姐,今后你就与香儿住这间房吧,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再看看可还缺什么,等明儿咱们再出去买去。”

慧秀哪有什么行李好收拾的,那包袱里不过几件母女俩的旧衣裳罢了,加起来恐怕还不如那只雪白的搪瓷洋脸盆值钱呢,她一时都不知道要把那灰扑扑的包袱放在哪里才好。

冬秀让她们先在房内整理,也是给她们个适应的缓冲时间,免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她自己则是打电话去要了席面,要说民国时期的外卖服务也是很不错的,她跟胡竞之在北京时就爱三不五时的叫个酒楼的席面吃,不说别的,就说那送外卖的速度和服务,好些都是现代海底捞级别的。

不过等了一时三刻,一桌饭菜就齐备了,伙计连摆盘的事儿也给干好了,冬秀看一眼桌上的菜色,再次为胡竞之的细心感到赞叹,盖因他叫了一桌地道的家乡菜,其中还有正适合香儿这样的小病患的营养粥品。

朱妈和黄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一起上桌同食的,冬秀又不惯有人在旁边伺候着,便分了些菜食叫她们俩自己去吃。

待吃过饭,冬秀本想领着她们到外头的小花园里转一转也好消消食,不过考虑到大姐是个小脚,散步还不如静坐轻松,香儿病中又不能吹风,便作罢了,干脆又摆弄起了前屋主留下的留声机来。

磁啦声过后悠扬明快的歌声传出来:“抬花轿呀送花轿,姑娘上轿是头遭,阴差阳错仙女庙,凤变鸳鸯颠颠倒……”

呵,这是她特地为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写的曲子之一《花轿谣》①啊,她在北京的茶舍里听过现场版的,当时这首活泼俏皮的歌曲一唱出来,立马便引起了满堂喝彩,而且迅速的流传开来,这样子从未听闻过的曲调多么欢快啊,叫人听了心里明堂堂、亮晃晃的,正合了普通百姓们的喜好,因此是出乎意料的受欢迎。

而唱片里录制的歌曲比之现场听的却也丝毫不差,冬秀仔细分辨着,总觉得配曲都更加轻快了些,听着居然很有几分喜庆的味道,仿佛真是一首用来歌唱欢天喜地的送嫁场面的歌曲了。

而且这支歌谣原本并不长,冬秀听了会儿才发现,这唱片里的歌居然被人给改编过了,又添加了许多歌词进去,风格却毫不生涩突兀,反而使得感情更加流畅,故事更加圆整了,正暗合了小说的大团圆的结局,更加有味道了,不由大加赞赏:真是改得好改得妙啊!

她正仔细分辨那些新增加进去的歌词,大姐突然幽幽的说:“这歌可真好听啊,那故事就写得更好了,可惜再好也是假的……”

冬秀一边把好奇的香儿抱起来放在留声机旁边任她打量,一边接话道:“你看过那个故事?”

难不成大姐也是她的书粉么,呵呵,想一想还有点小羞涩呢,又有点衣锦还乡的爽快,大姐要是知道这故事和歌曲都是她写的,还不知道怎么吃惊呢……

“我又不像你,打小不爱女工刺绣,偏喜欢读书写字,比个男孩子还要刻苦好学些,记得那时候三婶还老笑你,说你要去考状元呢,我是不如你的,原本认得的那几个字这些年也早忘得差不多了,哪里看得了,不过是之前在一户人家做帮佣,那家有个念书的小姐极爱这个故事,整日疯魔了一般抱着那小说念叨,逢人还要讲给别人听,我也跟着听了个大概罢了。”

“那你觉得那小说写得怎么样?”冬秀暗戳戳的求夸奖。

“看那小姐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就知道自然是很好的,只是未免太过好了,叫我这样的失意人看了不免心酸不平。”

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慧秀不忍问出口,这句话太过沉重,也太叫人难堪,她不禁为三妹感到悲伤,原来看上去幸福无比的三妹也有这样的伤痛,一个女人倘若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还何谈幸福呢,即便她与妹夫感情好,这样没有子嗣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冬秀可不知道大姐的脑中已经将她定性为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了,也是,她俩年纪相仿,大姐女儿都能打酱油了,她却还没任何动静,况且年纪也这样大了,倘若在农村,再过几年便是能做奶奶的年纪了,也难怪慧秀如此想。

冬秀正为大姐看向她时眼中带着的那抹怜悯而满头雾水,恰黄妈来说到了供热水的时间了,当下也不再多说,领着大姐和香儿便去了浴室。

待慧秀和女儿泡过热水澡,穿着干净馨香的睡衣,满身轻松的躺在柔软温暖的大床上时,还有些不可置信,只觉自己是飘在云端一般惬意舒适,原本还想撑着等跟妹夫打个招呼再去睡得,可随着倦意上涌,慢慢的便相拥睡去了……

待她们母女睡下,胡竞之才趁着夜色姗姗而归,冬秀看了看自鸣钟,啧啧,不愧是“夜上海”,夜生活很是丰富开放啊,这个点要是在北京早就到了宵禁的时候了,巡警都会上街抓人的,看来今后她也可以出去逛逛夜市了。

“喝酒了?”冬秀嗅到扑面而来的酒气,不由得皱眉。

“哪敢哪敢,我这是被酒泼在身上了。”胡竞之举起手上的戒指给她看:“有太太的戒酒令在身,我哪敢胡来!”

冬秀见他神色清明,谈吐清晰,确实不像醉酒的样子,也不再啰嗦,叫他趁着还没断热水赶紧去洗漱。

胡竞之一向精力旺盛得不似常人,今儿又着实兴奋,洗完澡也是毫无睡意,索性与冬秀分享起今天的看戏见闻来。

听着他花式的夸赞这出改编的戏是如何的精彩绝伦,作为原作者的冬秀也不由得与有荣焉,感到十分的高兴,当下决定一定找机会去看一看这出戏。

“你的故事那样振聋发聩,立意深远,不知造福了多少女孩儿,使得她们免遭厄运,可你自个儿的大姐却偏是个小脚里的翘楚,这真不可谓不讽刺了!你既然有那样长远的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当初怎么没有劝你大姐一道放脚呢?”

冬秀叹了口气:“我怎么没劝,可她从小活的便是这双脚,你知道吗,我大姐还是当年赛脚会上的魁首呢,这双脚不仅是她的资本,是我大伯母的脸面,更是家族的荣光,不要说我,便是她自己也无从决定是否放脚啊!”

也是在洗浴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大姐那包裹里居然还带着一卷换洗用的裹脚布,看着她坐在板凳上认真仔细缠脚的样子,冬秀自己也觉荒谬又悲哀,心里闷闷的发堵,却又实在开不了口去要她放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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