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亲情合作 (第2/2页)
易刚紧握着郭芙蓉的玉手,挺直身躯,目光坚定。
郭泽元和李翊岚两人商议后,同意易刚和郭芙蓉的计划,由郭李两家共同参股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开发这个项目。
郭泽元、李翊岚、易刚、郭芙蓉四个人特地去找了李卫国,李卫国立即把李可的父亲李长和和李可一起叫了过来,由于李可的大伯李一和并不在国内,就通过电话,把项目开发的具体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郭李两家经过商议,迅速成立天翊置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郭家以李翊岚个人名义用这30亩地块作为投资,地价折算1亿2千万元;占股30%;
李一和出资6000万占股15%,因为李一和没有子女,他转让股份给李可和郭芙蓉各占5%,他本人占股5%;
李长和出资4000万占10%;
李卫国拿出2000个人存款占股5%;
秦立明出资1200万占股3%;
其他人出资6500万元,其中转让给易刚股份4%;占股12%;另外以借贷形式,出资8000万。不占这20%股份,这笔股权作为以后融资的份额。
李翊岚转让给易刚股份1%,易刚实际持有股份5%。
让易刚一直都没搞明白的是这个其他人到底是谁?而且还转让给他4%的股份给他,他问李翊岚,李翊岚王顾左右而言他,转移话题,让他非常郁闷,但也没办法,正好这段时间他的工作很忙,也就没顾得上继续追问。
天翊置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翊岚,总经理易刚。
沿街两栋高层商用综合楼暂定名分别为天泽大厦和天翊大厦;四栋高层住宅楼暂定名为翊蓉园一期。
李卫国尽管已经离休了,但他的影响力还在,由他出面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手续,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这些事情,都顺利得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