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1节 (第2/2页)
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未免太过无辜了,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帮助妇女解放和进步,这也正是他想做的,这岂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轻视旧派女子的人强了百倍么。
就连他母亲这样的乡村老太太,因为喜欢看那宝先生的书,这些年还顺带着认了不少字呢,而且想来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特别是那本正在连载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听说已然在闺阁女子间形成飓风之势,流行风靡之态简直堪比前朝的《红楼梦》,若是那些女子因此爱上小说,进而爱上读书,进而要求学习上进,这可也算是宝先生春风化雨的大功劳了。
不过这些个人的立场也不足以影响两人的友谊,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于当真,他很该写封信去宽慰一下老友,何况还有事要托付与他呢。
想了想,胡竞之便提笔写道:芏琇: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书,感谢感谢,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 第一号已然准备改版发行,全部使用新式标点,改说白话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这里没有报纸卖,无法先睹为快,甚是可惜,想来京城早已卖脱稿了罢,我这里也做了白话的新婚小诗一首,请你指教指教罢,诗如下: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哎,《新婚诗》还没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动身来京,现在想来真是太过仓促和鲁莽了,实在不忍离别,我想你定要奇怪,我为甚么如此儿女情长了,皆因夫人太过可爱,出乎我意料之外,相处越久越觉她可爱,因此我竟不想这么快离开,无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帮我寻访住处,好让我快点接她来团聚,到时定引进与你认识,好叫你知道旧派女子的可爱。
你别怪我现在才与你回信,实在新婚事忙,原答应与《东方杂志》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也好赚几个钱来请你们的喜酒,现在也作罢了,好些话想与你分说,无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来京再聚吧。
另,寻房一事务要加紧,拜托拜托。
竞绩溪,上川七年一月五日写完信,细细的吹干叠好,放在信封内,预备明日去寄。
胡竞之写信的时候,冬秀便趁机去整理她的嫁妆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乱堆放在隔壁的小屋里后,还没动过它呢,这次回家,哥哥又悄声告诉她,她那一箱子书稿并银票都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一并带过来了,倒把冬秀吓了一跳,这万一被人不经意的翻出来了可怎么好,她可不想在这时候出这个名啊。
胡竞之写完信到隔壁看时,只见满屋满地都是她陪嫁的东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间一个箱子前翻找什么,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着脚探雷般的走过去:“这是找什么呢?”
冬秀闻言,忙若无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盖住,真是奇怪了,这钥匙怎么居然打不开这把锁。
“竞之,你看这些布匹、绸缎,我家估计是把我未来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备齐了,我一个人哪用得了,白放着可惜了,倒不如送给大家,你快来帮我分一分,把个关,免得我到时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兴,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几个侄媳妇来他们房里时,总是盯着她的嫁妆箱子看,那明里暗里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应,算了,反正她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到时候这些东西也带不走,还不如做个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们老惦记着这几口箱子。
胡竞之闻言倒颇有兴味的问她:“咱们做亲的时候,我依稀记得娘曾跟我说过你也是念过私塾的。”
“是啊,坐馆先生还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们去祭祖,我都瞧见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过几年书?”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岁上头家里就不让读了。”
胡竞之连道可惜,只念了五年书,日常说话时就能用些成语典故,可见她于读书一道上很有些灵性,也是真的读进去了,怪不得做亲时叔爷也很是看好她,还肯替她在母亲面前美言几句,只可惜读的时间太短了,若是能像现在的女学生一般到学校学习,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现在可比的。
两人一边分拣那堆布匹,一边闲聊:“那你平时爱看些什么书?”
最爱看自己写的书,其次就是肉蒲团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娇的暗想。
“最爱看的当然是各种话本子了,像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可见识字颇多,基本的读写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后面为什么不给他回信了呢,哎,想来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个规矩守礼的小姐,从中阻拦了吧。
晚饭后,胡竞之去找人寄信,冬秀依旧摆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发现那把钥匙根本就不是开这把锁的,那钥匙还有一小节没法插进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把钥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给她的,连同的还有个小箱子,一时兴起便干脆到床头去找到那箱子,打开了看里面的东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宫之类的和谐启蒙书,不想里面居然还有两尊瓷做的人偶,一对贴面互拥,一对交颈后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样,倒是很有华国自古所讲究的含蓄美,巧的是这两对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动的,上半部分紧密相连,下半部分却可以分开合拢,而这分开合拢的动作正是男女和谐的动作,不过那下面的部位却一点也没有华国传统的含蓄讲究,居然惟妙惟肖,纤毫毕现,不说形状,就连那毛发、经络都是清晰可见,叫冬秀看得叹为观止。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